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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所长岗位工作职责

2024-07-11 阅读 2486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所长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供电所所长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做好农村供用电工作。

2、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搞好文明生产。

3、全面负责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等各项工作,带领职工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4、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要进行考核。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6、加强行风建设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7、做好职工培训、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对供电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技术、业务素质。

8、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标准

1、坚持工作计划制度。做到年有目标、季有安排、月有计划。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全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生产和安全工作例会,确保不发生农电人身伤亡事故,有效控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3、加强农村电费电价管理,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电费、电价检查,确保电价执行到位,完成平均电价考核指标,电费做到月结月清、年终结零。

4、每月组织开展有重点和有针对性的用电营业普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用电营业普查,凡发现违约用电和偷窃电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5、每月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对本月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

6、每月组织对全所安全生产、经济指标、三个文明建设和优质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兑现奖惩。

7、坚持客户接待和走访制度,每周三为所长接待日,每月至少走访客户一次,听取意见,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对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要及时给予答复处理。

8、加强行风和廉政建设,搞好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杜绝影响行风和廉政建设事件的发生。

9、加强线损管理,确保完成10kV线路线损率、低压线损率、综合线损率等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10、加强对农电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农电队伍素质。

篇2:供电所所长安全职责

1、所长是本所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所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合理安全措施。

3、组织实行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4、贯彻执行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及时对现场规程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严格执行班组军事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7、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事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8、对全体工作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上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本所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9、组织开展和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10、经常查看本所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措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所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11、支持本所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违章,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篇3:供电所副所长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制定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4、组织对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做好安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上级汇报。

7、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9、制定本单位防人身设备事故措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标准化作业并组织实施。

10、贯彻落实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现场站队“三交”和“红马夹”监护制度。

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