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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部安全专责人的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3671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监察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认真作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落实的责任。

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予以制止和处罚,对不安全隐患发出通知书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责令停止工作。

3.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报,了解学习及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

4.支持和检查安监人员和风电场安全员的工作,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重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本部门人员监察“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和各级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参加公司内重大安全措施的制定。

6.每月检查风电场的100%两票执行情况,并提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7.对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汇报,对事故不分析调查,不坚持“四不放过”或不认真监督“两措”项目的执行或参与隐瞒,负失职责任。

篇2:安全生产部安全专责人的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监察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认真作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落实的责任。

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予以制止和处罚,对不安全隐患发出通知书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责令停止工作。

3.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报,了解学习及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

4.支持和检查安监人员和风电场安全员的工作,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重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本部门人员监察“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和各级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参加公司内重大安全措施的制定。

6.每月检查风电场的100%两票执行情况,并提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7.对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汇报,对事故不分析调查,不坚持“四不放过”或不认真监督“两措”项目的执行或参与隐瞒,负失职责任。

篇3:生产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作业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负责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隐患要坚决停用。

4、在制定有关设备、设施的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维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并负责在作业过程中监督检查。

5、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期整改。

6、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管理,设备配件和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性电气设备变更。

7、负责对特处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9、组织对设备部门属下、制冷室、变电室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