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附一医院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附一医院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2024-07-11 阅读 9850

第一医院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患双方共同的责任,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也诠释了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诊疗过程中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有助于及时发现不良因素、可有效的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增加医疗透明度,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我院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确认;其中特殊检查(治疗)、创伤性诊治活动前需知情同意签字确认,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二)引导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三)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四)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术、介入或有创操作前告知其目的和风险,并请患者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

(五)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惟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六)药物治疗时,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七)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八)对儿童、老年、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和警示标识等办法邀请患方主动参与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

(九)定期向患者举行医疗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十)医院设立投诉科,建立投诉机制,向患方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

篇2:住院精神病患者社区转诊制度

医院住院精神病患者社区转诊制度

为适应我市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的需要,我院决定建立精神患者社区转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诊患者范围:《浙江省社区精神病人管治范围》所要求管治的各类精神疾病患者。

二、于患者出院前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由患者及家属决定是否转诊社区。

三、对愿意转诊社区的患者,由经治医生认真填写《精神疾病患者社区联系卡》。

四、《精神疾病患者社区联系卡》正页交患者和家属带回,交所在社区精防机构,由社区精防机构对患者进行随访。

五、《精神疾病患者社区联系卡》存根联附在出院病历中,由病案室统一收集并登记。

篇3:某医院危重患者质量关键过程流程

医院危重患者质量关键过程流程

一、危重患者入院时,护士要了解危重患者病情,查看患者神志、皮肤、粘膜、口腔、肢体等情况,备好抢救仪器和物品。

二、正确安置患者,对躁动、意识不清患者正确使用约束带并加用床挡。

三、护士长协调、安排人力,必要时安排特护小组。

四、开放静脉通路2~3条,应用套管针,保持静脉通路通畅。

五、持续氧气吸入,保持气道通畅,患者行机械通气时,护士应密切注意临床观察指标。

六、遵医嘱予以患者多参数监护,48~72h更换心电监护电极片一次,防止皮肤损伤,根据病情设置报警、监护参数界值。

七、监测患者意识、面色、皮肤、末梢有无紫绀等。

八、根据病情及时留置尿管、胃管、观察引流物色、量、性质。

九、护士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用药注意三查七对一注意,杜绝差错发生。

十、护士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时准确记录护理记录,特护患者至少每1h记录一次,如有明显变化随时记录。

十一、详细准确记录出入量,按要求每8h小结,24h总结。

十二、及时准确采集各种血、尿、便、痰及引流物标本并及时送检。

十三、护士应给予患者心理护理,与患者交流、沟通,使之配合治疗。对丧失评议能力但意识清楚患者,如气管切开或行气管插管者,护士应使用文字或其他方式与患者进行交流、沟通。

十四、危重患者病情及治疗观察要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护理记录上,并用书面、床头两种形式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