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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2270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电气安全运行,确保生产装置安全供电,加强电气系统技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合苍溪县大通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液化厂电气管理。3.管理原则---“三三二五”管理3.1“三三二五”管理指“三票、三图、三定;五记录、五规程”。“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或模拟图、二次接线图、电缆走向图。“三定”是指电气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清扫紧固、定期检修。“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3.1.1“三票”管理电气作业一律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临时用电票按公司相关电气管理制度执行。电气工程师每月对“三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保存期为三个月。3.1.2“三图”管理电气资料室应有各变电所详细的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高压电缆走向图、二次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书。各高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高压系统图或模拟图,各变电所或低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一次系统图,各班值班岗位应有维护区域的变电所二次接线图及特殊设备电气原理图或使用说明书。图纸、实物、编号应“三对口”。主要生产设备控制柜应贴有相应的二次接线图。每年电气工程师应对各变电所或维护区的三图进行一次查核,对变更部分进行修改或重新绘制。3.1.3.“三定”管理月度、年度的试验及检修(中修)计划由电气主管根据设备实际状况,结合试验、检修周期统筹安排,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按月实施检修或试验工作。严格按计划进行设备定期检修(小修)。高压设备进行小修时,该回路的二次线必须同步进行清扫、紧固、维护。高低压电机进行检修时,该回路的按钮、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及真空开关(油开关)必须同步进行维护检修。该回路的二次线必须同步进行清扫紧固,该回路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必须同步进行绝缘检查,电缆的线鼻子、终端电缆头、电机接线盒同步进行检查,一套任务一次完成。对所辖的设备应做好定期清扫紧固工作,坚持好周检,并与日常维护相结合。每月由电气工程师对各班“三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因定期检修及定期试验不认真造成质量事故者按经济责任制考核。3.1.4“五记录”管理班组必须具备以下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及设备缺陷记录(保护拒动、误动及巡检中发现的缺陷等)。凡有特级护理设备的班组还应有特护记录。大修后必须做好以下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如有遗留问题)。记录内容应真实,填写及时,字迹工整,不缺页。运行记录(交接班日志)每年年底交公司资料室统一归档。试验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由电气工程师归档妥善保管,另一份应在当月归入相应设备档案,大检修期间则在检修后一月内上交。试验中出现异常,则应随时报告。试验报告经审核签字后交资料室存档。3.1.5?“五规程”管理检修规程:采用中石化制订的《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试验规程:采用1996年9月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安全规程:采用1991年3月能源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采用《电气事故处理规程》。运行规程:采用《电气运行规程》4.电气巡回检查管理4.1?电气生产人员应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及时发现与处理设备异常和设备缺陷,为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4.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通过耳听、手摸、鼻闻等判断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异常状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汇报、正确判断、冷静分析、果断处理,认真记录。4.3?巡查人员必须是独立的或监护当班的运行人员,检查人员应佩带必须的工具,如手电、听针、测温仪等及其他防护用品和工具。4.4?巡视应该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每到一个岗位要与岗位工联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特别要对岗位工反应有问题的设备重点检查。巡检路线如下:4.5?