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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

2024-07-10 阅读 3551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森林防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对森林防火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森林防火人员的责任,支持、指导防火人员的工作。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森林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森林防火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施工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8)参加森林防火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9)参加,配合森林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篇2:森林防火责任制-分管安全副经理

(1)协助经理领导本项目的森林防火工作,对分管的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业主有关森林防火技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并同时部署森林防火的有关事项。(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森林防火检查。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参加森林防火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