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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理部控制目标方法

2024-07-11 阅读 4922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方法(监理部份)

一、质量控制目标

在保证安全、进度、造价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通过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控制,各分部工程至少达到合格以上,单位工程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100%。附属配套工程精雕细作、严格监控,争创精品。

二、质量控制的方法

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时必须坚持一条原则、二项项重点、三个阶段、四种手段。

(一)一条原则: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和投资相互制约,出现矛盾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和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二)二项重点:

1、重要的、关键的分工程分项工程,如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和装饰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如基础、钢筋、砼、屋面防水、消防工程、设备基础及预埋、避雷针及接地装置、设备试运转等。②关键部位: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搭接要求、独立柱砼浇筑、C40以上砼试配等。

(三)三个阶段:

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2、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四)四种手段:

1、旁站监理;

2、测试;

3、指令性文件;

4、鉴证和支付

(五)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方法

事前控制工作首先注意对承包方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控制,另一方面组织好质量控制的工作保证,确定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关健点,在总体质量上进行预控。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对施工图进行自审,掌握工程特点、难点,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业主,由业主提交给设计单位,做出进一步完善设计。

(2)掌握现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明确工程有特殊要求时执行的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4)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明确设计意图、关键部位及所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质量要求,分析图纸中的技术难点。

2、对施工场地的控制

(1)对现场障碍物,包括地下、架空管线设施的拆迁、清障进行验收;

(2)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并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3、检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供应商资质审查及质量控制:

(1)对供应商应审查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资质证明,确定该供应商是否具有供货能力。

(2)对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检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分析论证在工程应用中的可行性。

(3)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在"合格分供方名册"内,对到场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及时检验,必要时配合业主对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定货厂家。

5、对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的审查:

(1)审查承包方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及进度的要求。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测量设备是否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及合格标识。

(3)对直接危及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安装标推进行验收和安全检查。

6、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艺: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统筹考虑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并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2)结合工程实际,要求承包方对工程的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等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3)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①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②所配置的资源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③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是否经济合理、是否可行、是否能指导施工、是否综合考虑了影响的因素。对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项的施工工艺重点审查。

7、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的控制:

(1)审查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创优良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2)对施工项目的技术环境、质量管理环境进行质量控制。

(3)与市质量监督部门沟通,了解其对本工程的要求与监督方法,争取市质监站的支持。

8、严把工程开工关。

(1)开工前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2)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检查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或经审查其承包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4)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5)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施工单位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质量事中控制的方法

1、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内容

(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跟踪检查和旁站,在施工初期即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核查工程预检,对合格工程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工程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验收隐蔽工程。承包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检验合格后准予进行隐蔽。对不合格工程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合格后准予进行隐蔽。

(4)分项工程验收。承包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合格分项工程予以验收、评定;对不合格分项工程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整改后按质量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评定。

(5)分部工程验收。根据分项工

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

2、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方法

(1)采用现场监督和检查、量测和试验及分析和报告的手段对工程中的质量实话全方位的控制。

(2)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跟踪、检查和旁站。及时地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节点进行旁站监理,详见"旁站监理初步方案"。

(3)对进场工程材料进行审查,按材料的质量控制内容、方法和进行。

(4)对承包单位申报的预检工程进行核查,对不合格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5)对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6)验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发现不合格的工程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予以签认。

(7)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将签认的分项工程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

(七)质量事后控制的内容、方法

1、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内容

(1)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方期限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及时下达工程停工令,要求承包方限期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前宜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③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④总监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八)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方法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方限期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请业主及设计单位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并组织核查质量保证资料及会同业主、设计单位、承包方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篇2: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项目总监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项工作。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谨慎驾驶,严格按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遇有交通标志处应按标志所示行驶;严禁驾驶无安全保障及手续不全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

三、在危险的道路行驶时,应保证车辆安全。遇有塌方、滑坡、泥泞、水塘、雪地等危险段时如无安全保障,严禁行驶通过。

四、车辆在倒车、掉车、牵引时应保证车辆安全。

五、行车安全贯彻“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

一一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二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三勤:出车、行驶中、收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窄路段、冰雪路面、泥泞路面、桥梁、弯道、陡坡、车站、码头、城镇、繁华街道及乡村集镇要慢。

五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地区特点;掌握车马行人动态。

六六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件不符车;不开超员、超载车。

1.严格机动辆驾驶员的合同管理手续。在雇用机动车辆驾驶员时,对载人车辆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身体状况,必须进行考核(雇用的驾驶员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此项工作),不合格的坚决不雇用。

2.所有施工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重视行车安全,有责任制止驾驶员在行车前饮洒,否则如发生酒后开车或违章、肇事,乘车的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负责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不听劝阻,发生违章、肇事则加重对驾驶员的处罚。

3.交通违章分类:

一一般违章:

1.驾驶时吸烟、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和行车路单;

3.货运汽车载物,乘人不符合规定;

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调头。

二严重违章: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2.无驾驶证人员偷开机动车辆或司机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驶;

3.未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私自驾驶机动车辆;

4.驾驶转向、制动器、灯光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驾车下陡坡进熄火,空档滑行;

6.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

7.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8.交通事故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者重伤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本《制度》指的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坏、修复费用;车辆拉运的物资,设备损失折款,医疗费用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1.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警,不得逃逸。

2.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及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及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3.因个人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监理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5.对安全行车里程长、驾驶作风好、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3: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体要求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