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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安全制度

2024-07-11 阅读 6996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篇2:(中学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学校小卖部是为师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保障为师生生活服务不可缺少的服务设施。为了更好的服务师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小卖部实行公开竞标形式进行竞标,竞标成功者和学校签订合同,上缴承包费。

二、学校小卖部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学生的日常生活用品,严禁经销烟酒。

三、营业时间为早点、午晚饭时间,上课时间严禁学生在小卖部内逗留,发现学生逗留处罚该小卖部20元。

四、严禁采购没有厂址、厂名、过期、霉变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准出售冷饮。

五、小卖部不准给学生叫电话。

六、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收取。

七、学校对各小卖部进行评比,期末根据评比结果优存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