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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通用安全规程

2024-07-10 阅读 1904

钢铁企业安全规程(通用)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经厂长批准执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生产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准上岗位操作。

3、电气、机械等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无牌严禁操作。

4、从业人员应按岗位规定标准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有关领导干部、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到现场指挥抢救。事后要认真从人员、管理、技术与设备等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从中吸取事故教训。

6、凡身体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由本人提出,经医疗部门鉴定,由劳动人事部门及时调离。

7、现场做到有台必有拦,有坑必有盖,有轴必有套,由区域管理单位负责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8、厂区所有罐、坑、槽及生产区域和作业平台上严禁有冰雪、积水或堆放潮湿物品,0℃以下,露天梯、台、坡、水管等设施由区域责任单位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9、距铁路1.5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10、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人与起吊物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严禁进入厂区煤气烘烤器包盖下方。

11、起重吊具严禁载人。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索具。

12、高处作业的一切悬吊设备、钢绳和起重设备,必须达到两倍静负荷承重要求后,方可使用。

13、高温液体罐及各种重物吊挂在空中等待时间,正常生产状况下不得超过10分钟。

14、严禁搭乘过跨车、钢包车、铁水罐车、渣罐车、废钢车、等各种厂区车辆。现场禁止骑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非岗位人员严禁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15、严禁对铁路车辆进行连接和分离。

16、一切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17、三确认制:

全厂起重司机必须做到:

第一,确认指挥手势、口哨和吊车指挥标志。

第二,确认起重物件附近现场能保证安全,3米以内无人工作。

第三,确认动车前,必须发出响铃信号。

18、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无操作牌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去向,做到交清接明。

19、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安全防护设施,堵塞安全及消防通道。严禁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20、凡进入现场参观、学习、联系工作者,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由接待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带队前往。

21、吊车进行挂落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废钢槽和起吊各种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22、吊运巴盖时,必须有四根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绳吊运。吊运之前,要仔细检查钢绳和钩子是否安全可靠,起吊重物必须做到二次起吊。

23、各种车辆进入厂房前,必须经厂调同意,开进入证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出车辆。

24使用对讲指挥(报告)协调(反馈)生产信息(抢救事故)时,双方要互通姓名、作业岗位(区域)、双方发出的信息应声音响亮、吐词清楚准确、明确联系的内容后,方可操作。

25、车辆、行人通过铁路过跨车、钢包车、渣罐车、机车轨道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篇2:选煤厂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认真学习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按要求按时参加班前(后)会,并认真听取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4.所有岗位必须在岗交接班,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并检查记录,接班后要认真巡检;

5.岗位工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应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流程、闭锁关系。

6.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7.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8.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各种电气、机械和闭锁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10.所有外露的转动部位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罩或网。严禁用人体或工具接触运转的设备部件。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1.除维修外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维修时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放重新安装后才能启动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有详细严格的监督预防措施。

12.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工具,质量要合格。详细检查施工现场,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13.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14.多人同时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施工和一名安全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开好施工会议。

15.各台设备检修或抢修时,开竣工必须通知集控。检修完毕,集控室启动设备开机前必须发出启车信号。集控室做好记录。

16.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需要通过时必须走安全桥或绕行。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走安全道或安全桥。

17.严禁由厂房高处抛扔东西;高空作业或清扫煤仓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18.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9.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留在设备内。检修后的设备要组织试车,待各种参数正常,一切良好后,方可认为检修合格,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篇3:通用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1、各车间检修工进入现场进行对设备检修时,首先应把所检修的设备及时通知岗位操作工,并在巡检表上填写检修内容,登记认可。

2、检修前首先把所检修的设备切断动力电源,挂牌并有专人看护〈操作工或检修工〉。

3、设备检修时间内没有拉闸本人和看护人许可任何人无权合闸送电。

4、设备检修期间所在设备操作工要加强巡视进展情况,及时取得联系坚守岗位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

5、检修人员在现场检修时,操作工在巡岗过程中若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马上通知检修人员直至异常排除,方可继续检修。

6、检修前首先切断电源挂牌,并确认拉线开关有效可靠,否则进行特别看护,方可进入现场。

7、设备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看护人或操作工清理现场,做好开车前准备工作。

8、设备检修完毕严格在设备点检表内填写时间并说明能否开车,正常使用字样并签名认可。

9、各车间在现场检修时需拆卸安装使用大锤时,首先检查锤头安装是否牢靠,打锤时正面不准对人,严防击锤时伤人。

11、现场检修需局部修整时,需动用扁铲,禁止使用风钢扁铲或锉刀打击物件,严防飞销伤人。

12、设备检修完毕,各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并检查安全可靠后视为工作完成。

13、在检修作业时,所在车间应对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特性、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并派人协调和看护,实行专人负责制。

14、在检修作业时,所在车间应对现场设备及单元系统规定专人拉闸、专人合闸的统一安排,没有看护人许可任何人不准乱动闸刀及开关,确保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检修完毕后经专人送电看护人认可后方能启用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

16、检修工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工作时不许携带火种,严禁击打钢铁金属物料,严防火花产生。没有有关部门许可严禁么自用火焰切割和电焊,并派专人负责。

17、检修现场需高空作业和吊装时,首先要配带安全带,不许乱丢杂物,严格检查吊装索具是否可靠,吊车臂下和物件下严禁人员停留。

18、各车间应定期对各岗位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查,如事故开关,开车信号、警铃、报警装置、安全档及其它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可靠,使用灵活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