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2024-07-11 阅读 6415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正(副)高监的职责:

1、组织本监理处人员完成驻地监理处担负的各项工作,向总监办负责;

2、主持驻地监理处的监理业务工作,制定本监理处的监理计划;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主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进行初审后,经工作上报总工室审批;

5、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7、审核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报工作站备案;

8、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9、巡视工地,检查管辖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签质量验收单;

10、主持中间交工验收,审签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证书;

11、主持关键计量工作;

12、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令;

1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他函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送工作站、总监办;

14、初审重大和重要工程变更并提出处理建议;审批一般工程变更,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初审变更的单价;

15、审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分包问题;

16、主持工地会议、尽可能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7、主持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价及处理工作;

18、会同工程部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9、组织检查环保工作;

20、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纠纷,协调承包商与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

21、组织承包商到相关施工现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

22、完成工作站及其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理工作;

23、驻地副高监协助驻地高监履行上述职责,当驻地高监离开时,履行驻地高监的职责。

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所辖合同段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2、参加关键性计量工作;

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

4、初审驻地合同段的合同分包问题,对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合同提出初审意见;

5、协助驻地高监拟定向工作站、总监办的报告,处理承包商来往函件,协助驻地高监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

6、监督承包商办理合同担保等事宜;

7、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驻地高监签发后上报;

8、负责往来合同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9、监督本驻地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0、完成驻地高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结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专业的监理规划;

2、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补救措施;

4、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配合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

6、认真签认承包商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给排水分项工程的全部质量、计量和进度监理工作,组织指导旁站监理工作;

2、审查各给排水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3、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4、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5、对管道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配合试验监理员对结构物各部位砼浇筑进行质量抽检、评定;

6、对给排水设计图纸和数据进行必要的复核,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重

大错误、漏项等问题应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便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定夺,同时应报计量监理工程师

五)、电气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7、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8、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商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0、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1、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汇总;

12、定期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13、随时检查承包商工地安全措施和旁站监理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六)、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必须对各施工工序进行现场旁站,对主要工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坚守岗位,严格监理;

2、旁站监理必须严格要求承包商按图纸、按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对现场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

3、作好监理日记,逐日详细记录工地的情况。包括承包商工作及闲置的机械、人员情况、工作内容、工地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材料进场情况下达的工作指令等;

4、监督承包商的自检取样,对承包商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保证自检结果的真实性;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5、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放样抽检工作,参与工程计量的联测工作,但不得独立签认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6、及时向专业工程师、驻地高监汇报工地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状况情况;

7、及时督促承包商按图纸、规范及合同的要求,正常、安全生产;

8、督促承包商做好工地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篇2:工程监理公司经营部工作职责

工程监理公司经营部岗位职责

一、根据公司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对外经营策略和经营目标方面的阶段性实施方案;

二、负责公司业务的拓展,主动积极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并制定可行性经营政策,代表公司洽谈业务的合同条款;

三、负责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合同方发生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的洽谈和协调工作;

四、代表公司、承担对外一切财务行为的任务;

五、协助公司其他部门的业务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监理公司财务部职责

工程监理公司财务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拟定、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子公司、项目部执行,组织会计核算和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2)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重大的融资和借贷方案,经公司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对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

(3)根据公司经营、投资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按公司现金流量计划,对奖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负责资金的综合平衡。审定项目的资金定额,并对其资金占用进行控制、审查和考核,完善“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往来结算。

(4)负责公司投资收益管理。

(5)负责公司税费管理。

(6)负责公司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及资本金的保值增值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重大资本结构调整方案,重大融资方案。

(8)负责编制上报高速公路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提供财会信息。

(9)负责对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部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派往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提出人选建议。

(10)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与投资控制工作。

(11)负责公司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