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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医院氧舱技师职责

2024-07-10 阅读 7385

医院氧舱技师职责

一、氧舱技师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二、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氧舱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和维修计划,及时查找并消除隐患,保证医用氧舱设备安全运行。

三、负责空气压缩机操作,定时向储气罐充气,随时保证氧舱治疗供气。

四、负责氧舱设备的维修器材、物料、工具的准备、登记和保管。

五、负责氧舱设备的使用登记,建立和保管氧舱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篇2:附二医院婴儿氧舱应急处理程序

医院婴儿氧舱应急处理程序

一、氧舱超压应急处理:当氧舱进氧阀失灵,引起舱内压力失控,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卸除氧舱,方法如下:

(一)立即关闭氧气瓶阀(或中心吸氧管路的供氧阀),切断氧源。

(二)打开婴儿氧舱排氧阀及流量计针阀,以不大于0.01MPa/min的速率降压,使舱压降至要求的压力。

二、氧舱失压应急处理:当氧舱漏气或供氧中断等原因导致氧舱失压,此时如婴儿过长时间逗留舱内,会导致缺氧,应及时做以下处理。

(一)能保持供氧条件下失压时,应继续供氧以保持通风换气。在通风换气情况下,重新关闭舱门,排除漏气原因,达到密封压继续正常开压操作。

(二)不能维持供氧条件下失压时,则应在舱内压力降于常压时迅速开门,婴儿出舱。经检查处理,供氧通畅后,氧舱才能恢复使用。

三、应急出舱:当舱内患儿发生紧急应急事故需应急出舱时,应采取应急泄压措施。

(一)立即关闭供氧阀(或氧气阀),停止供氧。

(二)将排氧阀及排氧阀流量计调至最大位置,使舱内降压。

(三)当舱压降至0.04MPa时,可渐渐开启舱门,即渐渐松开舱门的拧紧手柄,注视舱压表指针下移,实观、有控减压。

(四)舱压表为零值时,打开舱门,婴儿出舱。

四、事故处理:当采取上述应急措施,婴儿出舱后,除必要的医疗应急抢救外,尚需做如下处理程序:

(一)记录事故过程及所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

篇3:附二医院高压氧舱管理制度

医院高压氧舱管理制度

一、在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由院器械材科或设备管理科负责氧舱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高压氧治疗场所,如诊疗厅室、氧气间、机房等,需设消防器材,严禁吸烟。

四、设有消防安全员,定期检查各处消防器材和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氧舱各部安全。

五、爱护氧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外借仪器设备。

六、保护氧舱厅室整洁安静,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非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本科室参观,参观者必须有指定人员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