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9903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严禁在车间内进行氧焊电焊作业。因工作需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三.加强对消防器材的保管,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和失效的器材。

四.消防箱和消防栓前严禁堆放其他物资。

五.车间内严禁乱搭乱接电线,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线要有防护层,电灯要有防护罩。

六.车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和安装维修。每月定期检查库区内的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建立与健全消防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并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篇2: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篇3: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1、油库区域50米以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要动火或存放物品,应经保卫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必须动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处理。

2、油库防火器材应齐全完好,并有专人定期检查,专门保管使用,严禁用于非防火性活动,油库的电气设备、接地线、避雷器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和定期检测。

3、非油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油库或操作室,油库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油库工作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和消防知识,安全操作知识,严格遵守加油、装卸油料的安全操作,工作时轻拿轻放,各种油料未经审核领油手续不得随便出库,严禁油库内地面存放汽油。

5、进入油库人员不准穿带钉的鞋子,不准将火种或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入油库,油库内人员要保持清洁卫生,库内油气浓度不超过标准,盛装油料容器的活动部份,接触部份应使用铜制品,以防止碰撞发生火花,进油时严禁加油。

6、凡上级或有关单位到油库检查,必须有本单位领导或安全部门陪同下方能进入,并作好记录。

7、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对由于设备、电气线路等故障的维修,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或专业电工操作,严禁私自拆装油库设备和电器线路。

8、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不安全隐患和自查问题,整改措施,都要有台帐记录,并做好夜间油库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