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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气安全技术使用规范

2024-07-10 阅读 9999

高压电气系统:

包括—动力电池组、电机与控制器、动力转向油泵电机、空气压缩机电机、空调压缩机电机、车厢电暖气、暖风除霜器、电源变换器等。

动力电池组分别采用锂电池和铅酸电池。额定电压:388V,锂电池容量:360Ah,单只电池3.6V/90Ah,3只并联为一组,104组串联。铅酸电池容量:255Ah,由32只12V/85Ah铅酸电池串联为一组;3组并联。全车电器的输入电源均为动力电池组

安全措施与安全装置:

一.安全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电动车与其他乘用车一样,同是运送乘客的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的安全问题更为重要。他关系到电动车的命运。其它很多车辆同样存在安全问题,例如:内燃机车辆的油箱和气罐、天然气瓶;无轨电车、地铁、轻轨的供电系统和控制器,都存在人命关天的安全问题。关键是如何防范。如何将危险程度降至最低。那些已经形成产品的车辆,他们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安全措施;而且仍在不断改进。电动车若想与其它车辆并驾齐驱,安全问题必须从源头做起,提高设计质量、完善工艺流程,处处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

2.确保人身安全与系统安全:

电动车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与系统安全。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时,人身安全是优先级的。即使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系统崩溃,也要保证人身安全。系统安全也很重要,没有一个安全可靠的系统支持;电动车还不如一驾马车。因此,建立健全一整套闭环监测控制系统是完全必要的。有条件时可配置备用系统,发生故障可以自动切换。使系统安全处于万无一失。

3.参照有关电动车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从系统设计到部件选型、加工工艺、质量检验;都按相关标准执行。

二.安全装置:

1.蓄电池分组串联,每组电压≯96V并配有熔断器,发生意外短路,可切断电池之间的连接。

2.动力电池组的输出端装有直流接触器,受控于驾驶员和安全检测讯号。发生故障时,可手动或自动切断动力电源。

3.车用电器与电池组之间有过流自动分断的快速开关,驾驶员也可以执行手动闭合与分断的操作。当负载电流大于快速开关的设定电流时,可自动切断电源。

4.各分路用电器分别串联快速熔断器和接触器,用电器发生过流或短路时,熔断器自动分断。驾驶员不直接操作高压电器,所有开关均为低压控制。

5.无论是锂电池和铅酸电池都安装了信息采集和冷却风扇自动控制系统。每只电池电压、每个电池箱温度、总电压、总电流、剩余电量均可通过仪表板显示器随时显示上述信息。电池组采取双线制连接。无论是用电器还是电缆与车身之间是绝缘的。所有用电器的工作状态均通过CAN总线输入整车控制器,通过显示器分级显示和报警。提示驾驶员执行安全操作指令。

6.充电安全装置:

当充电插头插入车载充电插座时,可自动闭锁电机控制器,使车辆不能开动。

7.控制电源故障监测:

低压电源由24V蓄电瓶和DC-DC变换器组成。为全车低压电器和电机控制器提供电源,一旦发生故障会造成车辆停驶。所以,随时监测其工作状态十分重要。故障监测通过多能源管理系统显示器,声光报警;提示司机及时采取措施。

8.制定了锂离子电池安全操作规范、铅酸电池管理规范、电动车电气部分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电动车使用维护保养规范、外购与自制高压电器的检测标准等工艺文件。

三.整车安全

解决方案:

1.主动防撞:在电池箱位置预留缓冲空间、安装防撞立柱;箱门内侧粘附绝缘层。即使发生严重碰撞,可防止电瓶短路。

2.被动防范:电池箱必须实现快速拆装。电池箱周边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在电池箱内安装“红外传感器”、“烟雾报警器”,当发生火灾时,温度过高或烟雾太大都能显示报警。

3.车身安装“加速度传感器”,当发生意外碰撞时,“传感器”信号经“多能源管理系统”自动切断动力电源;并声光报警,提示驾驶员迅速停车,打开客门疏散乘客。

4.动力电池漏电检测报警装置:

分别监测动力电池组的正负极对车身的绝缘和漏电电流。超过设定值可通过多能源管理系统显示器报警。

篇2:石化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试验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试验及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高压试验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电气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高压试验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年度测试计划,组织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承试单位应根据承试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高压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承试单位的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试验资质。

2.试验设备精度、等级符合要求,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定。

3.应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定期试验工作,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判断设备的绝缘变化情况。

5.试验报告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负责按规程规定的预试周期、项目及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电气设备预试计划,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预试计划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2.负责组织预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的落实。

3.负责监督试验单位的试验方法是否正确,试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确、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组织事故后或继电保护动作后对高压设备的临时性试验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压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对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高压技术方面的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绝缘监督管理,对设备绝缘配合的合理性、正确性有管理责任。

第十条?公司内电气设备的试验任务由公司内取得相当电压等级电气试验资格的队伍承担。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高压试验计划。定期试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试验质量。

第十二条?预试计划的年度检测内容经电气管理处高压技术人员审查、电气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在3月10日前下发。

第十三条?预试回路由调度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协调停电工作。

第十四条?试验单位在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前必须熟知电气规程、规范和标准,试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护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试验工作;复杂的试验工作事先应制定施工方案及事故预案。

第十五条?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认真履行签字验收手续,保证预试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高压试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试验结束时,运行人员应及时了解试验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并对高压试验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试验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预试回路完成后一个月内将试验报告交生产单位保存,试验单位同时保存一份试验报告。每个月由承试单位上报电气管理处每月预试情况(包括进度、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在预试工作结束后11月20日前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按预试计划的要求安排现场试验,不得缺项漏项。预试计划内容调整或消项由二级单位主管部门电气管理人员填写《文件资料更改单》,按计划上报程序办理变动和消项审批手续,最终由电气管理处审批后执行;临时调试工作由用户与承试单位联系安排。

第十八条?当高压设备发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组织检修,检修后通知试验单位组织试验。重大事故的试验工作应与公司电气管理处和安全部门商定,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对策。

第十九条?对外转供用户超周期拒不安排预试者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供电。

第二十条?各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一条?要求预试计划完成率和准确率均为100%,确因生产原因不能停电的回路需经电气管理处运行管理批准,否则视为无故不执行,将对计划完成率进行考核;不按计划内容完成试验项目对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试验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试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试验单位应随时了解掌握当前国内、外有关电气设备试验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技术的发展动向,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试验能力。

第二十五条?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

1.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变电所一次接线时,应考虑设备技术性能和条件,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2.新建6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应按照有关基建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在投入运行前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交接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提交试验报告。经组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3.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试验项目及结果符合试验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4)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4.新安装的设备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第二十六条?试验单位每年12月底前,应向公司电气管理处上报一次单位、人员资质情况变更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电气试验中发现被试设备试验数据不合格,交电气管理处设备专业组织检修处理。

第三章?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高压试验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