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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乘客须知

2024-07-09 阅读 5198

轻轨乘客须知

为加强轨道交通乘车管理,维护乘车秩序,保障乘客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以及《**市轻轨交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3号令,2003年10月起执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根据导向标志到售票处购票,乘客须说明目的站或需要购买车票的票价,并通过购票口显示屏确认车票的票价信息,与售票员当面确认、清点钱款。

第二条乘车里程在14.5公里内的票价2元,在14.5公里至24.5公里之间的票价3元,超过24.5公里的票价4元;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实际车费时,视为超程。

第三条售出车票一经进闸(进入付费区),概不退换(轻轨原因除外),乘客不得带走普通单程票。

第四条单程票当站当日有效,隔日作废。乘客进闸后,请尽快乘车出站,不要长时间逗留,2元票在付费区滞留时间限制为2小时、3元票为3小时、4元票为4小时,超过车票使用时间限制的视为超时。

第五条注意观察闸机状态,闸机的前方面板标志灯为绿色时,表示该闸机正在使用,同时闸机上方面板上的显示屏显示“请使用车票”;闸机的前方面板标志灯为红灯时,表示该闸机暂停使用,同时显示屏显示“暂停服务”。

第六条乘客需要右手持票,将票卡在闸机验票区上方6cm内的区域划过,同时应使车票在此距离内静止片刻,验票成功后,指示灯变化(或伴随提示音),闸

机将自动开启,乘客应在1分钟内快速通过闸机进站。

第七条单程票出站时,必须将车票插入闸机前方面板上的检票口内,验票成功后,绿色指示灯亮起,乘客在1分钟内快速通过闸机,单程票因行程结束而被闸机收回;如有问题票、超时或超程的情况,出口闸机会显示“请补票”,请您到补票处补足金额后方可出站。

第八条乘客持车票进站未刷好、车票无进站信息,出站时会被拒绝,须到补票处办理手续。

第九条注意保护车票,请勿弯、折、损坏,冬季时请勿长时间在空气中裸露,不能遗失。

第十条在半自动售票机上无法读取信息的车票视为坏票,若属于乘客人为损坏(弯折、断裂),或因付费区内无车票、遗失车票,需要购买付费出站票(票价4元)出站;若为车票本身原因,非付费区乘客可免费换取一张等额车票,付费区乘客则可换取一张免费出站票。

第十一条需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购票时索要报销凭证。

第十二条乘客进出站,须经过闸机通道通行,禁止攀爬、跨越或钻越闸机栏杆,不得从轨道上进出站台。故意逃票、翻越检票机或持无效车票、伪造车票、篡改车票乘车的,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另加收全程票价4倍票款方可出站,情

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不足1.1米的儿童应由成年乘客抱起通过闸机。

第十四条携带物品重量超过2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3米,或体积超过0.15立方米的,需另行购买行李票。

第十五条总重量超过40公斤,或总体积超过0.25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8米,或长、宽、高之和超过2.0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上车。

第十六条乘客不得携带动物(猫、狗、鸟类等)乘车。

第十七条在轻轨封闭区域(含平交道口)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轻轨车辆,强行上下车;

(二)翻越封闭护栏,擅自进入轨道等其他有警示标志区域;

(三)吸烟、吐痰、便溺或乱扔废弃物,擅自张贴、涂画广告等;

(四)移动、损坏轻轨设施和车辆等;

(五)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或乞讨、卖艺、躺卧等;

第十八条不得在轻轨车站和出入口处和通道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在轻轨封闭区域内、轻轨站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需经过轻轨经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轻轨运营公司

篇2:电梯乘客须知样本(5)

电梯乘客须知样本(五)

为确保乘梯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转,请乘客遵守以下规程:

1、乘客要爱护电梯的一切设备,严禁猛拍,猛打电梯的呼叫按钮及其他设备。

2、请自觉遵守乘梯秩序,不拥挤出入电梯,服从电梯司机及管理人员疏导。

3、运送货物时要得到电梯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且货物要码放整齐,严禁超载运行。乘客电梯严禁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4、轿内严禁吸烟,打闹。

