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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2024-07-11 阅读 3325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篇2:教学副校长安全职责

教学副校长梁志强是分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职责是:

1.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教学安全管理、校内外集体活动组织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禁止上课期间离开教室从事非教学活动及正常教育教学中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行为。

2.定期、专人对实验器材和体育器材等教学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带病进行教学。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要有计划组织管理学生,严禁教师离岗。

3.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和化学危险品。

4.严格执行校内外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制定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5.做到学校*、做操等集体活动及上下学、上下课、晚自习期间时,有专人在楼梯、楼道内、校门口疏散引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

篇3:安全副校长职责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长岩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好安全工作各项总结。

2、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

3、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5、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安全、住宿生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分管安全的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签订责任书。

6、安排安全工作日程和节假日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等工作。

7、组织进行各种演练。

8、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9、做好事故报送,完善信息管理。

10、实现安全档案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