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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管理制度汇总

2024-07-10 阅读 9844

第一节交接班制度1.1运行值班人员应按上级部门拟定的运行人员值班轮流顺序进行轮换值班。1.2交班者在交班前把设备运行情况及本班内设备系统发生的一切变化与操作过程做好详细纪录。1.3交班者在交班前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和地面卫生工作,使接班者满意。1.4交班者在交班把岗位点检工具、仪表整理齐全放在指定地点。1.7交接班采用口头、记录两种形式,交班者有义务回答接班者提出的关于本班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方式变更、生产指令传达向接班者交待本班由于交待不清或有意隐瞒发生问题时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自己负责。1.4接班者发现和提出的调整控制类指标若有不合格项,交班者应继续工作至指标合格后才可进行交接班。交班班组全体人员完成交接班后才视为班组交接班完毕,班组交接班工作未完成前交班班长和值班长不能离开现场。1.5接班者到现场后先换好工作服,听取交班值班员对生产运行情况的口头介绍及看阅交接班记录,并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向交班者提出并在班前会上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听从班长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务,最后与对应岗位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由开始检查设备到正式接班的时间为20分钟。1.6接班者因某种原因未到现场时,交班者应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在接班者来到,交待清楚后才能退出现场。1.8在交接班前后20分钟内尽量不进行较大操作或重要操作。1.9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1.10不到交接班时间,接班者不得触动设备。1.11交班者发现接班者精神状态不佳时应向班长汇报。1.12在重要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时,不进行交接班。1.13参加当日值班工作的全体人员均应参加交接班会议。1.14接班者白班7:50以前、四点班15:50以前、零点班23:50以前必须到现场。第二节巡回检查定位监盘制度2.1运行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集中全部精力,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许看书看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2值班人员未经班长批准不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3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至少30分钟对所属重点设备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在设备巡回检查单上签字一次。2.4值班人员接班后,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天气情况灯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班长应抽查其内容。2.5专责有事离岗前,必须通知班长,等替班人员到来之后,方可离开本岗。2.6交班前、接班后应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彻底检查。2.7水塔值班员保证对水塔水篦子惊醒检查,白天将水篦子清扫干净,水位差不许超过200mm,大风天气水塔值班员应加强检查。2.8司机、热网、给水专责应轮换监盘,表盘不得离人。第三节操作监护制度3.1除属正常调整性操作及事故处理以外的其他重要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或操作卡片,并在班长监护下由专责进行操作。3.2操作票由专责填写,乙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批,甲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核、值长审批。3.3操作票的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必须签名。3.4操作票使用范围3.4.1甲种操作票范围3.4.1.1主蒸汽母管停止或恢复。3.4.1.2给水母管停止或恢复。3.4.1.3抽器母管或抽器联络母管停止或恢复。3.4.1.4高压机新、旧补水母管停止或恢复。3.4.1.5高脱排汽回收母管停止或恢复。3.4.1.6#7机循环水供热运行期间凝汽器半面运行或切换。3.4.1.7供热期间停止或切换蒸发站汽源。3.4.2乙种操作票范围:3.4.2.1油冷器串、并联切换运行。3.4.2.2油冷器停止或启动。3.4.2.3脱氧器停止或启动。3.4.2.4低压加热器停止或启动。3.4.2.5工业水母管停止或启动。3.4.2.6净油装置的停止或启动。3.4.2.7热网高峰加热器启动或停止3.4.2.8脱氧器汽、水平衡母管停止或恢复。3.4.2.9脱氧器下水母管停止或恢复。3.4.2.10南、北侧循环水母管停止或恢复(室外部分由水塔值班员负责填写)。3.4.2.11热网运行时,除污器的停止或恢复。3.4.2.12热网运行时热网泵做措施或恢复。3.4.3现场使用22种操作卡片的操作,如:开、停机,并、停炉,高加启动,凝汽器半面运行,给水泵、复水泵做措施及恢复等,操作卡片继续使用,不填写操作票。3.5操作票由分厂统一编号不得丢失。3.6操作票只限当值一次有效,执行完以后应在操作票上加以注明。3.7操作票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整齐、不许涂改否则无效,用后不许乱扔,乱用,交班长保存,由分厂统一收回存档三个月。3.8以上各项是在正常情况,启、停设备系统导换要由班长监护,如在事故情况下班长不在,专责有权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向班长汇报。3.9其他设备的启、停,专责得到班长的通知后,可自行处理,但各专责的学习人员未经考试合格前不得单独进行操作。3.10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听从监护人的一切指挥,发现错误可提出自己的意见。3.11一切设备操作完后在进行彻底检查,并做好记录。第四节联系汇报制度4.1每日一值班下班前,于七点三十分由班长向分厂汇报运行情况(主要设备异常及缺馅)4.2厂部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时,班长及各专责人员应向领导汇报设备运行情况。4.3现场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4.4主要系统改变或发生主要设备缺陷时,应及时向值长及分厂汇报。4.5主要值班人员,正、副班长变更时应及时向分厂、值长汇报。4.6有问题涉及到其它分厂的设备系统时,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向值长、分厂厂长汇报。4.7每班在月末写出书面总结向分厂汇报。4.8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班长汇报。4.9工作时间内各专责应按级汇报设备运行情况。4.10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接受命令时,应填写在记录薄内。第五节记录制度5.1运行表纸及分厂指定的各项记录,必需及时准确记录,不许乱写乱抹乱划。5.2交、接班日记应清洁完整,字迹清楚,不许乱写、乱划、丢页。5.3班长室应有以下几种记录簿:5.3.1值班长交、接班记录簿。5.3.2命令指示薄。5.3.3危急保安器试验记录簿。5.3.4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记录簿(试验组填写)。