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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职工安全总则

2024-07-10 阅读 2831

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并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相互监督,自觉执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职工安全健康,望全体职工共同遵守。

1、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指挥。

2、进入生产区域及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规定穿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

走安全通道,注意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在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停留或随意通过。

3、凡从事生产、施工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

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严格遵守危险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自拆卸和移动机械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工作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从事批

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持证上岗,新入厂职工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6、工作时要保持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闲谈,不打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

无关的事;不准擅自离岗,不随意将工作转交他人,严禁酒后上岗。

7、不准擅自将厂外人员或小孩带入工作场所。

8、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私自开、关设备,乱动仪器、工具和各种阀门;设备运转中严禁清扫、维护转动部位,隔机传递物品;严禁在各种运行设备上休息、行走、跨越及从下部通过。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采取脚下绝缘措施,并使用安全、可靠的漏电保护器。

10、在带电设备或线路周围工作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1、严禁用压缩空气、氧气等吹扫油脂、铁屑等。

12、禁止依靠、钻跨栏杆;上下梯子、台阶、踏板要扶牢踩稳,不准跳跃和顺扶梯滑下。

13、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非司机驾驶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各类车辆驾驶速度不许超过15km/h;雾天、雨天、雪天车辆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拐弯、倒车、进出车间大门时车辆速度不得超过5km/h。

14、过无人看管铁路道时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准走铁道;严禁钻杆抢道;严禁扳动铁道岔和其他装置。

15、汽车、机车等各种车辆在运行中严禁攀抓和上下;不准搭乘非载客车辆,严禁客货混装。

16、严禁在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场所逗留、吸烟和动火;严禁在厂房顶部、窗台、铁路、高炉、转炉、连铸机、铸铁机、成品库等危险场所休息或乘凉。

17、严禁钻越铁丝网、围墙和门窗。

18、煤气区域严禁动火和停留,需要动火时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审批,开动火证,并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和措施。做好煤气吹扫置换,经煤防员监测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19、在工作中发现天车、运输车、吊车、内燃机车等在此经过时,必须及时避让和躲闪,避免发生事故。

20、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塑料鞋和带钉鞋;禁止上下抛物,六级以上大风严禁高空作业。

21、职工在工作中,发现头晕、恶心、心脏跳动过快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停止工作,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检查治疗。

22、职工应当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做到“四懂、三会”。当发生火灾时,应当进行灭火抢救。

23、当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时,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等。

24、不准到污水处理场所、蓄水池、井坑等不安全场所游泳或洗澡。

篇2: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相关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9.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10.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1.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12.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13.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14.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5.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6.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7.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篇3:汽修厂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各类人员除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外,都必须遵守本总则。

2.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学习后方能操作设备,新进学工应在师傅的带领下工作,严禁独立上岗作业。特种设备须持证上岗操作,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3.厂内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非专业电工严禁拆卸、改动。

4.工作前要穿好工作服,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工作禁止赤脚,穿拖鞋、高跟鞋。

5.各种设备开动使用前,应清理好工作现场,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如有故障,应进行修理后方可使用。

6.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7.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操作者若离开设备时,或装卸工件、对设备进行调整、清洗或润滑时,都应停止并切断电源。

8.设备外露基准面或滑动面上不准堆放工具、产品等,以免碰伤影响设备精度。

9.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按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

10.作业过程中禁止打闹嬉戏,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作业过程中工具、拆卸的零部件及其他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安全,防止磕碰砸伤。

12.车上作业应盖好罩盖,防止工具、零部件等物件从孔洞坠落伤人;防止站柱、扶手等撞头;车上进行烧焊切割、钻孔等作业时要注意车下是否有人。

13.车下作业应注意防止尖角凸出物等刮伤撞伤,下蹲起身要看清,防止撞头。要合理使用工具,不得野蛮拆装,防止碰伤砸伤。

14.高处作业梯凳要安装稳固,站稳扶牢,必要时要系好安全带,上下注意安全,工具、拆卸物等要放好拿稳,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11.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检验、车间、科室和厂领导等指导和纠正,不得任意蛮干和冒险作业。多人作业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得各行其是、盲目蛮干。

12.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以确保安全。

13.设备的安全保护、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4.工作地点和通道必须经常保持整洁畅通,通过厂区道路应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15.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合闸前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并确定该设备检修完备方准合闸。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