从310配电所----601维修间动力柜---215空压机房/218PSA制氮系统/222脱盐水站电气设备404循环水电气设备----锅炉房及其配电室电机电器、消防循环水房电机电气、冷却塔消防泵房及其配电室电机电气----PSA制氮室电机电气----BOG压缩机室电机电气----压缩机工艺区配电室电器-----工艺装置区电机----压缩机房一层电机电器----压缩机房二层电机电器----装车区电器----闸门间电器----办公楼电机电器----高压变电站电缆夹层电器----高压变压器室电器----高压变电站6KV室电器----高压变电站35KV电器----微机综保二次间电器-----电气当班室电器。4.6?在检查中要注意带电和转动设备,不得随意越过围栏或带电区域进行,检查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检查中发生其他事故应立即回到岗位参加事故处理。4.7?当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班长应每班一次不定期去现场抽查当班员的检查情况。4.8?每班对现场设备巡检至少两次,遇以下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4.9?设备过负荷,或者负荷有显著增加时。4.10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4.11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和扩大趋势时。4.12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有可疑现象时。4.13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生产安排时。4.14单人巡视,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佩带好劳保防护和工具,利用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5.电气设备定期检修5.1为保证电气设备长期可靠地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保证可靠的电气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全厂有充足、完好、随时可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坚持运行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试验。5.2对于重要设备系统的检修、试验前应通知生产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操作监护。5.3为保持一次设备可靠的电气性能,必须按照预试规程进行高压试验。5.4定期测电动机绝缘5.4.1时间: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参加人员:具有电气操作权、监护权的值班员。5.4.2要求5.4.2.1定期测绝缘的当时备用的所有高低压电机均应测定绝缘数值并记入设备绝缘登记本。5.4.2.2测电机绝缘方法和数值应满足电动机检修规程。5.4.2.3测绝缘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并通知设备操作工。5.5.10KVI、II段备自投装置切换试验5.5.1时间: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15日9:30—10:00。5.5.2参加人员:电气主管、电气工程师、具有电气操作权、监护权的值班员。5.5.3要求5.5.3.1试验前应与生产部门取得联系,在得到许可后再进行;5.5.3.2试验前检查备自投装置及监控后台上无异常信号;5.5.3.3开关在每次跳、合后应检查控制回路完好。5.5.4?随大修进行的试验项目设备名称大修周期小修周期试验周期校验周期发电机组五年一年一年一年10KV开关三年一年一年一年变压器五年一年一年二年高压电动机三年六个月随生产检修随生产检修低压电动机三年六个月随生产检修随生产检修接地网半年半年6.电气设备定期清理6.1.?电气主管是电气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设备的运行、检修文明生产,环境卫生负全面责任,班长是文明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组文明生产的管理和考核。6.2.?各班组应对文明生产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有检查、有考核。6.3.?文明生产应作为班组交接班条件之一,接班人员提出岗位卫生不合格,该岗位人员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卫生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工作。6.4.?检修工作结束前必须按照“安规”及文明生产标准进行卫生检查验收,卫生不合格时不得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否则结票的班组除按要求进行卫生清扫外,对该班组将进行考核。6.5.?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恢复设备状态,否则不得办理工作票结束。6.6?生产场所文明生产标准:6.6.1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无蛛网,门窗完整无积尘,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齐全完整,照明良好。6.6.2生产场所无垃圾、杂物。6.6.3生产场所相关设备及电源箱、控制箱、各管道,各类屏、柜、盘、消防器材等表面见本色,无积灰、积油。6.6.4控制室、交接班室的设备、工器具、台帐、清扫工具等定置管理,所有设备、工器具、窗台、盘柜、标示牌表面无积灰,盖板齐全,柜门关闭。6.6.5现场设备所有标示牌、名称等完整、准确、齐全,无积灰。6.7.八小时卫生区范围:八小时清扫一次卫生区包括区域为:高压变电站值班室,值班室内的全部电脑设备、盘(台)、桌椅、柜子(含公用工器具柜内)、窗台、地面、墙上悬挂物品等。6.8.?