5.3.5检修工作票登记簿。5.3.6反事故演习记录簿。5.3.7生产知识考问讲解记录簿。5.3.8开、停机记录簿(专责填写)。5.3.9设备异常记录簿。5.3.10设备缺陷登记簿。5.3.11操作票登记簿5.3.12振动记录簿(试验组填写)。5.3.13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登记薄。5.3.14运行分析记录簿。除注明填写人的,余者均由班长填写。5.4以上各种记录簿均应按规定格式按时准确填写,不得丢失或丢页。第六节设备保养轮换及试验制度6.1循环泵、热网泵、升压泵、空抽器,每月一日、十五日由二值班轮换或试验一次。6.2复水泵、中继水泵、给水泵及其油泵、工业水泵每月一日、十五日由三值班轮换或试验一次。6.3高、低压油泵、密封油泵、油压继电器、密封油压继电器、盘车装置每月十五日一值班试验一次。6.4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每月十五日二值班由试验组试验人员试验一次。6.5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在加热器启动前必须试验。6.6结水泵水压继电器每季度第一天由二值班试验并通知热工参加。6.7各机危急保安器超速试验按规定执行。6.8各机组热效率试验,每次大修前、后由试验组进行。6.9各机自动主汽门活动试验每月二十日白班由分厂率领班长进行,活动范围为5~10mm,试验前与值长联系好。6.10各机调速系统联杆活动部分每月20日白班加油一次,并要求减负荷活动各调速汽门(按要求能活动#1调速汽门,若条件不允许时,负荷变化范围由当值值长决定)。6.11每月10日二值班进行少量活动脱氧器安全砣试验一次。第七节技术训练制度7.1学习人员到现场后要有固定的岗位学习,不准乱窜岗位,乱动设备,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7.2学员可在师傅监护下协助进行操作,并协助师傅搞好机组卫生。7.3学习人员必须有专用的笔记本,并遵守保密制度。7.4学习人员学习一般专责,由班长考试合格后即可担任专责工作,学习司机人员由班内考试合格,向分厂提出考试申请,分厂考试合格后,领导批准方可担任司机工作。7.5派出学习人员回厂后,需有书面学习报告,向厂长汇报后,存分厂备查。7.6分厂运行人员,每年五月一日前进行一次“安全作业规程”考试,每年十月一日前进行一次“运行规程”考试,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也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担任专责工作。7.7分厂每月组织反事故演习一次,每班每周至少演习一次。7.8考问讲解,分厂和班组可随时进行,技术问答栏,每月每班出一期。7.9充分利用学习班时间,由专职人员讲课,并结合讲课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考试。第八节卫生制度8.1检修后的设备及现场,由检修人员负责清扫,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才能办理工作票手续。8.2运行机器附近及通行道口不得堆放机件或杂物,如有人乱堆乱放,运行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可报告分厂。8.3必须严格执行各班卫生区域负责制,经常保持负责区域内清洁完整,分厂随时进行检查。8.4每个专责在工作时间内,要做好本专责区的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机器光亮,表盘干净,值班室、办公室及办公桌不准堆放杂物,专责区不清洁时有关专责应受到批评或考核。8.5设备有漏泄时,不得任其流在地上、设备上、热体上,在设备缺陷没处理之前,应设法接好,及时擦净。第九节现场保卫制度9.1值班人员发现不熟悉的人员进入现场时,有权制止。9.2到现场参观人员需有专人带领。9.3值班人员对一切消火设备应加强保管并熟知消火方法。9.4氢冷机组五米内绝对禁止吸烟及火、电焊工作,禁止有明火,需要有明火作业时,要对氢化验合格后方可工作。9.5各机危急保安器、解列按钮的保护罩在运行中不得住意取下,各泵的非常按钮必需加封。9.6各机非常放油门必需关好,门轮上挂有“禁止操作”牌,防止他人误开。9.7现场所有图纸、各种记录及个人的规程、图纸要注意保管,不得丢失。9.8重要节日要加强值班工作,负责现扬的安全保卫工作。第十节会议制度10.1每班下班后,班长要组织班后会,总结和检查当日工作优、缺点,其内容为:10.1.1检查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卫生工作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0.1.2传达上级指示。10.1.3对违反规章制度者进行帮助,找出对策。10.2当班发生事故,下班后由班长主持开会,必要时分厂厂长参加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及事故责任者。10.3如发生未遂及频繁性障碍,可由班长主持自行讨论,然后向分厂汇报。10.4每月初由班长主持班务会,根据上级指示布置当月工作任务,并进行上月工作总结及竞赛评比工作。第十一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1日常设备缺陷的检查,由检修班组各自负责。11.2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簿上。11.3处理设备缺陷时,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不得私自进行。事故抢修可不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但必需得到值长、运行班长的许可,做好检修措施后进行。11.4设备缺陷处理后,需经运行人员验收,缺陷消除后,处理人在缺陷记录簿中注明该项缺陷已经处理完毕。第十二节运行分析制度12.1运行专责人员在当班中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好运行表报和各种技术记录,为运行分析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还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运行分析工作,并调整设备系统使之处于安全、经济运行方式下运行。12.2试验组须做好各项效率试验,确证设备经济特性,对汽机主、补设备的经常性考核项目定期测定,做好记录,为运行分析提供科学数据。同时要做好班组小指标的核算统计工作,以及对班组或个人的经济成果进行核算,以促进群众性运行分析工作的开展。12.3每月月初五日内,由分厂专业厂长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由分厂运行工程师、安全员、各运行班长、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分析内容如下:12.3.1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异常运行及所发生事故的原因,并找出对策;查出威胁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缺陷,并制定消除对策。12.3.2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好、坏的原因。12.3.3分析设备运行方式的合理性,确证最合理的安全、经济运性方式。12.3.4讨论改进设备及运行方式的合理化建议,推广安全、经济运行经验等。12.4分厂运行专工协助运行厂长提出每月上、中、下旬运行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如下:12.4.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好坏原因分析。12.4.2异常运行及所发生简单经过和原因分析。12.4.3为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12.4.4为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有突出贡献的好人好事。12.4.5统计主要技术、经济数据及设备特性试验结果。12.4.6提出改进运行方式的意见。12.4.7提出急等解决的设备缺陷及设备问题。

