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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院血液报废制度

2024-07-09 阅读 6173

附属医院血液报废制度

1、血液报废时须由经办人员登记、签名后报科主任核准,上报医院审批。

2、血液报废标准:

1)眼观有溶血、大凝快、血袋破裂、管口热合不严密或启过封、血液颜色呈紫玫瑰或高锰酸钾色、红细胞呈稀泥状者;

2)血液过期、变质或培养有细菌生长;

3)血液启封或离开血库在3小时以上;

4)经复检后不合格的血液;

5)确认是输血反应而退回的血液;

6)患者因故未用完而退回血库的血液。

3、废弃血的处理方法,见医院感染消毒管理常规及废弃物处理制度。

篇2:医院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制度

医院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4次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篇3:附属医院血液净化区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血液净化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内一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2、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穿专用鞋。

3、进入室内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4、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5、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6、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7、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9、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