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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程建设副职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6381

1、分管工程建设副职是工程建设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2、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健全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推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领导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听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承发包安全施工相关事宜。

5、主持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各项规程制度,组织开发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8、组织或参加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重大事故报告书。

9、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建设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篇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安全职责

㈠协助法定代表人(院长)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㈡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㈢协助法定代表人(院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㈣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㈤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㈥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㈦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篇3:安全生产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油站设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是本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考核后,持证上岗。

2.对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每年要进行复训工作,学习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等。

3.主管副职应协助法人代表或站长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应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6.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7.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各个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8.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9.按规定负责返回“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管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加油站和个人。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