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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51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八类。具体要求为: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台帐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安全事故记录台帐

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

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七)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

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八)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

第三条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局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条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制度。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承担责任。

篇2:设备台账资料管理制度

1、对所到的设备应及时将设备名牌、生产厂家及有关技术数据抄回上账、上卡、上牌板。

2、所有的设备(包括引进设备)应保证在一季度与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设备台账应有专人负责,不得随便转换。各种字码必须清楚,对报废、调拔设备应及时注销。

4、设备资料应由机电科资料员专门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私拿设备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可先写借条,经机电科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5、各种设备资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借给他人者,罚资料员10-30元。

6、各种设备资料,必须有整套的档案、台账等一套管理规程,对更新改造过的设备资料应在台账上特别注明。

篇3:某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工作台账是企业安全档案的重要资料,企业必须建立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生产台账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内容填写要及时,有关落实制度的事项必须内容清淅。

4、安全生产台账管理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制做假台账,欺骗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5、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经常检查各有关安全生产台账的内容,如有错漏,要及时纠正。

6、严禁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指使台账管理负责人制假做假。

7、企业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如实报告和填写台账,如有做假做造假,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