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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

2024-07-10 阅读 8880

1、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按实际需要配置“一通三防”人员及技术措施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通风科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落实。

2、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措施和有关措施工程。

3、每月由通风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进行不少于3次的大检查。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定出名次,进行奖罚,并对上月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下月主要工作,写出总结和计划。

4、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研究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重大隐患,制定处理计划和处理措施,要在人、财、物方面对“一通三防”给予保证。

篇2: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1.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2)协调通风科、机电供应科、生产科、财务科、劳资科、安监科以及生产、辅助队组等部门工作,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合理配置,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4)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组织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6)负责在编制矿井经营计划时,划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

(7)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8)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2.总工程师

⑴在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及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⑶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⑷协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⑸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⑹负责审批矿井内采区及其以上范围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

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⑼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督促质量检查考核与兑现。

⑽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副矿长

⑴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⑵负责安排督促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⑶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

⑷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总结“一通三防”工作。

4.机电副矿长

⑴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⑵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和配件。

⑶负责组织井下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一通三防”要求。

⑷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

⑸负责组织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

5.安监科长

⑴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⑵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⑶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⑷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⑸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⑹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6、矿值班人员

⑴矿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一通三防”基本知识,了解矿井通风系统和施工队组作业地点及人员安排,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⑵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当天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没有处理完成的,必须向下班人员交清。

⑶发现瓦斯监控系统传感器发生报警时,必须及时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命令立即切断该区域电源,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⑷发生主要通风机停风或发现重大通风瓦斯隐患时,必须立即召集相关矿领导及“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办法进行处理。

⑸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篇3: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规定

一、局扇管理部分

(1)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单位按标准化施工。

(2)局扇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否则罚施工单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次。

(3)开掘面风筒由施工队负责吊挂维护;换分流器、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及续接风筒需要正头停工时,正头必须停止施工,操作完毕方可正常施工,施工单位未接好风筒当头做工罚款200元/次。

(4)施工单位施工时必须把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靠邦靠顶,破口及时修补。风筒做到篷环必挂,少一环罚款10元。

二、通风设施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通风设施如风门、挡风墙等由所在使用单位管理,维护由通风区通风工负责,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风门,凡损坏风门及通风设施,视所坏程度,每道罚损坏单位1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500元。

(2)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风门敞开不关)和损坏连锁装置,违反者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管理单位3000元。

(3)对损坏挡风墙、栅栏、调节风窗、风帘视损坏程度分别给与500~1000元的罚款,对责任单位罚1000~5000元罚款。

三、综合防尘

(1)各开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协助通风区安装,喷雾及净化水幕由通风区安装,防尘管道不到位,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罚管理人员50元,对施工单位罚300元。各转载点开机不开水罚开机员50元。

(2)施工单位在掘进工作面至少安装二道喷雾装置,距离工作面30~5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距离工作面出口10~15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不能正常使用每道罚300元,安装少一道罚施工单位1000元。

(3)煤尘冲洗清扫的责任范围: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地点所在运输线的煤尘冲刷清扫工作。

(4)运输大巷的防尘管路,净化水幕及冲尘由通风区负责。

(5)开掘头正头必须按规定,放炮前后洒水;正头30米外每周冲尘二次,发现少一次罚300元。

(6)隔爆水棚管理,主隔爆由通风区管理,辅隔爆由所在施工单位管理,丢失一个水袋罚100元,并在冲刷巷道时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罚施工单位50/个。

(7)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否则给与100~1000元的罚款。

四、安全监测

(1)瓦斯探头的安装由通风区监测维护人员安装,安装结束后将监测装置移交施工单位使用管理。

(2)施工地点放炮时(扒渣),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将传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以防崩坏。放炮后施工班长将其回复正确位置,吊挂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由通风区瓦检员监督执行吊挂,不符合规定吊挂罚100/次,损坏监测探头、电缆等按破坏生产予以严惩重罚。

以上规定请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按东笋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