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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用光电耦合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

2024-07-10 阅读 3186

一、资料电气特性及结构,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一览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安全证书编号)。二、适用范围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三、检验依据及项目1.检验依据:SJ/T10686-1995(VDE0884)《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2.检验项目:目视检查、抗电强度、工作检验、爬电距离和间隙、绝缘电阻、耐焊接热、温度循环、振动、冲击负荷、密封(不适用于塑封器件)、干热、湿热、低温、恒定湿热四、试样110只+10只备份调试样品。五、合格判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一个试验组的所有样品均应满足单独判据的要求,任何一个样品不应失效。若一个试验组内一个试验样品失效,则应另取样同数量的样品重复进行该组的试验,在该试验组内不应再发生失效。

篇2:A厂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篇3:企业内机动车辆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

2、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3、提供上一检验周期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

4、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