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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风场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7156

为了规范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所承运的风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所承运风场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做到风场运维人员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所承运的每个风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国电电力规章制度汇编》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规章制度汇编》

《风电场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承包风场人员编制

1×4.95万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配置15人:

风场场长(兼风场安全员)1名,风场专工2名,值长(兼本值安全员)2名,主值班员4名,值班员6名。

每增加1×4.95万风场容量,增加值班员4名。

4.工作职责

4.1风场场长岗位职责:

4.1.1风电场场长是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甲方安全生产部主任和朝阳发电厂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的领导下,对风电场的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生活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1.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标准,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参加事故调查。

4.1.3组织编制年、月、周工作计划(设备正常维护、检查巡视计划、材料计划等),经公司审批后负责实施。按时总结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4.1.4主持风电场生产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指标、电量指标、设备运行指标、利润指标等达到公司要求。

4.1.5加强设备管理,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运行。

4.1.6建立健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定期巡视检查设备和查阅有关记录簿,了解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分析,遇有较大的停送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主持准备工作,组织制订专项技术措施,并在现场指导监督。

4.1.7组织全风电场人员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定期的考问讲解和考核,搞好现场培训活动。

4.1.8组织好新建、扩建工作投运前的准备工作,参加工程和设备质量的验收工作和调试工作。

4.1.9抓好文明生产,保证环境整洁,不断提高场容场貌。

4.2风场专工岗位职责:

4.2.1风电场专工是风场的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风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操作、调整、试验和其它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场长做好风电场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2.2负责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的颁布、检查和落实,负责协调、安排和督促各运检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4.2.3负责建立风电场安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拟定检修工作计划、备品备件计划和耗品采购计划,负责管理监督风场的各种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定期试验及使用培训,并及时做好登记记录。

4.2.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搜集、整理风力发电设备技术资料、运行资料,修订和修编运行规程、系统图,制定两票填写标准,检查有关“两票”实施及执行情况,制定电气重大操作措施,并负责实施。

4.2.5协助风电公司编制风场年度、月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统计、上报风场经济技术参数和相关报表。

4.2.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审阅运行记录、检查风场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现场停送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护工作,组织处理现场运行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4.2.7负责对风电场设备做好运行分析,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变化情况。进行设备状态检测、分析及设备性能判断,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技术分析和处理意见,负责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设备的验收,做好缺陷管理工作。

4.2.8组织每月运行分析工作,根据试验数据,运行条件及设备状况变化,协助场长完成每半年一次的设备定级工作。

4.2.9做好电气运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电气运行技术讲解和考试,参与组织各级反事故演习。

4.2.10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4.2.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3风场值长岗位职责:

4.3.1值长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是本值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值的安全、经济、文明生产工作,担任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完成本值发电、生产运行及检修维护任务。

4.3.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安全活动”,执行公司的各种规程、规章制度,及时纠正违章违纪行为,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3.3执行调度命令和公司安全生产指令,依据调度批准的检修计划及本公司的计划安排,批准设备检修和消缺,审批许可工作票和操作票。

4.3.4加强本值运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设备维护、监视调整、操作、检查、记录及文明卫生等正常工作。对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应到现场查看,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尽快向风电场场长及有关领导汇报。

4.3.5如实向调度、上级请示、汇报值班工作。

4.3.6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及时组织全值人员做好事故预想及防范措施。

4.3.7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本值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风电场场长及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必要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做好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的详细记录。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本值发生的不安全现象,查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负责贯彻执行。

4.3.8定时对风电场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组织处理。做好设备清扫维护工作,组织进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实施,负责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审查操作票,负责重大操作的监护工作。

4.3.9填写值长日志,审查本值运行检修记录,做好本值生产指标统计、汇总、报表工作。

4.3.10抽查考问本值人员对规程和设备的熟悉掌握情况,组织值内反事故演习,协助风电场场长做好培训工作。

4.3.11做好交接班工作,完成安全生产部和风电场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4风场主值班员岗位职责:

4.4.1在值长领导下,执行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值长完成运行发电、检修维护及文明生产任务。对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负有直接责任。