篇2:某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内容: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

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将工伤事故事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安教处,按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

(2)安教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报告厂主管领导和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上报总公司。

(3)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事故及异常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安教处一份,部门自留1份,主管领导一份。

(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A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C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轻伤事故由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厂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由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需人员陪护时,由伤者所属部门安排。

(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处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教处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

安教处负责整理工伤认定、鉴定资料的归档保存,其他资料由企管处负责归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篇3:热电厂检修质量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管理职能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6.4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材料备品配件采购质量管理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3.1.1.3供应科按材料计划的标准要求组织采购,在设备检修开工前10天到货,并保证供货质量。

3.1.2机组检修非标准项目及特殊项目的材料原则按3.1.1.1条3.1.1.2条规定执行,

3.1.3机组检修中(包括临修、事故抢修)发现问题,确定方案后立即向供应科提交材料、配件计划。

3.1.4备品配件、日常维护材料、配件按计划采购,供应科原则上要保证备品配件及日常维护材料、配件的连接性。

3.1.5供应科组织物资需用计划采购时,必须按照各检修分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3.1.5.1大综材料和设备采购由招标公司负责招标,用货单位组成技术评标小组对参与竟标的单位以得分形式排出名次,以便定标。

3.1.5.2零星材料、工器具以及设备专用配件等物资采购由供应科负责,履行质量保证职责。

3.1.5.3市场采购必须对产品进行鉴别,确认有关质量证明具备方可采购,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得采购。

