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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医生文明行医承诺

2024-07-11 阅读 2206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文明行医承诺

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要救死扶伤,恪守医德。弘扬白求恩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把患者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患者健康作为第一目标,把患者利益作为最高利益,视解除患者病痛为己任,积极当好人民群众忠诚的健康卫士。

二要规范执业,科学施治。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做到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要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拒收“红包”、回扣、提成,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要钻研医术,精益求精。要忠诚对待事业,孜孜不倦学习技术,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疾苦。

五要发挥所长,奉献社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积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篇2:社区卫生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篇3:三附医院护士文明行医承诺

第二人民医院护士文明行医承诺

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要忠于职守,弘扬护德。大力发扬南丁格尔精神,遵守护士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保存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的职责,尽心尽责,救死扶伤,给病人最佳的整体护理,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要热情服务,优质护理。坚持微笑服务,遵守护士服务礼仪规范,一切以患者为中心,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要热爱专业,勤勉好学。热爱护理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认真钻研护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要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拒收“红包”,永葆白衣天使的圣洁。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