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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限额设计执行结果考核

2024-07-10 阅读 7093

项目限额设计执行结果考核

以合同约定的各项限额设计指标(用A表示)为基准,以设计成果对应的施工合同预算或完成标后核对的实际工程量(下称实际设计指标,用B表示)为考核依据,设计考核值用K表示,K=100%×(B-A)/A,并根据实际设计结果按以下约定处理:

1、限额设计指标执行结果均应满足K≤0。当实际设计指标B中的一项或多项超过对应的限额设计指标A,即K>0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发出设计整改通知之日起14日内无偿对设计进行优化整改直至满足限额设计指标为止,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整改成果文件。设计人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整改成果文件、且未向发包人提交合理的解释,或设计经优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的,均视同设计人违约。

2、根据最终的设计成果进行考核:

1)当0

2)当K≥5%时,设计人应按超标用量部分的钢筋和砼的总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中钢筋按5000元/吨、砼按450元/M3计算;

3)当K<0时,发包人将按节约额的5%给予设计人奖励。

篇2:某材料限额管理制度

1.目的

降低材料消耗,加强材料成本核算,合理充分利用材料,规范材料的出入库管理,积累企业消耗定额。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工程管理过程中所有材料的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项目部是材料限额制度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材料领料前(时)限额指标的测定,限额领料制度的执行,分阶段的核查及调整,材料限额管理的改进,配合预决算部门材料消耗定额的测定等。

3.2公司工程技术部及合同预算部:负责该制度在项目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改进,组织相关造价人员、施工人员、材料人员对已经成熟单项材料的消耗及管理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材料的消耗定额。

3.3合同预算部:依据已批准的限额制度对项目部的执行效果进行评审,参加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

4、名词说明

4.1企业材料消耗定额:是指材料单位计算工程量的消耗额度。即同一种材料在统一规定的管理和施工条件下,各个项目部对该材料平均的消耗量。消耗定额反应我司材料控制的管理水平,同时也是限额领料限额的依据。

4.2限额领料:是指依据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量,由施工人员开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据此给施工班组发放材料,超额自负的一种材料管理措施。企业在没有建立消耗定额之前,可先行采用地方统一劳动定额及实测出标准层或单位计算量的消耗量,据此为消耗定额开限额领料单。

5、工作内容及程序

5.1限额管理的主要分项工程或材料

钢筋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等及其他材料,给排水、电气用管材及配件,电线、电缆等。

5.2材料限额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各类材料子目录分类及内容,项目材料限额指标的测定,限额领料管理,材料限额管理的分析及总结,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的制定,限额管理的评审。

5.3各类材料子项的分类及内容

分项工程子项的分类及内容由公司合同预算部门负责制定。应明确材料的分类标准(按部位、构件或规格等的分类),施工方式、管理要求等。

5.4项目材料限额指标的测定

材料的限额指标由项目经理组织专业工长、预算员、材料员负责测定,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项目部组织实施。

5.5限额领料管理

限额指标确定后,施工人员(或专业工长)可根据工程量开限额领料单,施工班组根据限额领料单在材料员(或库管员)凭限额领料单领取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材料员、预算人员应跟踪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控制管理。如果出现材料超出限额应查明原因,如果是班组对材料的管理不善和浪费原因出现超额时,项目部应对班组做出处理(赔偿)后增开限额用量,如果是限额测算不够准确,经核实后应及时调整限额指标,并补开领料单;如果经核查限额超过实际时应及时追回结余材料,并调整限额指标。

5.6限额领料的分析及总结

当某子项工程量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人员、材料人员、预算人员对该项材料从施工方法、管理要求、消耗指标的测定进行总结、分析,对该材料的限额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方案,以便在公司各项目推广。

5.7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的制定

公司合同预算部管理人员根据各项目的进度情况,组织物资部、各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同一种材料的限额管理进行分析、对比、总结,确定该材料在我司现有施工方法及管理情况下的合理消耗定额。一般情况下,每一种材料的消耗定额按三个以上项目的实际消耗为基础制定。

5.8限额管理的评审

公司合同预算部根据现行国家预算定额的工料分析中材料分析对每个项目部的实际消耗情况进行分析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找出节超原因,以提高我司的材料管理水平,节约成本。

6.记录表格

《限额指标测定记录》、《限额领料单》、《项目部材料限额分析记录》、《材料领料小票》、《材料限额管理评审记录》、《材料消耗定额》

篇3:项目限额设计执行结果考核

项目限额设计执行结果考核

以合同约定的各项限额设计指标(用A表示)为基准,以设计成果对应的施工合同预算或完成标后核对的实际工程量(下称实际设计指标,用B表示)为考核依据,设计考核值用K表示,K=100%×(B-A)/A,并根据实际设计结果按以下约定处理:

1、限额设计指标执行结果均应满足K≤0。当实际设计指标B中的一项或多项超过对应的限额设计指标A,即K>0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发出设计整改通知之日起14日内无偿对设计进行优化整改直至满足限额设计指标为止,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整改成果文件。设计人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整改成果文件、且未向发包人提交合理的解释,或设计经优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的,均视同设计人违约。

2、根据最终的设计成果进行考核:

1)当0

2)当K≥5%时,设计人应按超标用量部分的钢筋和砼的总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中钢筋按5000元/吨、砼按450元/M3计算;

3)当K<0时,发包人将按节约额的5%给予设计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