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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的安全防火制度

2024-07-10 阅读 4622

一、材料、零配件、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稳固、高度堆码适当,遵守仓库物资堆码距离规定,各种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等要妥善放置。

二、搬运锋利器具或零配件、腐蚀药品,必须戴好手套,货物不得超过货架。

三、工具、零配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

四、仓库内严禁自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

五、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六、各种材料、零配件要经常检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电源。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作其他使用。

篇2:辅助材料的安全防火制度

一、材料、零配件、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稳固、高度堆码适当,遵守仓库物资堆码距离规定,各种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等要妥善放置。

二、搬运锋利器具或零配件、腐蚀药品,必须戴好手套,货物不得超过货架。

三、工具、零配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

四、仓库内严禁自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

五、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六、各种材料、零配件要经常检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电源。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作其他使用。

篇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范

  一.不准支搭易燃建筑。必须支搭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经批准支搭的易燃建筑,不准用于明火作业。

  二.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电气焊割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四.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的规定。非正式电工不得安装电气设备。

  五.冬季施工用的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堆场的设置,应符合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的规定。

  工程内不得积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中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

  七.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不准在工程内部作业。

  八.仓库、机械设备用房和化学易燃物品操作间等不得采用易燃建筑。

  九.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不得交叉作业;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并应限额领料。

  在室内进行装修作业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电器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