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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监理对合同控制措施建议

2024-07-11 阅读 6685

项目工程监理对合同控制的建议

1、业主确定施工单位后,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针对施工合同中的工期、质量标准、外部条件、业主的权利、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索赔、不可抗力等条款,为业主提供建议,以便能和施工单位顺利签订合同,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

2、在业主需自行采购的设备方面,整理出对所需采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指标,供业主采用。并协助业主、优选厂家,制订供货合同。另外,协助业主协调设备供应商与施工单位就设备的供应时间、安装顺序、施工配合和验收方案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3、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经常与业主现场代表一起分析施工合同履行情况,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维护业主利益,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各类索赔的可能。

4、变更与索赔的费用评估是合同管理的难点之一。建议业主在发出施工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可能被选定的承包人澄清投标报价原则,并且明确:如出现工程变更时,承包人对费率、材料、人工和机械台班价格原则上不作变动,或将以上条件,写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以减少价格协商的困难。

篇2: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复核合同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规定,核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数额;

(2)、审核承包人投标承诺人员资质时,根据安全管理规定,核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督促承包人在成本核算时,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依据国家行业安全经费的管理规定,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安全生产经费;

(5)、对临建工程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行核对其费用;

(6)、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违约的处罚及时核对;

(7)、完成监理部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篇3: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在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规划)或监理细则。

(3)、参与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初审调整计划。

(4)、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5)、核算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6)、编制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7)、参加监理交底会。

(8)、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9)、审查工程分包申请和分包协议。

(10)、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1)、参与审核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12)、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报,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变更令。

(13)、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工程延期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14)、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申请,编制费用索赔报告。

(15)、按合同规定初审或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16)、检查工程保险的办理情况。

(17)、调查分析违约事件,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8)、调解一方或双方提出的争端协调申请,提出解决建议。

(19)、参加工地例会或专题工地会议。

(20)、参与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21)、编制交工结账证书。

(22)、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3)、参与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2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