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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安全工作职责

2024-07-11 阅读 6240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图书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图书的安全工作。

2、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图书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具体负责实施。

3、努力学习图书资料管理的业务知识和安全防范措施,妥善保管书籍,做好防火、防盗、放虫蛀、防水等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图书室有关规定,在热情为师生服务的同时,又要保证图书资料的齐全,防止书刊的无辜丢失。

5、积极搞好室内卫生,经常开窗通风,防止图书资料霉变。

6、对违犯图书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师生,要及时进行制止批评。师生借阅中丢失书刊,均按规定赔偿。

篇2: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

7、图书室管理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

8、下班前认真清查、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篇3: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规定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教工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及各办公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对图书馆各位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做到人人学会使用电闸、灭火器,室内无人时及时关闸、关灯;

4、经常自查图书馆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5、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6、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