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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2024-07-11 阅读 4408

工程项目部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原编、审批的部门批准。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不违章指挥。坚持有证操作规定。

6.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7.负责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以及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篇2:基建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关于建筑业的政策、法规、条例及公司和矿,科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

第2条熟悉图纸,组织图纸自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第3条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合理按排劳动力,做好流水施工茬口的衔接,提高经济效益。

第4条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效益四者之间的关系,参加部分分项工程的验收,督促三级检查。

第5条完成科、矿、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篇3:开拓科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煤矿有关安全法规及技术政策,协助科长和技术员搞好科务和技术工作。

2、熟悉本科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3、收集和整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技术资料,并负责存档。

4、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技术监测及实验填写记录表,上报有关领导。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科室安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