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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卫生防疫报批作业指导书

2024-07-10 阅读 4649

项目卫生防疫报批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按照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节点制订工作计划,保证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办全所有的申办和报批的手续。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3.作业描述

3.1规划方案设计审核阶段

由卫生防疫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中有关卫生防疫部分内容,审核建设项目日照分析。需附送:

3.1.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3.1.2选址卫生审核批件;

3.1.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地形图、日照分析、建设平立剖图、工艺设计、设备布置;

3.1.4涉及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应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

3.1.5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设计方案审核通知书。

卫生防疫部门审理完毕后核发方案设计卫生审核批件。

如本主办岗位在该阶段尚未到岗,上述审查由土建设计管理岗位经办。

3.2扩初设计审核阶段

由卫生防疫部门审查扩初设计,需附送:

3.2.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3.2.2方案设计卫生审核批件;

3.2.3扩大初步设计文件。

卫生防疫部门审理完毕后,核发扩初设计卫生审核批件。

3.3施工图设计审核阶段

由卫生防疫部门审查施工图卫生设计。需附送:

3.3.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3.3.2扩初设计卫生审核批件;

3.3.3施工图设计文件;

3.3.4涉及对人群健康有影响或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的公共场所项目,应提供卫生评价报告。

卫生防疫部门审理完毕后,核发施工图卫生审核批件。

3.4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前,与卫生防疫部门三产单位签订清洗消毒水箱合同,委托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水箱水质化验,出具化验报告;办公,商业建筑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按规定随机抽点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出具检测报告。

向卫生防疫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需附送:

3.4.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3.4.2施工图设计卫生审核决定;

3.4.3卫生监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3.4.4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毛坯住宅不需要)。

卫生防疫部门审理完毕后,核发竣工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书。

篇2:附院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及报批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及报批制度

1、临床用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贮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中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7、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大于2000ML以上须经血库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审批。

篇3:项目事故易发点施工报批制度

一、易发事故的工序和点源

1、营业线作业:(1)临近既有线石方爆破;(2)桥涵顶进;(3)开挖运营线路肩或坡脚挡墙基坑、护锥、路堑、电缆施工;(4)临时道口(平交与立交)。

2、隧道施工:特殊地质(瓦斯、断裂带、富水砂层、溶洞、软弱围岩、浅埋、偏压等)开挖、支护、洞内运输和塌方处理。

3、桥梁施工:(1)人工挖孔桩;(2)制梁、架梁、移梁;(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悬臂浇注;(4)各种临时支架、脚手架、起重设备等。(5)水中基础施工。

4、房建工程:(1)基坑开挖与支护;(2)脚手架与支撑(荷载设计计算、施工与验收);(3)施工电梯;(4)“三宝”“四口”防护;(5)起重吊装。

5、临时施工用电。

6、石方爆破作业。

7、汽车运输和机械作业,500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转场。

8、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和管理。

9、爆破物品的运输、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施工安全方案逐级审批制

1、营业线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报运营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隧道施工作业,500米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500米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特殊地质施工和塌方处理,方案要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瓦斯隧道施工方案要经专家指导和论证后组织施工。

3、桥梁作业,100米以下的小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100米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跨大江河海等特殊条件桥梁施工安全方案,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集团公司从未施工过的新型结构桥要请专家到现场指导。

4、房建工程,500平米以下或2层以下(含2层)的建筑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500平米以上或2层以上的建筑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5、临时施工用电,2000万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2000万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6、石方爆破,小型和零星爆破作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7、汽车、施工机械调遣、转场或外出执行任务,300公里以内,由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用证后方能使用。

9、爆破器材储存、管理使用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三、强化现场监控,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安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经理、公司分管领导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现场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监控,严格按照“事故易发点”控制程序执行。各项工作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岗位责任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签字交接手续完备,有据可查。如果方案正确,实施过程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该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如果方案有误造成事故,将追究方案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如无方案,项目不得进入评先评优行列,年终绩效考评给予扣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追究项目经理和总工的责任。对实施方案做的好、执行的好的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