4.4.2接受值长的操作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或担任监护。

4.4.3按时进行设备巡视和抄表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汇报及处理,并做好记录。

4.4.4受理工作票,有疑问时及时向签发人提出。进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实施。按场长或值长的安排办理检修工作票并进行检修工作。

4.4.5认真监盘,负责填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和其他各种记录,负责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4.6根据季节变化和设备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预想,完成本职工作。

4.4.7交班前负责做好安全用具、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消防器具、钥匙、各种记录的清点整理工作。

4.4.8参加设备的检修及质量验收工作。

4.4.9值长不在时,受值长委托可暂时代行值长职责。

4.4.10负责设备清扫维护工作。

4.4.11做好交接班工作。

4.4.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5运行值班员岗位职责:

4.5.1在值长(主值班员)的领导下,坚守岗位,精神集中,认真监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对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负直接责任。

4.5.2按值长(主值班员)命令、填写操作票并进行倒闸操作或担任监护。

4.5.3按场长或值长(主值班员)的安排办理检修工作票并进行检修工作。

4.5.4负责缺陷管理,按时巡视设备,做好记录,发现缺陷立即报告值长(主值班员)妥善处理。

4.5.5按时抄表并填写运行记录、检修纪录和其他各种记录;保管工具、仪表、器材、钥匙等,并按值移交。

4.5.6负责设备的闭环管理、柴油机及配套设施管理工作。

4.5.7协助主运检做好定期切换试验和日常维护工作。

4.5.8掌握场内各种油品的性能和使用,负责油品管理。

4.5.9协助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测和管理。

4.5.10搞好文明生产,认真完成分配的环境卫生工作。

4.5.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各承运车队运量核实对接若干管理办法

油品调运分公司与各承运车队运量核实对接若干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与承运车队票据和账务对接,对个承运车队提出以下若干要求:

1、要求各车队收集当日有关调运凭据;凭据不得随意填写与涂改;

2、在收集当月凭据无特殊情况下,须在次月2日之前交于我公司各工作站;

3、当月的统计报表各承运车队必须在次月20日至28日之(节假日除外)与我公司财务核算室进行核对,核对无异议双方人员进行签字并加盖承运车队财务公章;

4、如预期不能进行正常核对,我公司将不另行安排核对,产生一切后果我公司概不负责;

5、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统计核算室。

备注:此管理办法正式在今年5月份执行。

篇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原料油(气)物流运输管理,规范物流承运商遴选、日常监管机制,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效益,根据分公司运营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对物流承运商的调查、选择、合同签订、日常监督、考核及退出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设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管理部,调度管理部负责承运商准入、考核、日常监督、考核等具体事务。其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zz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物流承运商相关管理制度的审核;

(二)负责准入时对物流承运商的综合评价;

(三)负责审核物流承运商的考核结果;

(四)负责定期对物流承运商的检查;

(五)负责物流承运商的评优、处罚、退出审批。

第四条分公司调度管理部是物流承运商的开发及考核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制定遴选方案,提交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组织物流承运商遴选与商务谈判,将确定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

(三)建立承运商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四)加强对承运商的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承运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除其承运合同。

第五条安全质监部是物流承运商的日常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监督承运商的运输过程是否规范;

(二)协调处理物流运输过程中争议事项;

(三)及时记录承运商考核需要的资料,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六条榆炼站、永炼站是物流承运商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及时记录与本站有业务往来的承运商考核相关的资料,关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三章物流承运商选择

第七条公司调度管理部应定期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建立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并不断更新。

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应包括:注册名称、属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姓名、注册资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行业地位、合作客户、与本单位合作年限、合作期间考核结果、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物流承运商的选择程序

(一)油品调运公司调度管理部根据物流需求及现状,编写物流运输方案,经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开展物流承运商筛选工作。

(二)物流承运商选择应参照《油品调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与招标的物流承运商需填写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必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8.从事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经营业绩;

9.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相关管理规范、标准、制度、安全操作手册等;

10.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人、出资方式、股东基本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11.公司资产负债及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调度管理部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

(四)公司企业发展部委托法律机构开展物流承运商尽职调查,由法律机构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于法律尽职调查存在重大风险的物流承运商不予合作;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险规避后方可合作。

