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7620

一、目的

为加强用我矿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内的所有地面公共用电场所。

三、具体事项?

1、所有公共场所的电源线路的安装、维修都必须经过机电科批准或机电科派专职电工进行。日常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进行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随手关闭。所有办公场所内照明灯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3、所有职工活动场所、公寓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4、所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暖、电炉等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时需经机电科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5、所有工业用电场所包括外接用电、维修工房等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四、违规情况处理?

机电科和安全科将随时巡查各单位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处罚办法如下:?

1、办公室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下班期间空调忘记关闭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对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罚。?

2、对公共场所违规使用照明、空调、工业用电场违规用电等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3、对所有用电场所违规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对违规者罚款500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候村煤矿机电科

2014年4月22日

篇2:汽车修理厂防火防爆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统揽一切,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防火、防爆、用电有章可循,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火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篇3:汽修厂防火防爆用电管理规定

汽车修理厂防火、防爆、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安全统揽一切,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到防火、防爆、用电有章可循,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火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帐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