二十四小时卫生区范围:35KV配电室、6KV配电室、高压变电站会议室、资料室、综保二次间、室外走廊。6.9.每周定期清扫卫生区范围:分变电站配电室、循环冷水冷却塔配电室、锅炉配电室、压缩机辅机配电室、办公楼配电室闸门间配电室、高压变电站电缆夹层及软启动室。6.10.清扫频次:八小时卫生区范围每班清扫,清扫合格交班。二十四小时卫生区范围每天夜班清扫,清扫合格交班。每周清扫卫生区范围每周一次,并保证随时符合卫生考核要求。达不到卫生要求的,随时安排清扫。设备、标示牌根据情况随时清扫。7.电气缺陷管理7.1.?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威胁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经济运行或有害于设备清洁和环境卫生时,需要检修人员检修消除的,均为缺陷。7.2.?设备缺陷分为三类:一类缺陷是指可不停主要设备就可消除的;二类缺陷是指需停止主要设备才能消除的;三类缺陷是指要结合大修,要较长时间才能消除的。7.3.?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向班长汇报,及时联系检修有关人员,检修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果检修人员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应将到达时间写在运行日志上,并通知其部门值班人员。7.4.?填写缺陷单时,应写清缺陷内容、发现日期、发现人、联系日期、联系人。7.5.填写前,应经检修确认;所联系的检修人员姓名也应询问清楚。否则,对因此造成的缺陷漏消、延消,将根据缺陷管理制度处理。7.6.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应现场验收,并填写出验收评价、验收人、验收日期。在验收说明中,运行人员应如实填写缺陷的消除情况和消除时间,不得弄虚作假。现场卫生不合格,不予验收。7.7.如检修已填写缺陷消除,而运行人员认为有争议的情况下,可暂不验收,但最迟不能超过当天24点)。运行人员应继续联系检修消缺,并写明记录(运行日志);如检修拒绝,则应视为消缺不通过,并将情况向班长说明,移交处理。7.8.设备缺陷在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对于较大缺陷应做好事故预想,除通知检修人员外,还要向领导汇报。检修如不能马上消除,应将原因记录在运行日志上。7.9.?在检修人员联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做好安全措施。7.10.如消除缺陷对出力有影响,需停运机组或降负荷,应由工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方可进行。8.电气交接班8.1所有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检查设备、表报、工作票、工具、图纸、材料、仪表、通讯工具等,将查出的问题汇报值班长,听取值班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值班长发布接班令后,提前5分钟到岗,查看运行日志,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双方无疑问后正点交接班,并且一律按控制室监控后台时钟为准。8.2.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30分钟完成所管理设备的全面检查,整理清点记录、表报、资料、图纸、公用工具、对讲机、仪表、钥匙、标志牌、微机及办公桌椅等,为交接班创造条件。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后会,总结本值工作并做好记录。8.3.?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不受理检修工作票。接班后,值班长在10分钟内向班长汇报接班情况以及本班运行方式,设备状况等,同时召开班前会,布置本值任务,传达领导的指示和上级的要求。8.4.?交接班内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检修的变更情况,电气设备接地线,拆装情况和位置。工作票办理和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本班联系处理及消除结果和所采取的措施,及提请接班人员注意的事项。设备系统故障现象及处理方法。设备定期维护工作执行情况。各种工具、图纸、资料、仪表、用具、钥匙、表报、记录存放、微机通讯使用情况。上级领导指示、布置的任务及执行落实情况以及与其它部门的联系事项。8.5.?交接班手续办理及责任:8.5.1交接班时双方人员必须在场,接班人员签字后由交班人员签字,交接班方正式结束。接班人员如果不签字视为拒绝接班,此时间内交班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8.5.2如接班人员未到来,交班人员必须留在岗位,直到接班人员到来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8.5.3交班者未做交待或交待不清、且未做记录,发生问题由交班者负责;若交班者已交待清楚,并写明记录,而接班者未引起重视或方式不清而发生问题,由接班者负责。8.5.4交班时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应停止交接班,在双方签字以前,由交班值班长指挥进行事故处理或继续进行操作。接班者应在交班值班长的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或操作。8.6.?下列情况可不进行交接班:电气倒闸操作未告一段落,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设备维护和定期工作没有特殊理由未进行或有计划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执行;记录不齐全,工具、图纸、资料、仪表、地线、钥匙、微机、标志牌等去向不明或损坏,并且没有记录说明;接班人员精神恍惚、酗酒;岗位卫生未按规定做好;设备系统存有重大缺陷,无记录又无联系及填缺陷单、汇报和采取措施。

