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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工程质检工程师职责

2024-07-10 阅读 4449

水厂水源工程质检工程师职责

(1)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制裁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复查并记录检查、整改情况。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记录。

(3)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鉴别、标识、评审、处置和记录,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4)负责分项/分部工程的检验、试验工作。

(5)负责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结果进行鉴定。

(6)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7)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管理记录。

篇2:质检工程师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

二、审查施工单位和施工班组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无保证措施而盲目施工者有权停止施工。

三、掌握质量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熟识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按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

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

四、核定已完工工程的质量等级,对验工计价项目进行审核签证。负责隐蔽工程检查并按规定签证。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协助领导、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解决。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签发“工程质量监察通知单”,并有权责令停工和处以适量罚款。

六、做好对施工班组和人员自检记录的统计分析,并计算其自检率和自检正确率,定期公布和上报。

七、对单位班组和个人的质量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奖优罚劣,在“评先选优”活动中实施质量否决权。

八、协助班组建立群众性的检查制度,指导QC小组活动,参与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

九、参加优质工程奖的评定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工程质量及管理工作,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及总结报告。

十、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