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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07-11 阅读 1570

1、学校安全教育要以本制度为基本内容,结合形势发展要求和具体时间、地点、环境、对象,机动安排,务求实效。

2、学校安全教育要有基本的时间保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方面的专业活动是安全教育的基础,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学校应结合业务特点定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针对一个时期的特定安全教育要及时安排,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3、安全教育要分层进行,明确责任。学校、年级、班级、个人都有责任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训练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养。

4、安全教育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务求切实有效,切记花拳绣腿。

5、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安全教育的效果取决于教育者的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聘请专业人员来校承担安全教育任务是必要的选择。

7、为了确保取得实效,必须将安全教育纳入安全考核之中。

篇2: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

7.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

篇3: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为及时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丰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传达贯彻各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工作。

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应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章守纪,减少事故确保运输安全为目的。

三、每年初制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运管部门备案。计划中应含有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传达贯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应坚持实名签到制度,未参加的必须及时补课。

五、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丰富全员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六、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方式可灵活多样,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教育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应做好原始记录,以备查验,档案保存期不低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