篇2:化工装置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电气运行管理。

2.?管理职责

电气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衔接生产,了解情况,保证连续不断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1.2.?接班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1.3.?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并按职责划分详细检查设备,检查后向当班值班长汇报情况。

3.1.4.?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一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记录工作票,文明卫生工作等。

3.1.5.?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应在当班值班长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等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班长同意后进行交接班。

3.1.6.?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接班者应及时提出,凡能迅速处理好的,交班人员应立即处理好,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好的经双方班长协调处理方法后,可进行交接班,但需将情况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并向值班长汇报。

3.1.7.?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末按时间到场,交班人员应及时向专责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3.2.?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3.2.1.?本所运行方式及与本所有关的系统运行方式

3.2.2.?负荷及其变化情况。

3.2.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和缺陷处理情况

3.2.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2.5.?倒闸操作及尚未进行的操作命令

3.2.6.?设备检修和试验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安全措施的执行,使用临时接地线的组数和编号,工作票的交接,设备交接、验收情况

3.2.7.?各种记录和统计报表

3.2.8.?文明生产及其他情况

3.3.?设备巡视制度

3.3.1.?巡回检查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将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的根本措施。

3.3.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检时间,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巡检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根据设备运行特点采用看,听,嗅,摸等方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

3.3.3.?检查重点应包括:

3.3.3.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3.3.3.2.?检修试验中的安全措施;

3.3.3.3.?进行消缺后的设备的运行情况;

3.3.3.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⑸高负荷生产的设备

3.3.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凡本班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长值班长开出缺陷单,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在缺陷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3.3.5.?如在运行中无法处理的缺陷,应报告有关领导,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加强监视。

3.4.?变电站培训制度

3.4.1.?变电站生产人中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值班工作。一般在脱离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者,改变工种后参加值班的人员,也应进行培训、考试,常用的方法有规程学习、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

3.4.2.?值班人员应积极坚持努力学习技术业务,通过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达到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设备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队痛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3.5.?运行分析制度

3.5.1.?运行分析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运行方式及技术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提高运行质量。

3.5.2.?变电站的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站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它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

3.5.3.?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3.5.3.1.?综合分析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分析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保护动作情况;设备完好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最大、最小出力,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以及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5.3.2.?专题运行分析一般是不定期进行。主要针对上述综合分析中某个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并得出具有结论性的意见,将运行分析的内容结论和解决方法、意见,记入运行分析记录中,并根据需要,呈报有各部设备管理。

3.6.?操作票管理制度

3.6.1.?操作票制度是电业生产杜绝误操作、严防操作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电气专业各级运行人员均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3.6.2.?电气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进行。在执行电气倒闸操作时应做到:

3.6.2.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值班长审批签字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允许执行操作任务。

3.6.2.2.?在执行操作前应对照模拟图。按照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模拟表演。

3.6.2.3.?执行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唱票和复诵时态度必须严肃,口齿清楚,声音宏亮,做到监护人未发命令操作人不动手,操作过程中不准干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拢操作人员的操作。

3.6.2.4.?监护人要切实执行监护任务,除个别操作项目操作人发生困难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或连续帮助操作。每操作完全一项,监护人应在编号上画“√”号。

3.6.2.5.?操作项目全部操作完毕后,应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并记录操作终了时间。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应在操作票内注明。

3.6.3.?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严禁他人代替。填写时应字迹清楚,操作任务明确,设备名称、编号和操作顺序正确。

3.7.?工作票管理制度

3.7.1.?工作票是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的一项必要的措施。

3.7.2.?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

3.7.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检修和运行的相关资格,由专责工程师或电气主管担任。

3.7.4.?工作许可人为当值值班长。

3.7.5.?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7.6.?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6.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7.6.2.?工作是否安全。

3.7.6.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能否清楚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目的,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7.6.4.?检查现场工作是否正确和完善。

3.7.7.?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7.1.?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保证任务的完成。

3.7.7.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3.7.7.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7.7.4.?检查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3.7.8.?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8.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及工作特点是否填写清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7.8.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开或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3.7.8.3.?安全措施已正确地执行。

3.7.8.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作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合,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7.9.?工作票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时间,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并按班组编号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由工作负责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3.7.10.?事故抢修经值班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抢修时间预计要超过四小时及夜间抢修工作不能完成延至第二天白班的则仍需工作票。事故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将抢修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上。

3.7.11.?同时有二个以上班组工作时检修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指定一个总的工作领导人,并注明每个班组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每个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成员及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

3.7.12.?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操作,应同时执行明火工作票制度。

3.7.13.?凡进行各项计划性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

3.7.14.?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若个别字有改动应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但下列内容不得涂改:(1)工作内容(2)设备名称和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的开,停状况。

3.7.15.?根据工作票的检修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当班值班长布置值班人员,按要求执行,对重要的安全措施,需有人监护。

