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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挥长工作职责

2024-07-11 阅读 3150

职责一: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指挥部工作正常运转。

2、协助指挥长抓好工程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督办和落实。

3、协助指挥长管理工程财务、审计工作,做好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和调拨,保障工程需要。

4、分管指挥部人事、财务工作。

6、全面主持鄂西高速公路公司的相关工作。

7、指挥长不在指挥部期间全面主持指挥部工作。

8、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二: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生产,分管工程调度和统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自觉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3、协助指挥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施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的有效控制。

4、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分析施工情况,对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制定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参建单位的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副指挥长职责

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协助指挥长分管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指挥部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指挥部决策精神;

2.协助指挥长做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3.协助指挥长抓好工程监理招标、合同管理、施工调度、质量检查;

4.制定施工计划,检查监督施工计划的落实,协调各方面关系;

5.受指挥长委托主持召开施工调度会和有关现场办公会;

6.审查工程开工及各种指令、各种支付证书;

7.参与重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8.协助指挥长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9.协助指挥长编制项目部预算,执行预算;

10.对各项预算支出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11.督促指挥部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12.保证资金支付供应及时,确保施工进度;

13.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

14.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指挥长副指挥长安全职责

一、指挥长对全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指挥长在指挥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落实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既有线施工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单位或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四、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施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单位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六、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特种作业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七、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业,保证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在位到岗,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

八、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要立即赴现场处理,组织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