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总站政治指导员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导意见,协助各热力站行政正职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2、负责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将支部的重大决议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负责抓好支委会的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落实三会一课。
5、及时了解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站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支部各种文件、报表台帐的管理检查。
权限:
1、有权对支部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间的党员进行评议、考核。
3、有权对支部职工的奖惩提出建议。
4、有权制止职工的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具体要求: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3、遵纪守法,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考核标准:按公司有关考核标准执行。
篇2:钻井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全面负责钻井队党组织、工会、共青团、职工生活以及政治思想、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规定。
3、全面抓好党支部建设,搞好班子团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4、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的工作,促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5、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抓好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搞好双文明建设。
6、负责职工生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
7、参加本队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
8、协助队长抓好QHSE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和引导职工遵守QHSE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纠正违章行为,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3: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协助科长布置,检查全科的工作,研究矿内安全治安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矿安全防火、防盗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五)组织保卫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知识,提高全队的素质,做好所辖区的保安工作。
(六)参与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国家政策,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