第九条物流承运商准入要求

承运商选择时,主要从公司资质、硬件条件、服务质量条件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包括:

承运商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货物运输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证书》、《车辆运输营运证》、权威机构核准的HSE或等效的认证资质等,且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

承运商的硬件条件:

1.具备不同吨位的承运车辆,能满足公司不同货品装载需求和不同运输形式需求;

2.承运商车辆具有国家交通部门审计规定的七证以及危险品运输必备的两证,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主身份证、营运许可证、上岗证、保险(车辆保险、货品保险)、当月养路费证明、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证。

需提供资料:承运油品专用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前后牌照、车体外观(左前右后),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等照片信息和资质证件。

3.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员,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该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形成经历。

4.承运车队必须配备三名驻站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开票,一名在装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一名在卸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5.承运车辆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GPS监控平台。其排气管必需装有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

6.承运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进行运输,所有承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设备,并建立GPS监控平台。承运车队对所属承运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承运车辆GPS设备的运行正常,接受甲方的全程监控、监督。

承运商的服务质量条件:

1.物流网络体系完善,辐射面符合公司物流配送要求;

2.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完整,具有经济实力和抗风险承受能力出现承运风险具备赔偿能力;

3.服务观念强,诚信可靠,具备一定资金铺垫能力和正规经营所必备的环境调控能力;

4.配送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具有同行运输经验且运输价格合理,常年合作具有低价位竞争优势;

5.时效速度符合公司市场配送的时间标准。货物未按时间抵达目的地或发生货物缺失的,有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的能力;

6.承运危险化学品的承运商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及出现危机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7.承运商(司机)遵守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运作需要;

8.承运商(司机)进入炼化公司各炼厂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9.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热情。

确定合格承运商时,承运商评价小组应按照上述条件对承运商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物流承运商确定后,公司与物流承运商开展业务谈判、签订承运合同及相关安全环保服务质量等附属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程序

(1)运输协议

由调度管理部拟定初步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负责判断是否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果需要,由企业发展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由企业发展部法务岗对合同法律方面条款进行审核,之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调度管理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调度管理部依据修改之后的版本与承运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2)安全方面协议

承运商需要在签订运输协议的同时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初步拟定协议,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法务岗负责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安全质监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监部负责与承运商签订安全补充协议,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第四章物流承运商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新进入的物流承运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其进行运量分配,在完成考核之后,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运量分配,具体分配原则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第十三条承运商运作管理

对承运商的运作管理主要从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两方面开展。

第十四条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

(1)承运商(司机)

1.承运商(司机)在运输途中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2.承运商必须确保诚信,杜绝司机偷货现象。

3.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品在途安全。

4.承运商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带有其它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或绕路行驶在其它地段装卸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

(2)承运商的车辆状况

1.承运商的车辆须保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承运商的车辆应符合分公司运载货物规定的要求,车辆保持清洁,车况良好。

(3)运输货品质量状态

1.承运商在车辆运输途中须保证分公司货品质量状态的安全。

2.承运商不得将分公司的货品转包运输。

第十五条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主要从发运前、在途运输、送达及返回三个方面进行管理。

1.发运前管理

(1)承运商(司机)

承运商(司机)提货车辆到达后,需服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熄火停泊;车辆须从指定的门口、路线出入、行走且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在相关区域内任意行驶;

司机、押运员须准备好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的棉质长袖工作服、防砸工作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工具;承运商的提货司机须带好危险品车辆相关证件和物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以及车辆消防灭火器);严禁承运商司机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或其他冲突,如有异议转承运商负责人与驻站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在处理结果未明确之前,承运商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指令。

(2)承运商提货

承运商听从分公司调度及驻站人员的车辆调遣,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提货地点。节假日或受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需提前通知分公司另作安排,保证分公司正常运作;承运商司机在提货时,须与驻站人员、炼厂工作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分公司驻站人员,并拒绝装车。

(3)承运商的提货车辆

承运商的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分公司货品的运载要求,且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证车厢清洁且无异味、漏雨、潮湿等现象。

2.在途运输管理:从送货车辆出库到收货人收完货物为止时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