3.1.5.4凡定货、加工均要求厂家提供有关技术标准、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质量保证承诺文件,且产品标识、批号清晰,具备可追溯性。

3.2修前准备(阶段)

3.2.1检修计划的落实与确定各分场在大修开工前60-90天(小修30天)确定标准项目,并编制整体机组检修计划,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A.五项监督工作计划编制;由各检修分场副主任、专工负责,大修开工前60-90天(小修30天)提检修副总工审批。

B.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编制,由各检修分场副主任负责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

C.标准项目人员安排,由各单位检修副主任负责作出计划,经分场主任审核。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审批。

D.质量监督计划编制,由检修副总工负责,大修开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

E.特殊项目检修计划的编制,由分场检修副主任负责,并明确内容、进度、工日、负责人,大修天工前60-9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

F.特殊项目材料计划编制,由分场检修副主任负责,大修开工前50-6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后上交总厂长审核。

G.特殊项目人员安排,由分场检修副主任负责作出计划,经分场主任审核后在大修开工前50-6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

H.外加工计划编制,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负责,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15天)完成,并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批。

I.三级验收项目计划,按厂级、车间级、班组分别由检修副总工、车间专工、班长,大修开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

3.2.2材料、备品配件、检测仪器、安全用具(专用工具)检查与落实。

3.2.2.1检修所用材料、备品配件,在大修开工前30天完成,由检修副总工组织落实负责检查。检修分场负责专业材料计划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落实。

3.2.2.2检修机具、检测仪器、仪表、量具、试验设备,分场专工负责检查落实,大修开工前30天完成。

3.2.2.3安全工器具由各分场安全专工负责检查落实,大修前30天完成。

3.2.3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落实。

3.2.3.1按照厂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各分场负责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3.2.3.2检修技术措施,运行系统隔离安全措施,检修副总工、运行副总工组织编制检查,在大修开工前30天完成(小修15天)。

A.检修技术组织措施由分场专工负责编写,并检查落实。大修开工前30天(小修15天)前完成。

B.运行系统隔离安全措施,由运行单位负责编写,严格审批手续,并检查落实,检修开工前15天完成。

3.2.3.3设备检修更改项目、非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大修开工前30天完成(小修15天)。

3.2.4检修资料、表格、记录等准备工作,在大修开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并达到正确、齐全。

3.2.5全体参加人员在检修开工前组织学习工序管理卡、工艺纪律、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所属分场负责组织实施。

3.2.5.1高压焊工在大修开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焊工练习考核,(外借高压焊工在焊接工序工期前1-2天),企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3.2.6各专业检修网络图的编制由各分场负责在大修开工前20天(小修10天)完成。

3.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3.3.1.1主设备技术交底工作由检修副主任负责,对拆装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向工作人员交底,并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3.3.1.2辅助设备技术交底由分场专工负责,对拆装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向工作人员交底,并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3.3.2设备解体检查所暴露出问题,必须在大修调度会上向生产副总厂长、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3.2.2自检出的问题,由分场主任提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法。

3.3.3设备检修负责人对每台设备检查,要做好修前、修后技术数据记录,运行班组安排专人负责整理记录,对照检查,分场检修副主任、检修专工要对修前、修后技术数据负责。

3.4质量验收与跟踪

3.4.2三级验收按照三级验收项目计划要求严格检查验收,总体质量把关由检修副总工负责。

3.4.2.1班组验收由班长主持,工作负责人参加,负责对每个检修作业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实行签字手续。

3.4.2.2车间验收由分场主任主持、检修副主任、运行副主任、专工、班长参加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4.2.3厂级验收,由检修副总工主持,分场主任、检修副主任、运行副主任参加验收,并实行签字手续。

3.4.2.4三级验收中的每个项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标准进行详细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第二次反工验收(第一次验收卡上只填写存在问题,不进行签字,此卡要保留)。

3.4.3质量跟踪

3.4.3.1质量跟踪实行修后质量巡回检查监督,发现异常故障要准确记录当时参数及解体检查数据,并与原检查数据比较分析,确定质量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影响质量的因素。

3.4.3.2各分场在检修竣工10天提出工艺工序管理卡补充意见报检修副总工,在一个月内由检修副总编写机组检修总结,并结合检修中存在的问题,对工序卡进行修改。对检修工作作出评价(注明遗留问题的意见)。

3.4.3.3热态验收后,由检修副总工主持,对本次大修质量、进度、安全、材料、费用、管理、调试及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评价。

