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学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学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2024-07-10 阅读 9413

某学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状况做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和必要的调整,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良好,压力、水位、水温都在正常范围。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活可靠,指示正常。

3、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运转等无异常现象)。

4、打扫工作场所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工具、配件等存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5、各项记录填写准确、完整、清楚、无遗漏。

6、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二、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高低水位报警器,给水泵、补水泵、循环泵、排污系统等附件、设备是否灵敏、正常、可靠。

3、锅炉受热面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渗漏等异常情况。

4、交接班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交接班过程中的故障或事故的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予积极协助。

五、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严禁喝酒。交班人员在交班时如发现接班人员曾喝酒,可能影响锅炉正常操作管理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由主管人员视情况处置。

六、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15分钟按时到达交接现场,不得迟到。如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接现场而影响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处置,此时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员承担。

七、交接班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发生争议时,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到场解决。在问题和争议未解决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否则以脱岗论处。

篇2:丰华医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医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到锅炉房作好接班准备工作。

二、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如果接班人还没到时,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三、锅炉发生事故,未经处理完不得交班,待事故处理结束后或经代班人同意方能交班。

四、在交班前应做好清炉、出渣,清扫锅炉房、锅炉设备、值班室及包干区内卫生。

五、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向交班人员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查阅锅炉运行记录。

2、检查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排污阀、引风、鼓风机等设备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起包、漏水和损坏现象,炉墙炉拱等处是否有裂缝、塌陷等情况。

4、检查使用工具是否齐全。

六、待接班人检查完毕,交班和接班人员共同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办完交接班手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七、一号锅炉回水温度须在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