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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2968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GPI-S-JDWY-07.*-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GPI-S-JDWY-12.*-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篇2:设备房管理规定范本

一、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属各物业服务中心设备房管理。

三、工作内容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危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理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领班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工程组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7、政府职能工程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当班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工程主任或上级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

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12、层间配电房管理要求

(1)层间配电房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工程组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即维修。

(4)工程组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保养记录表。

13、设备房防火管理要求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口。

(3)动火作业时,由技工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领班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4)当班技工在当班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要清楚和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班技工应巡查责任管理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保安部应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上级领导。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班技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阀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或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14、设备房卫生管理要求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技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技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沙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领班负责对机房卫生负责检查

(7)工程组主任每月组织一次巡检,对各系统所辖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