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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保证质量技术措施规程

2024-07-11 阅读 7282

模板工程保证质量技术措施

1、实行模板放样制度

模板安装前,充分熟悉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联系单,与翻样人员绘制放样大图,将原存在的问题消灭在室内翻样过程中,确保下发施工班组的操作图不存在无法施工、尺寸位置矛盾、土建安装碰头等问题,同时避免施工班组翻用多张图纸,发生理解性错误的可能。

2、确保模板支撑牢固、不位移、不炸模、易清洗的措施。柱模采用多层板拼装,钢管箍固定,与满堂脚手架连接,进行清扫、清洗,再封闭支撑工作。

3、确保断面尺寸、标高正确无误。柱、梁、板要认真执行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方案加强监督验收,确保其断面尺寸和标高。

4、做好工种配合,验收和监护工作,杜绝质量偏差。模板安装应与钢筋绑扎、水、电、设备安装等其它工种密切配合。对预埋管和预埋件必须做到数量,位置正确,固定牢固。模板安装完毕后,须进行标高抄平,轴线复核,观砌和施工员把关验收,初验合格后再请监理公司验收。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浇捣混凝土时要指派专人负责守模。发现移位、炸模、下沉、漏浆、支撑松动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篇2: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预防深基坑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二)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

(一)承接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技术设计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编制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支护、支撑系统的结构设计(包括结构选型及其计算依据;结构变形、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结构设计的安全有效使用期)。

2、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安排。

3、对设计要求及施工现场情况的监测控制措施。

4、各阶段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字。

(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

1、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由勘察、设计(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佛山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查专家库中选取,但不能选择本工程相关企业的专家。专家名单可在佛山市建设局网站()上查阅。若根据工程需要选取市专家库以外的专家,施工单位应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

3、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及论证审查会的召开时间,应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情况应同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1)地下室两层以上(含两层)的深基坑;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12m(含12m)。

4、施工单位应在论证会3天前将专项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各论证专家及质量、安全监督站。

5、专家审查时,应由专家选出专家组的组长,并由组长主持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讨论确定审查结论时,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离场回避。

6、专家组必须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书面意见,填写专家审查表格(附表1),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理完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

(六)专家组及成员应当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四、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管理。

(二)深基坑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周密的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

(四)深基坑开挖或支护施工完成后,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其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单项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指定或随意减少监测项目,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

(一)应严格依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组织施工。

(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项目经理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附表6备查)。混凝土浇灌前,施工单位应将验收记录送达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的项目监督负责人,并告知浇灌时间。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项目经理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项目经理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监理员签名见证(填写附表5备查)。

(四)应就有关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五)应及时有效地对工程进行监测,并应详细记录。

(六)应有针对性地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组织演练。

(七)各项目部应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六、监理单位的责任

(一)应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等有关资料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监理意见,对该专项方案编写监理纲要和实施细则。

(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总监应参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填写附表6备查)。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浇灌混凝土时,总监应委派专人全过程在现场监控支撑体系的安全。另外,总监至少要在正浇灌混凝土的楼面上带班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填写附表5备查)。

(四)工程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下达暂停令,协助施工单位启动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并向建设主管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监督管理

(一)各区建设局负责区域内各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局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管理,并把本地区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二)各区要建立信息快报制度,按规定程序具备开工条件的所有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必须在10天内由各区安监站综合信息上报至区建设局和市安监站(附表2)。

(三)各区建设局应将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为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四)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实行专项登记制度,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登记(附表3)。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专家审查论证后整理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

2、专家组审查论证的书面意见和专家审查表(附表1)。

(五)各区的质量监督站与安全监督站对深基坑及高大模板均应落实监督责任,实行重点监督。

1、各区质量监督站应将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及专家审查论证、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基坑开挖各阶段的验收、基坑变形控制观测、高大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

2、各区安全监督站应将经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技术监控措施的落实、基坑工程的施工准备评价和达标评价、高大模板专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和分项验收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全面汇总后每月(10日前)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报告(附表4)。

3、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所监督的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应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督计划,并在开工前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进行监督交底,对本办法要求重点监督的内容要形成监督记录。

4、经常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深基坑工程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高大模板工程验收时监督负责人必须到场监督。

(六)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不定期地对各区内正在施工的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进行巡查,监督检查各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站、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巡查情况向市建设局报告。

(七)市建设局对各区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本市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罚则

各有关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佛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车间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与质量目标

公司车间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与质量目标

1、主控项目

1.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1.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1.3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2、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得有积水。

1.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1.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1/1000~1/3000。

3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表2

项目允许偏差(mm)

预埋钢网板中心线位置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

插筋中心线位置5

外露长度±10,0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

外露长度±10,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

尺寸±1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梁、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验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现浇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现浇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

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移5尺量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

柱、墙、梁±4,5

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8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5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梁、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3、质量目标

3.1主控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3.2一般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