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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毒窒息安全管理规定

2024-07-09 阅读 3708

1范围

为了预防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迅速对急性中毒患者进行正确救护,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急性职业中毒预防、有毒有害气体生产、使用、储存及应急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是对《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职责

2.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全面安全管理。

2.2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预防职业中毒教育培训。

3管理内容

3.1急性职业中毒预防

3.1.1公司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预防职业中毒的能力和现场应急救援水平,保证装置的本质安全。

3.1.2公司应落实急性职业中毒的防护、急救措施,应做到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和配备急救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器材。

3.1.3公司建立健全尘毒监测、巡回检查、人员培训、药品器材保管使用及防中毒事故预案演练等规章制度。

3.1.4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所在单位应制定相应防中毒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填写“应急演习记录”,质量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演练情况进行考核。

3.1.5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根据岗位情况、毒物性质设置气防柜,气防柜须配备相应急救防护器材和药品,并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完好备用、药品有效。

3.1.6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或岗位应自然通风或进行机械通风,使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保证员工有良好的作业环境。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加强检

测,要定时定点巡检,及时发现跑、冒、滴、漏。

3.1.7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在进行检维修、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用火安全管理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3.1.8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或岗位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操作。

3.2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储存及使用

3.2.1生产、使用、储存剧毒气体应按照要求向相应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2.2生产、使用、储存剧毒气体应按照《剧毒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执行。

3.3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处置及人员中毒救护

3.3.1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应根据泄漏量大小和毒物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如:组织营救中毒人员;疏散有关人员;隔离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个体防护;针对毒物性质和泄漏现场选择预处理办法;采取相应技术处置措施,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3.2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本工种接触毒物的性质、中毒症状、预防中毒的措施及急救方法等,尤其应会正确使用防护器材,在其它员工发生中毒时,岗位员工应及时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并报警,施救时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事故扩大。

4相关文件和记录

4.1相关文件

《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4.2记录

应急演习记录

5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篇2:氯气使用工艺中防火防爆防中毒制度

防火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加强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2、做好宣传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上级的批示要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

3、按操作程序使用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

4、对于防火防盗工具及电器设备及时检查、修理,并有专人负责。

5、对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安全保管。

6、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并及时切断所有电源。

7、不得在库房、易燃品处吸烟、使用明火或放鞭炮。

8、凡在室外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并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九、发挥安全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安全的领导,每日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隐患时处理出现重大火情要及时报警并及时组织抢险灭火

防爆制度

1氢气-空气混合气的燃烧爆炸预防制度

氢气和空气的混合气,当其中氢的含量达到4.1%~74.2%(体积百分比)时,在20℃和常温下,就具有爆炸危险。为了氯化生产的安全,氯气和空气混合气中氢的允许含量为4%(体积)。设备和管道严格密封是防止氢气和空气的混合气发生爆炸的最重要措施。

2三氯化氮爆炸预防制度

三氯化氮(NC13),常温下为黄色油状液体,类似氯气味,比重1.653,沸点小于71℃,三氯化氮更强的氧化剂,很不稳定,受热易引起爆炸。三氯化氮爆炸时威力很大,声音响,有明亮闪光,2mol三氯化氮在爆炸时分解成1mol氮气和3mol氯气,同时放出459.8KJ热量。氯碱生产中采用铵盐含量很高的水或氯化钠水溶液时,在制得的氯气中就可能出现三氯化氮,在氯气液化过程中三氯化氮一起被液化,但当液氯在蒸发气氯时,由于三氯化氮的沸点比氧气高得多,所以液氯被蒸气发时,三氯化氮作为液体上被相被浓缩,而当其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则极易发生爆炸。所以,为了安全生产,一定要定期排污。

3液氯容器的爆炸预防制度

液氯容器如钢瓶、贮槽等,如是内部的坟力超过其最高操作压力,就会出现泄漏、爆炸等恶性事故。产生这种高压的原因主要有:阳光暴晒、火灾或其它外部源、容器无气体空间或空间太小,温度升高时液体膨胀等等。为了确保液氯容器的止常运行,必须严格遵守氯气安全规程,杜绝违章;另一方面,可以在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爆破膜等,以便在超过最高操作压力时自动排出容器内的物料。

4有机氯产品生产过程的爆炸预防制度

有机物的氯化过程,要视有机物原料的理化特性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工作人员都要从自己的岗位做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紧密联系生产实际,真正懂得怎样才安全,化被动为主动,以推动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及经济效益的发展。

防中毒管理制度

1一切生产和使用氯的设备和管道阀门,应绝对密封,并有充分的措施防止氯外泄。

2干燥的氯气和液氯对铜、铝没有腐蚀性,但氯的水溶液对一般金属除金、铂和银外都有很大的腐蚀作用。因此,使用液氯瓶时,应严防水通过加氯设备进入氯瓶内。玻璃、陶瓷不受氯水腐蚀,一般塑料和橡胶与氯水接触也会产生一定的腐蚀作用且易老化,故使用这两种管道、零件时应定期更换。

3液氯在液氯瓶内存在着氯液平?,随着温度的升高,瓶内气体量增大,压力升高。因此当外界温度高时,应采取向氯瓶喷淋冷却水等办法降温。如果氯瓶内压过高,引起限压阀自动打开,虽然避免了氯瓶爆炸,但造成氯外泄,污染环境,使人畜中毒甚至死亡。

4由于氯的危险性,当氯瓶大量泄漏不能制止时,必须及时??理,可把整个氯瓶放入水池中或石灰乳池中,让氯气溶解在水中。

5)由于氯气比空气重,当氯气泄漏时,在低洼处会积累,同时,在人嗅不到气味的浓度下(尤其是经常接触氯气的人员)就可对人产生损害。所以在设计中一方面把加氯机房和工作间隔开,另一方面在加氯机房低点设定期排气装置。防止氯气积累。

6)当直接使用氯气处理废水时,未被吸收的氯气必须经碱溶液吸收。防止污染大气。

篇3: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厂(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四、主要措施

1、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5、防静电放电

(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①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②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③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④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6、贮运设施

(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5)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6)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7、物料排放

(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五、等级划分

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车间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六、消防设施

1、厂内的消防设施,根据公司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