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交接

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交接

2024-07-11 阅读 2288

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施工交接

本工程屋顶151.8m~180.0m为钢结构工程,其中建筑物四边为幕墙钢桁架,屋顶为钢结构平屋面。由于钢结构施工为超高空作业,施工精度要求高,且幕墙钢钢桁架预埋螺栓安装精度关系到整幢大楼幕墙施工效果;因此钢结构施工与砼结构施工之间协调与配合非常重要,为保证工程质量,幕墙钢桁架地脚螺栓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对其进行交底,交底落实到班组。

1.层混凝土结构砼浇筑前交接

31层混凝土浇筑前,应预埋幕墙钢桁架地脚螺栓,为保证地脚螺栓施工精度,拟由钢结构施工队伍提供有质量合格证明的地脚螺栓,由砼结构施工队伍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并对预埋质量负责。

地脚螺栓预埋件应按规定尺寸埋设,并对其标高和轴线进行复查,复核合格后对预埋件进行焊接固定,确保浇筑混凝土时预埋件不发生移位,浇筑砼时应对地脚螺栓的丝扣加以保护,严禁破坏丝扣。

2.31层砼结构施工完后的交接

31层砼结构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砼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同时砼施工队伍应及时把埋设的地脚螺栓及建筑物控制轴线移交给钢结构施工队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钢结构施工队伍应对建筑物定位轴线、平面封闭角,预埋件的位置线、混凝土的标高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结构的安装。

3.土建施工队伍和钢结构施工队伍的施工配合。

钢结构施工队伍进场后,土建施工队伍应提供适当的场地作为钢结构施工队伍的材料堆场,并帮助钢结构施工队伍解决临时用水用电的问题,应提供塔吊协助钢结构施工队伍的吊装,应提供双笼电梯供钢结构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和零星材料的垂直运输。

篇2: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1、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程序:

与业主或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取得进场证明→向总包单位申报并提供有关资质资料→进场施工准备(包括材料设备报验,人员安全教育,暂设搭设等)→经同意后进场施工→接受总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按限期整改→每一工序完工自检并合格后向总包单位报检→经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或与其他分包队伍进行工序交接→施工完成后经批准退场→保修期间组织维修。

2、分包单位的施工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质量负责人及施工日期并做好相应的图文记录,并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上报总包单位,在分包工程交付时将按此记录检查及确定责任承担者;由于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3、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接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每次工序交接都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及组织者签字同意交接。

4、工序交接的检查内容包括: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是否合格、施工后现场是否工完场清、是否对其他工序有破坏、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改变等。

5、对不合格分包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如果不合格分包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序交接组织者的责任。分包单位在发现不合格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其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有预防的措施并要有文字记录上报总包单位。

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后,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6、总包单位将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包括内、外业),总包单位质量人员随时现场抽查,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

7、如果同一问题或同一部位质量问题发生三次以上还未得到控制,总包单位将对该分包单位向业主申请进行清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