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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2024-07-11 阅读 9894

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施工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强化对外施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篇2:劳务用工制度范本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篇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一、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依法分包给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进场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三、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工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如现场需要劳务单位加人,劳务单位必须在项目部的监督下公开对外招聘符合要求的劳务工。

四、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劳务单位必须每天对现场劳务人员考勤,并报项目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