3.4.3.4通过分析总结,对修后存在的问题编写本次大修质量跟踪计划,内容明确,落实到人。

3.5试验管理

3.5.1试验、调试、措施内容:

A.机炉启动调试措施;

B.电气试验措施;

C.锅炉安全阀校验措施;

D.除氧器、锅炉水压试验措施;

E.汽机超速试验措施;

F.电气、热工联锁保护试验措施;

G.机组热态带负荷试验等。

3.5.1.1机组检修后,试验调试的具体项目、方法和标准要求依据电力部门相关规定及厂部现场生产规程标准进行编制;

3.5.1.2机组检修后,试验、调试措施的编制,由分场主任负责组织本分场副主任、专工编写,经生产副总厂长(或检修、运行副总)审批签字,机组大修后于调试前10天完成。

3.5.2试验、调试措施下发后,由各分场组织参加操作、试验人员认真学习,运行操作必须执行热力操作票和电气操作卡。

3.5.3机组检修后的试验、调试措施保证与实施

3.5.3.1为了保证试验、调试措施实施质量,运行副总工负责编制机组检修试验、调试、启动网络图和组织措施。

3.6外包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3.6.1外包项目由各分场确定,经总厂长批准实施,各分场是生产外包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对发包合同中相关内容、安全、技术工艺标准及要求负全面责任。对施工中的项目、工艺标准、安全负全面实施管理责任。

3.6.2外包工作中的特殊工种,如:焊工、吊车司机、起重工、起架、烟囱、水塔等高空作业,必须经企管科审查验证有关的证书后持证上岗工作。

3.6.3外包工程项目的竣工质量验收,必须经施工管理分场、检修副总工、

运行单位三方验收合格后签字。

3.6.4承包队伍,各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对施工质量差,不服管理,立即停工整顿学习,对确实难以达到质量、安全要求,终止外包合同。

3.7不符合项管理

3.7.1检修副总工对不符合项的提出、审定,不符合项纠正方案的确认、处理纠正、监督及不符合项处理过程中的协调负责。

3.7.2运行副总工对于运行不符合项纠正方案的确认、处理、纠正不符合项处理过程中的协调负责。

3.7.3生产副总厂长负责对重大不符合项的处理协调,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纠正时,由分场填写“不符合项处理报告单”提出措施后,领导签署意见。

3.7.4不符合项指的是设备在检修运行和文明生产中发生及出现设备、材料、工器具、检修工艺及管理工作等不符合图纸及有关文件标准规定要求。

3.7.5不符合项按照阶段和表现形式分两大类:即管理不符合项和操作不符合项。

3.7.6由于管理工作失误造成达不到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为管理不符合项。如:

A.技术管理不符合项--------设备检修前准备工作不落实;项目编不细,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三级验收搞突击,走形式;技术记录不正确,不齐全;项目变更不办手续,重大操作无措施。

B.物资管理不符合项--------如无订货计划,无入库验收,无领用手续,无产品合格证;不按要求保管。

C.人员管理不符合项--------如人员调配不当;人员不落实无计划;未经过培训和考核就上岗等。

3.7.7设备检修运行不按规程、措施、工艺标准、工艺纪律、施工操作或加工配件等造成达不到标准为操作性不符合项。

3.7.8在检修中,不能立即纠正的不符合项必须经生产副总厂长或检修副总签署意见和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3.7.8.1质监员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如检修工作人员未发现或发现没做处理的,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信息反馈

4.1质量信息反馈,是设备检修过程及设备检修后质量跟踪的充分依据,根据质量信息反馈内容,不断地总结检修工艺质量经验,确定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和采取措施,是保证设备整体检修质量的有效途径。

4.2目前,在质量信息反馈方面分为质量保证系统信息反馈和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反馈,从不同的管理方面提出信息反馈资料,以达到设备质量控制目标和要求。

4.2.1质保系统(检修副总、运行副总、各分场、班组、材料、财务、劳资等)信息反馈,应按照从班组--车间--主管副总工,从下而上提出信息反馈意见,经过论证、总结、拟定技术处理方案和具体操作措施,从上而下贯彻落实。

4.2.2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反馈通过质量监督人员在现场设备检修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包括设备检修过程、运行中质量工艺作风,操作方法、技术标准和要求、管理工作等方面)直接向检修副总工和生产副总厂长提出反馈意见,经批准,按管理职责下达纠正措施,并监督执行。

5.考核

按照质量安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