5、当发生火灾,地震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请走安全楼道。

6.当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要私自操作轿厢内紧急按钮,要服从电梯司机的疏导或拨通紧急呼救电话,警铃。不要强行扒门,喘门,不得强行爬出轿厢,以免造成严重危险,要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

7、乘客在出入电梯口时,要注意电梯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是否平层,以免摔伤。

8、急救电话:120或999匪警:110火警:119

维保单位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

本单位呼救电话:

篇3:轻轨乘客须知

轻轨乘客须知

为加强轨道交通乘车管理,维护乘车秩序,保障乘客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以及《**市轻轨交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3号令,2003年10月起执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根据导向标志到售票处购票,乘客须说明目的站或需要购买车票的票价,并通过购票口显示屏确认车票的票价信息,与售票员当面确认、清点钱款。

第二条乘车里程在14.5公里内的票价2元,在14.5公里至24.5公里之间的票价3元,超过24.5公里的票价4元;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实际车费时,视为超程。

第三条售出车票一经进闸(进入付费区),概不退换(轻轨原因除外),乘客不得带走普通单程票。

第四条单程票当站当日有效,隔日作废。乘客进闸后,请尽快乘车出站,不要长时间逗留,2元票在付费区滞留时间限制为2小时、3元票为3小时、4元票为4小时,超过车票使用时间限制的视为超时。

第五条注意观察闸机状态,闸机的前方面板标志灯为绿色时,表示该闸机正在使用,同时闸机上方面板上的显示屏显示“请使用车票”;闸机的前方面板标志灯为红灯时,表示该闸机暂停使用,同时显示屏显示“暂停服务”。

第六条乘客需要右手持票,将票卡在闸机验票区上方6cm内的区域划过,同时应使车票在此距离内静止片刻,验票成功后,指示灯变化(或伴随提示音),闸

机将自动开启,乘客应在1分钟内快速通过闸机进站。

第七条单程票出站时,必须将车票插入闸机前方面板上的检票口内,验票成功后,绿色指示灯亮起,乘客在1分钟内快速通过闸机,单程票因行程结束而被闸机收回;如有问题票、超时或超程的情况,出口闸机会显示“请补票”,请您到补票处补足金额后方可出站。

第八条乘客持车票进站未刷好、车票无进站信息,出站时会被拒绝,须到补票处办理手续。

第九条注意保护车票,请勿弯、折、损坏,冬季时请勿长时间在空气中裸露,不能遗失。

第十条在半自动售票机上无法读取信息的车票视为坏票,若属于乘客人为损坏(弯折、断裂),或因付费区内无车票、遗失车票,需要购买付费出站票(票价4元)出站;若为车票本身原因,非付费区乘客可免费换取一张等额车票,付费区乘客则可换取一张免费出站票。

第十一条需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购票时索要报销凭证。

第十二条乘客进出站,须经过闸机通道通行,禁止攀爬、跨越或钻越闸机栏杆,不得从轨道上进出站台。故意逃票、翻越检票机或持无效车票、伪造车票、篡改车票乘车的,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另加收全程票价4倍票款方可出站,情

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不足1.1米的儿童应由成年乘客抱起通过闸机。

第十四条携带物品重量超过2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3米,或体积超过0.15立方米的,需另行购买行李票。

第十五条总重量超过40公斤,或总体积超过0.25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8米,或长、宽、高之和超过2.0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上车。

第十六条乘客不得携带动物(猫、狗、鸟类等)乘车。

第十七条在轻轨封闭区域(含平交道口)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轻轨车辆,强行上下车;

(二)翻越封闭护栏,擅自进入轨道等其他有警示标志区域;

(三)吸烟、吐痰、便溺或乱扔废弃物,擅自张贴、涂画广告等;

(四)移动、损坏轻轨设施和车辆等;

(五)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或乞讨、卖艺、躺卧等;

第十八条不得在轻轨车站和出入口处和通道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在轻轨封闭区域内、轻轨站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需经过轻轨经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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