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水电站运行巡回管理制度

水电站运行巡回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2943

1目的

为加强青铜峡水电站发电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缺陷,确保青铜峡水电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铜峡水电站设备运行、巡回检查管理。

3职责

3.1宁电分公司

3.1.1宁电分公司受黄河水电公司委托管理电站的资产和安全发电运行工作,发电运行工作由宁电分公司运行部承担。

3.1.2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协调、指导和监督。

3.1.3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有关运行管理的规定。制定宁电分公司运行、巡回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1.4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服从电网统一指挥,履行《并网调度协议》,确保机组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组织安全经济运行中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

3.1.5负责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积极开展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3.1.6根据系统运行方式、季节特点和安全运行防范的重点,组织电站的反事故演习;根据电网要求制定“黑启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1.7负责组织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编制、修订、审核、批准、发布。并对所审批规程中重要规定及各专业间的协调、衔接负责。

3.1.8负责制定电站生产现场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3.1.9生产技术部按要求对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问题进行记录。

3.2运行部

3.2.1运行部对电站发电运行工作负责,保证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2.2按集团公司生产调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报告运行管理信息。

3.2.3认真遵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并网调度协议》组织生产。

3.2.4定期组织开展运行分析,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运行分析和有关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3.2.5值长和运行人员要保证机组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无功电压曲线在正常范围内运行。若机组存在异常或无法调整,值长应及时汇报调度部门。

3.2.6运行人员遇到设备出现故障时,按规程规定及时、果断处理,处理后,及时向宁电分公司有关领导、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汇报。

3.2.7运行值班人员要加强运行监视,优化运行方式,及时调整设备及运行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联系处理。

3.2.8认真执行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的处理依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并认真履行验收手续,实现设备缺陷闭环管理。

3.2.9运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负责做好各项维护和操作,并将当班时间内的重要操作过程、设备异常情况、上级指示、试验计划等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2.10运行当值值长是现场生产运行的直接指挥者,也是电站生产指挥决策的执行者,接受电网调度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及时全面掌握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系统运行信息,组织协调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2.11加强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实施,定期对运行人员进行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考试,以提高分析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3.2.12从制度、组织和技术方面建立有效措施,防止误操作的发生。

3.2.13根据电网运行方式及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止电站全停事故预案;

3.2.14要根据电网负荷变化、运行方式变化、设备的状况做好事故预想;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做好设备防寒防冻、防洪防汛、防雷、防污闪等措施和事故预想。

3.2.15建立健全安全例行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安全例会、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分析不安全的因素、查找设备的隐患,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定风险预控,做好防范措施。

3.2.16结合电站情况制定相应主要的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包括:

a)运行岗位责任制度;

b)工作票制度;

c)操作票制度;

d)交接班制度;

e)巡回检查制度;

f)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g)运行人员培训制度;

h)运行分析制度;

i)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j)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k)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l)防误闭锁管理制度;

m)安全例行工作制度;

n)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

3.2.17要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通过优化运行方案、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减少机组旋转备用、降低厂用电量等措施,创造了良好的发电效益。

3.2.18充分利用运行分析加强运行管理和生产指标管理,提高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

3.2.19负责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编制,编写运行规程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现场运行经验的人员参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定稿。编写运行规程所参考的文献、资料等,必须准确、有效。行规程中应明确各岗位运行人员的每一生产行为有章可循,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监视和试验程序步骤清晰,对故障的判断和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

3.2.20负责制定所管辖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周期、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并报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3.2.21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巡回检查的情况;

3.2.22?根据设备检修、变更情况及时修订巡回检查制度。

3.2.23巡回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a)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是否正常;

b)运行设备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设备有无渗漏现象;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c)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d)水工建筑物、观测系统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e)有关防暑、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3.2.24负责电站界定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3.3宁电检修分公司

3.3.1负责制定所管辖设备巡回检查路线、周期、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并报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3.3.2根据设备检修、变更情况及时修订巡回检查制度。

3.3.3定期检查检修人员巡回检查的情况。

3.3.4认真执行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依照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及时履行消缺手续,实现设备缺陷闭环管理。

3.3.5负责电站界定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4工作程序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4.2设备需要计划检修、临检、试验和消除缺陷时,由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电网调度和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4.3设备检修和改造时,宁电分公司应发挥运行人员熟悉设备和系统的优势,充分听取运行部和运行人员的意见,重大项目的检修和改造应吸收运行人员参与项目可研和方案论证。

4.4重大操作、试验及事故处理时,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应对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

4.5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应指导、协助值长做好安全生产指挥和相关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指挥系统畅通无阻、令行禁止。

4.6宁电分公司生产调度发布的命令,如果涉及电网调度的权限时,必须经电网调度许可才能执行。

4.7对涉及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活动(如投退保护、修改定值、设备变更、在线检修、取消备用等)实施严格管理,坚持无批准不执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上述工作在按规程规定要求提出操作方式、运行时间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必须经宁电分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4.8发生安全事件及发现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即时报告宁电分公司有关领导及生产技术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运行部。发生不安全运行事件后,运行部应向宁电分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事件信息。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4.9运行人员值班期间认真规范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遵守电站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规范和文明值班。

