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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18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

2.?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

第十条?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三级技术监督网),即厂、部门、班组。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网络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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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安生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组织制定AA水力发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3.?制定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4.?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5.?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6.?组织新建、扩建、改造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各相关生产部门是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班(值)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班(值)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监督执行机构,在各部门主任工程师(或副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对所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3.?建立键全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4.?加强技术监督人员的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检修部是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运行部是电能质量、节能技术监督执行部门,水工部是环境保护、坝工技术监督执行部门。

第三章??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技术监督的范围

技术监督工作应包含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在电能质量、绝缘、化学、电测、金属、热工、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对电厂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第十七条?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不断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八条?技术监督内容

AA水力发电厂主要从电能质量、节能、电测、热工、金属、绝缘、化学、环境保护、坝工、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十一个方面对设备管理及技术管理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1.?电能质量监督

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包括频率允许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质量包括电压允许偏差等。

2.?绝缘监督

电气设备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3.?化学监督?

水、汽、油的检测、评估与管理,化学仪器仪表。包括绝缘油、透平油、SF6气体,及绝缘油在线监测系统。

4.?电测监督

电压、电流以、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5.?金属监督

水轮机发电机组的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金属部件、压力容器和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转动部件金属母材和焊缝的材质成分、金相、性能、裂纹、及其他缺陷。

6.?热工监督

各类热工测量压力、温度、流量、液位、振动装置、自动调节、控制、保护、联锁系统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7.?节能监督

发电设备及辅助系统的效率、能耗;根据《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有关机组间无功配置原则,加强励磁设备的管理,确保励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

8.?环境保护监督。

电气系统的工频电场、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噪声测试,废油、外排废水、固体废弃物、SF6气体和设备的监督。

9.?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及相关的管理。

10.?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监督

自动化、通信及信息系统的性能、运行指标等,包括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配电管理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远动信息系统等;

11.?坝工技术监督

水库,大坝、引(泄)水建筑物及基础,两岸边坡等水工建筑物的监测、检查与维护。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技术监督工作要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即在电厂设备的设计审查、招标采购、工厂监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所有环节都应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同时,在设备调试、检修、技术改造等重点阶段等,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技术监督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根据电厂设备的改造,试验、检测、监测技术的进步,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标准、手段进行补充和完善,并不断提高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做到对各类设备的有效、及时监督。

第二十一条?在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对设备的运行工况的分析和评估,针对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具有趋势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二条?在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严重缺陷、隐患。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全程跟踪设备消缺、检修、改造等整改过程,对整改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保证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和设备健康水平的恢复。

第二十三条?应分阶段、分专业、分设备有重点地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及时发现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修改、完善、补充的提高措施。

第二十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应定期对相关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技能、专业技术标准、规程、反措等进行培训,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和各项技术监督交流会议,了解其它单位的技术监督情况,促进技术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技术部和各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应对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各级专责人员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进行口头汇报外,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技术报告,当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重大隐患,需及时进行处理,相关专责人员有权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相关的规程、规定,凡因监督不力或过失造成设备障碍或事故,应查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严格考核、加强教育。

第二十七条?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员对数据提出质疑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测和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十八条?班组专责人员应加强对所辖技术监督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完善的试验设备履历台账,及时制定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计划(包括送出检验和自检)并加以实施,对性能参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试验设备及时给于维修或报废。

第二十九条?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合同中必须包含技术监督工作的相关条款。

第三十条?加强对物资供应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应参与验收并签字。

第三十一条?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监督指标、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日常技术监督状况,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AA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中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中医院的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篇3: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7、开展化学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第九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掌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公司主要风电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3、定期通报所服务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

4、参加风电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经常检查、了解和指导各风电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报告、总结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

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7、参与化学技术监督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化学技术监督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8、参与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第十条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在生产部门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各级职责为:

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化学监督设备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落实化学技术监督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了解本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6、开展化学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

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协调、落实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的上报,并按要求编制、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确保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协助风场、项目部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化学技术监督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3、加强技术监督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上级监督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举办的化学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

4、组织对所管辖风场运行数据、检修维护数据和外委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依照化学技术监督要求按时将统计数据、报表上报至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建立本单位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档案;

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

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7、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各风场、项目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

负责本风场、项目部的具体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

1、风场专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试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督促计划落实,及时、准确的统计化学技术监督数据并分析、总结,按时上报至所在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

2、项目部结合设备投产验收,严格实施各项化学检测的指标管理,对于不符合化学技术监督指标要求的设备严禁投入试运行,设备安装、投产验收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以及相关试验的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完整移交生产;

3、日常发现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应向所在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反馈情况,便于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4、参加本公司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

5、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6、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化学技术监督培训。

第三章监督范围及内容

第十一条化学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对新油、新气、运行中油、六氟化硫气体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气部门提供依据,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气质劣化,及时发现充油、充气设备的潜伏性故障,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1、新变压器油按现行的GB2536-90《变压器油》、GB/T14542《运行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SH0040-91《超高压变压器油》进行质量验收,新机械油结合GB11120-89《L-TSA汽轮机油》相关要求,按机械油生产厂家标准验收;

2、新充油设备投入前所充变压器油及运行中变压器油、机械油的质量标准,按现行的GB7595-2000《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GB7596-2000《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监督;

3、电力用油的取样和检验按现行的GB7597-200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和《电力用油质量及试验方法标准汇编》执行;

4、加强电力用油在运行中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油质在良好状况下运行,其方法按照GB/T14541-2005《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和GB/T14542-2005《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执行;

5、风力发电机组检修时,按制造厂维护手册的要求,确保油系统的检修质量,油质不合格,不准启机;

6、分析变压器油中的溶解气体,判断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的方法,按GB/T7252-20**《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和GB/T17623-1998《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执行,充油电气设备油色谱分析周期及要求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7、充油电气设备油色谱分析异常,经复核无误后,应及时进入技术监控预警流程;

8、运行中油的防劣措施和混油或补油按照GB/T7595-2000和GB/T7596-200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油品的检验项目和周期按附表中的规定进行;

9、六氟化硫气体的监督管理包括新气质量检验、购存保管、使用及运行中监测,安全管理制度等,应按GB/T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和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要求进行;

10、机械油、绝缘油检测项目与周期见附表,进口油品的检测项目与周期按厂家标准执行。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在新设备的交接试验、投产验收、新油交接时设备责任主体应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对原始化验证明进行验证和存档。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各级化学技术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建立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合理奖惩。凡由于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指标标准、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第十四条全面完成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的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化学技术监督,主要指标为:

1、全场变压器油质合格率按各单台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

2、全场机械油合格率按各单机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

3、运行中机械油和变压器油的油耗应分别不大于10%和1%,油耗的计算以运行中补油为统计依据。

第十五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应备有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程、制度与细则。

1、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

2、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报告,签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3、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4、油、气的采集、运输、交接、保管、试验实施细则;

5、本专业试验报告及预警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实现微机化管理。

一、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应根据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备有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下列图表:

1、风机油系统图;

2、变压器和主要开关的安装地点、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开关站或变电站主接线图。

二、风电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资料:

1、各种油、气设备的运行记录;

2、油、气分析记录及有关试验报告;

3、用油设备的台帐、备用清册及检修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风电公司应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如实向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报送报表和总结,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控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报送要求按《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2、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各种质量指标、消耗指标、安全、技改、科技、检修、检查、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防止对策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风电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