3.7.16.?安全措施全部完毕,当班值班长了解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开工,需在许可开工时间栏里将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变化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3.7.17.?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应到现场,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各留一份,作为允许开工的凭证。

3.7.1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签名后单方面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终止其检修工作,并立即向电气主管报告。

3.7.19.?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3.7.20.?工作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向值班长申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手续只能办一次,否则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3.7.21.?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

3.7.21.1.?当设备检修具备试运转条件后,检修人员应清扫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要求送电试转。

3.7.21.2.?若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或系统上有两个检修班同时工作时,必须会同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试转。

3.7.21.3.?工作许可人应认真检查,确认可以试转后,将有关的安全措施撤除并联系送电,进行试转。

3.7.21.4.?试转后应认真验收,如不合格,需继续检修,此时工作许可人应按原来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然后,继续工作。如需改变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的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7.22.?试运转合格,工作许可人验收后,可办理终结手续。

3.7.22.1.?工作负责人应再次全面检查,并全面清理工作现场,撤离现场。

3.7.22.2.?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汇报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必要时作出书面说明。

3.7.22.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字,值班长签字,办理终结,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统一分厂收取保存。

3.7.22.4.?工作票由设备技术管理室每月对当月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票应保留三个月

篇3:六氟化硫电气运行试验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包括六氟化硫气体的安全使用,设备运行和解体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的安全防护,其他有关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使用单位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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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11651-89?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022-89?工业六氟化硫

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SD310-89?六氟化硫气体生物毒性试验方法

IEC376-1972?新六氟化硫的规范及验收

IEC480-1974?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检测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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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词术语

3.1?六氟化硫Sulphurhe*afluoide

常温、常压下为气态,无毒、无色、无味,化学性能很稳定,在101325Pa、20℃时的密度为6.16g/L,具有优异的绝缘灭弧电气性能。

3.2?六氟化硫电气设备SF6electricalapparatus

指在电气设备内充以六氟化硫作为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如六氟化硫断路器、变压器、电缆、六氟化硫气体绝缘全封闭电器(GIS)等。

3.3?毒性分解物To*icdecompositionproducts

在生产六氟化硫气体时,会伴有多种有毒气体产生,并可能混入产品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在电气设备中经电晕、火花及电弧放电作用,还会产生多种有毒、腐蚀性气体及固体分解产物。这些气体主要有氟化亚硫酰(SOF2)、氟化硫酰(SO2F2)、四氟化硫(SF4)、四氟化硫酰(SOF4)、二氧化硫(SO2)、十氟化二硫(S2F10)、一氧十氟化二硫(S2F10O)等;固体分解产物主要有氟化铜(CuF2)、二氟二甲基硅〔Si(CH3)2F2〕、三氟化铝(AlF3)粉末等。毒性分解物在工作场所的容许含量见附录A。

3.4?六氟化硫气体净化处理PurifinghandleforSF6gas

六氟化硫气体中的毒性分解物,有的可以用吸附剂吸收去掉,有的可以与酸溶液或碱溶液进行化学反应去掉,用各种方法除去六氟化硫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过程叫作六氟化硫气体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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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六氟化硫的安全使用

4.1?六氟化硫新气的安全使用和充装时的安全防护

4.1.1?六氟化硫新气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气的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造厂提供的六氟化硫气体应具有制造厂名称、气体净重、灌装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否则不准使用。

4.1.2?对新购入的六氟化硫气体要进行抽样复检,参照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实施。复检结果应符合六氟化硫新气标准(见附录B),否则不准使用。

4.1.3?从钢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气体时,必须用减压阀降压。

4.1.4?避免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钢瓶靠近热源或受阳光曝晒。

4.1.5?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应关紧阀门,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气体泄漏。

4.1.6?户外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工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操作;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要开启通风系统,并尽量避免和减少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要求用检漏仪做现场泄漏检测,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体积比)不得超过1000×10-6。

4.2?六氟化硫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4.2.1?六氟化硫试验室是进行六氟化硫新气和运行气体测试的场所,因此化验人员经常会接触有毒气体、粉尘和毒性化学试剂。试验室除具备操作毒性气体和毒性试剂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底部通风设施(对通风量的要求是15min内使室内换气一次)。

