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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2024-07-10 阅读 4882

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爆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六、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火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部

篇2:电焊工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遵守电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高效低耗,圆满完成当班生产作业任务。

2、工作前必须巡查作业环境,检查焊接设备,待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焊接。

3、必须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弧光辐射伤害身体。

4、自觉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5、工作时周围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否则禁止施焊。

6、焊接机械四周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并设置消防设施,以免引起火灾。

7、下雨时无特殊措施,应停止露天电焊工作。

篇3:电焊工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电焊机放在干燥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接零,电线绝缘良好,并有遮蔽。

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更换,禁止使用。

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并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4、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不得私自乱接挂电源。

5、电焊钳和地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电焊条应戴手套。

6、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7、一次线不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