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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工程建设回填土施工工艺标准

2024-07-10 阅读 9013

某地产工程建设回填土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一、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二、施工准备

1、材料:

回填土:宜优先选用基槽中挖出的土。填料应不含有机杂质,粒径不大于50mm,含水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3)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4)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

2、主要机具:

施工机具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设计要求、施工方法及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常用的有:

人工回填: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或木折尺等。

机械回填: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3、作业条件:

(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3)回填前应备有具体的回填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4)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给排水、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

(5)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6)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三、操作工艺

1、在稳定的边坡上填方,若山坡坡度为1/10~1/5,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若坡度陡于1/5,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1m。

2、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无设计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3、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沙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填土。

4、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基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5、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6、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碾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山方与坡连接处。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7、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8、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参照表1-1选定。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偏差表1-1

每层铺土厚度每层压实遍数压实机具(mm)(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振动平600~15006~8

碾蛙式柴油式200~2503~4

打夯机

9、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碾:2km/h羊足碾:3km/h振动碾:2km/h

10、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11、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12、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13、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道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

14、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碾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出,另用砂土或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夯实。

15、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实。人工打夯,每层填土厚度不大于200mm,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

横交叉”。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16、填方的边坡应按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说明而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填方边坡,当填方高度在10m以内,可采用1:1.5;高度超过10m,可做成折线形,上部采用1:1.5,下部采用1:1.75。

17、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18、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19、雨、冬期施工:

(1)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当基土受到浸泡时,应根据情况采取排水、清除浮浆等措施。

(2)雨期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

(4)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2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表1-2

平均气温填方高度

(℃)(m)

-5~-104.5

-11~-153.5

-16~-202.5

(5)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沟底至管顶0.5m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

(7)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四、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如表1-3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表1-3

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检验方法

(mm)

顶面标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1高+0,-50检查

2表面平整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度量检查

五、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标高高程桩点,防止碰撞下沉。

2、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3、管沟中的管线,基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4、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

5、当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施工时,对可能受其影响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基础等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宜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

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4、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5、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大型地坪除外)。

7、路基、室内地台等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七、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地基钎探记录。

2、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3、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八、安全文明施工

1、夜间施工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做到不扰民。

2、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土方回填时,基坑顶部做好防护;基坑四周的防护栏,在回填土未完前,不得拆除。因回填土施工需要局部临时拆除基坑防护栏时,应设立警示牌并在当天完工前恢复。

4、禁止从基坑上向坑内抛掷物品,填土时坑内打夯人员必须远离灰斗,防止碰伤。

5、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必须是强绝缘或双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

篇2: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篇3:盐田港港区大堤回填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保障盐田港港区大堤质量及回填施工过程中人员与大堤安全,避免或减少可能的事故危害,做好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大堤回填,根据盐田港历年大堤回填经验,结合目前盐田港东港区6号塘大堤回填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承包人回填前须申报《大堤回填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成立大堤回填安全管理机构、事故应急分队等,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资料报集团安委会、港口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备案。

2、承包人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救生常识培训,建立一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

3、承包人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设立大堤回填专职管理人员,实时监控大堤回填的边坡稳定性,一旦发现裂缝或其他可能产生大堤塌陷、造成安全事故的征兆,立即停工、撤离堤头,加强观察。

4、大堤回填要求:

(1)、大堤回填施工前应将大堤轴线、标高控制点测设于现场,并由监理工程师或测量队检查复核,确保无误后方可实施。

(2)、回填过程中,应每间隔25米竖立花杆以标示大堤宽度方向,每隔50米应重新恢复大堤方向线与标高控制桩,遇大堤转角处应适当加密。

(3)、大堤回填时,应确保外侧迎浪面采用粒径较大块石回填,以保证施工完毕后大堤的稳定。

(4)、大堤每隔50米设置车辆调头避让区(转角处可加密设置),以供长距离回填时车辆调头使用。避让区应在大堤内侧以混合料加宽填筑。

(5)、大堤回填禁止直接卸料入海,保证在距离堤头大于3米的地方卸料,然后用推土机推填。

(6)、堤头设专人指挥倒车、卸料,指挥人员必须在车前以红旗指挥。堤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着救生衣。

(7)、承包人须加强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6级以上大风、大雨时停止堤头施工,且相关设备转移到确保安全的地带且距离堤头不得低于80米。

(8)、承包人所有填堤作业车辆进入填堤作业区必须打开车窗,车内不得搭载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5、应急措施

(1)、承包人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承包人需在堤头备有钢丝绳、浮筏等施救设施。一旦陷车,及时施救。

(3)、承包人需和110、边防分局盐田工作站等相关工作单位建立联系,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边防管理规定,同时协助边防部队做好相关边防管理工作。

以上管理规定承包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请监理公司监督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