4.2.2?酸度、可水解氟化物、矿物油测定的吸收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色谱分析的有毒试样尾气和易燃的氢载气应从色谱仪排气口直接引出试验室;生物毒性试验的尾气应经碱液吸收后排出室外。

4.2.3?每个分析人员务必遵守分析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六氟化硫气体使用规则,新来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有关培训。

4.2.4?试验室内不应存放剧毒和易燃品,使用时应随领随用。

4.2.5?分析人员应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防护

4.3.1?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安装室与主控室之间要作气密性隔离,以防有毒气体扩散进入主控室。

4.3.2?设备安装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量应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抽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

4.3.3?设备安装室底部应安装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当六氟化硫浓度(体积比)超过1000×10-6,氧量低于18%时,仪器应报警。

4.3.4?工作人员不准单独和随意进入设备安装室。进入设备安装室前,应先通风20min。

4.3.5?不准在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4.3.6?工作人员在进入电缆沟或低位区域前,应检测该区域内的含氧量,如发现氧含量低于18%时,不能进入该区域工作。

4.3.7?设备内六氟化硫气体的定期检测参照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如发现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气体净化处理、更换吸附剂、更新六氟化硫气体、设备解体检修等。

4.3.8?气体采样操作及处理渗漏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并在通风条件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4?设备解体时的安全保护

4.4.1?对欲回收利用的六氟化硫气体,需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新气标准后方可使用。对排放的废气,事前需作净化处理(如采用碱吸收的方法),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4.4.2?设备解体前,应对设备内六氟化硫气体进行必要的分析测定,根据有毒气体含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解体工作方案,应包括安全防护措施。

4.4.3?设备解体前,用回收净化装置净化六氟化硫运行气,并对设备抽真空,用氮气冲洗3次后,方可进行设备解体检修。

4.4.4?解体时,检修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及防毒面具。设备封盖打开后,应暂时撤离现场30min。

4.4.5?在取出吸附剂,清洗金属和绝缘零部件时,检修人员应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用吸尘器和毛刷清除粉末。

4.4.6?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酸或碱溶液中处理至中性后,进行深埋处理,深度应大于0.8m,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下水处。

4.4.7?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解体检修净化车间要密闭、低尘降,并保证有良好的地沟机力引风排气设施,其换气量应保证在15min内全车间换气一次。排出气口设在底部。

4.4.8?工作结束后使用过的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检修人员要洗澡。

4.5?处理紧急事故时的安全防护

4.5.1?当防爆膜破裂及其他原因造成大量气体泄漏时,需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4.5.2?室内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进行处理。

4.5.3?发生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

4.5.4?防爆膜破裂喷出的粉末,应用吸尘器或毛刷清理干净。

4.5.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

4.5.6?六氟化硫气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和设备内产生的粉尘,对人体呼吸系统及粘膜等有一定的危害,一般中毒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流泪、打喷嚏、流涕,鼻腔咽喉有热辣感,发音嘶哑、咳嗽、头晕、恶心、胸闷、颈部不适等症状。发生上述中毒现象时,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并及时进行治疗。

4.5.7?要与有关医疗单位联系,制定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的处理方案和配备必要的药品,以便发生中毒事故时,中毒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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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5.1?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用防护服、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手套、防护眼镜及防护脂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51《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规定并经国家相应的质检部门检测,具有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产品合格证者,方可使用。

5.2?安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设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3?凡使用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要先进行体格检查,尤其是要检查心脏和肺功能,功能不正常者不能使用上述用品。

5.4?对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5.5?工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行工作时,要有专门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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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管理与劳动保健

6.1?各级机构应在安全部门设立六氟化硫安全防护专责岗,负责有关六氟化硫气体安全防护工作。运行、检修、试验部门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防护。六氟化硫安全防护应列入化学技术监督范畴。

6.2?各类安全监测仪表要定期标定、校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6.3?对设备运行、检修及气体试验人员应给予营养保健补助。

6.4?从事有关六氟化硫气体试验、运行、检修和监督的工作人员,每年应体检1~2次,体检项目应有特殊要求(如血相、呼吸系统、皮肤、骨质密度等),并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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