4.10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佩带岗位标志。

4.11值班场所各种值班台帐、报表等记录,要填写准确、书写工整,规范使用术语,表述清晰、简洁。

4.12值班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生产办公用品(如技术台帐、报表、技术资料、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相关文件、安全生产工器具等)、个人用品与学习资料,均应按规定、按定置图进行放置或存放。

4.13中控室运行值班人员接待汇报应标准、规范,言谈举止有礼有节,认真准确回答提出的各类问题。

4.14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设备状况。

4.15巡回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巡回检查路线,对所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细致检查,做好相应记录,并对检查内容及数据准确性负责。

4.16巡回检查人员应了解设备特征,掌握设备正常时的温度、压力、液位、电压、电流、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

4.17巡回检查人员应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与防患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

4.18巡回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现象要逐级汇报,做好相应记录后及时处理。

4.19巡回中发现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予以正确处理,并逐级汇报。

4.20遇有特殊情况,除定期巡回检查外,应按运行方式、设备缺陷、气候情况、新设备投入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或特殊检查。

4.21巡回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不得随意操作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

4.22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5要求

5.1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相关专责,每天到达生产现场、施工作业场地,对设备运行状况、作业人员的“三违”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巡回检查情况、卫生区域的清洁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运行部、宁电检修分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录。对不及时整改的,将依照委托合同予以考核。

5.2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可能造成机组非计划停用的重大缺陷,将予以奖励。

5.3因巡回检查不认真、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考核。

6支持性文件及相关图表

6.1《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6.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6.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

6.4《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7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篇2:水电站大坝车辆管理办法

一、为有效使用本项目的各种车辆和机械设备,保证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节约使用成本,降低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项目各种车辆和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及相应操作人员的管理,统一由车队负责,车队设负责人二名,车队行政归工程部。

三、本办法中操作人员的雇用、解雇及奖惩各项,均按本项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由车队负责人提出方案,经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四、车队应做好各种车辆设备的运行、维护,操作人员的考勤、油耗和各种零配件的使用记录,每月报项目部一份完整的资料备案,并作为项目对车队工作进行考核的依据。

五、车队制定车辆及设备的详细操作规程,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六、本项目所有的车辆设备由主、副机手驾驶,专人负责(主机手),需其他人员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主(副)机手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保持机件寿命,确保运行安全。

七、车队应根据工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文明驾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坚持长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八、车队负责组织对车辆、设备事故的检查和事故性质的鉴定,并根据有关制度和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人的处理意见,报项目批准后执行。

九、操作人员应长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努力工作。讲文明,守安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及时维修保养,随时保证车况良好、整洁。每月项目将根据每台车的工作量、油耗、安全和维修情况进行奖惩。

十、本项目车辆、设备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统一安排,严禁乱停乱放,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车。

十一、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本办法及本办法之下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出改进意见。在新制度未出台前必须严格执行。

十二、本办法包括如下规章制度:

1、驾驶员管理条例。

2、驾驶员操作手册。

3、驾驶员每日例行保养及检查手册。

4、驾驶员考核实施办法。

梯子洞水电站大坝项目部

篇3:水电站施工区油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区油库是某水电站公司面向某水电站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直接为施工单位提供油料的服务单位,政治性强。为了提高施工区油库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做好油料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油料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施工区油库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条?施工区油库要树立起良好的服务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油料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施工区油库管理制度,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人,文明加油,严格执行供应政策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禁供应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供应管理,减少油品损耗。

第八条?施工区油库必须严格票证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各种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区油库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施工区油库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四)凡因油库管理方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制度和分工,而不检查督促执行者发生的责任事故,在追究油库管理方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油库站长和油库管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订“施工单位进库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施工区油库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库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库。

⑥严禁与本工程无关的车辆进入库内。

(二)施工区油库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三条?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公司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四条?施工区油库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施工区油库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六条?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施工区油库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防爆型。

(四)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七条?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八条?消防灭火

(一)施工区油库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库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施工区油库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及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布置:

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

(一)施工区油库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施工区油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公司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油库管理方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公司安全办公室会同油库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将定期检查施工区油库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施工区油库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

第三章供应管理

第二十一条?供应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第二十二条?加油操作

(一)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公司核发的加油本和油本上车号与被加油车辆车号一直原则加油。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油本和台帐上登记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施工区油库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五)非加油人员不得擅自提枪加油,各单位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备,并按指定位置加油。

第二十三条?不得因油库管理方本身其它原因而影响油料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施工区油库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四章接卸与储存

第二十五条?散装油品接卸

(一)施工区油库要根据库存和供应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标高,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第二十六条?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油品保管帐,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除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七条?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五章?计量、损耗管理

第二十八条?施工区油库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二十九条?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前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油尺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三条?施工区油库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许偏差应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重新鉴定。当加油机须进行大修或更换时应,油库管理方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非授权鉴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四条?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区油库委托管理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的规定,按运输、卸油、保管、供应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五条?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储存和运输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管理方负担定额损耗,供应商承受溢余和超耗,管理方按供应商发货单数量收油。

第六章?设备管理

第三十七条?油罐

(一)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二)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三)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四)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三十八条?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紧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和通气管完好有效。

第三十九条?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四十条?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超过±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修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一条?加油胶管应能经受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二条?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三条?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油库管理方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油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计量等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四川省某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某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