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特别规定
1.车辆行驶速度: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公里/小时)
小型载客汽车
其他机动车
摩托车
120
100
80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最低车速(公里/小时)
(最)左侧车道
中间(两条)车道
右侧车道
同方向有2条车道
100
60
同方向有3条车道
110
90
60
同方向有4条以上车道
110
90
60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安全行驶距离:
车速(公里/小时)
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的距离(米)
超过100
100以上
低于100
不得少于50
车距确认:规定车速100(公里/小时)时
车间距确认路段起点
0米
危险车间距
50米
安全距离
100米以上
正常超车时,的车速(公里/小时)
两车横向间的左右距离(米)
100
1.5米以上
70
1.2米以上
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在减速行驶的同时应适当加大横向安全间距
3.安全行驶、驶入与驶出高速公路
1)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制动、在车道内停车、倒车、掉头、逆行、穿越供紧急使用的中心隔离带缺口,以免发生危险。
2)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3)除因停车驶入或驶出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停车。
4)严禁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
5)驶入高速公路应根据指路标志确定目的地的行驶方向,一旦驶错方向,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6)驶离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注意出口标志:如果因疏忽已驶过出口,此时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7)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8)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
9)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制动减速。
10)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1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停车时,驾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车辆右后侧护栏以外路边。
驶入高速公路:
1)匝道行驶:
2)加速车道行驶:
3)驶入行车道:
流程:
1)入匝道后,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转向盘,并将车速控制在限速标志限定的时速以下一般是:30km/h。
2)在进入合流三角地带之前打开左转向灯。
3)通过内外后视镜或直接目视观察主车道上的车流动态
4)车辆充分加速达到主车道规定车速,尽快将车速提高到60km/h以上
5)再次观察主车道上车流动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果断平稳地转入主车道行驶,汇入行车道时,转向盘的操作不要过急、过猛。
6)关掉转向灯(因转向盘转角不大,前轮自动回正能力较小,应养成手动回正的习惯)
驶离高速公路:
1)驶离高速公路行车道:
2)减速车道的行驶:
3)经匝道过渡驶离高速公路
流程:
1)见到2km预告标志牌后,不要再超车。
2)见到1km预告标志牌后,严禁超车。
3)驶过500预告标志牌后,打开右转向灯,做好进入减速车道的准备
4)见到出口标志牌后,平稳地转动转向盘进入减速车道
5)进入减速车道后,关掉转向灯,在到达分流点三角地带之前,将车速降到40km/h。
6)注意其他车辆突然驶向出口匝道。
7)入匝道后,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转向盘,并将车速控制在限速标志限定的时速以下。
8)不得未经减速车道减速,直接进入匝道。
4.高速公路上遇大风、雾、雨、雪、、沙尘、冰雹或路面结冰时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车
能见度
车速
安全距离
雾灯
近光灯
示廓灯
前后位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
小于200米
60km/h以下
10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小于100米
40km/h以下
5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开
小于50米
20km/h以下
5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开
能见度小于50米、浓雾、特大雾从最近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5.超车
1)尽可能采用大的曲线半径变更车道超车。
2)不得随意驶入爬坡车道:轿车及其他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车道驶入低速车爬坡道。
6.紧急停车带和路肩:
1)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
2)遇意外情况必须停车时,严禁在行车道停车。应迅速逐渐向右变更车道。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紧急停车时,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防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4)驾乘人员应尽快从右侧离开车辆,迅速转移至车辆后侧护栏以外路边等候救援,不可留在车内。
5)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00米至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7.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1)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现前方有人或动物突然横穿时,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应果断采取过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不可迅速采取紧急制动或迅速向左或右转弯。
2)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避免“水滑”而造成危险,要降低车速行驶,发生“水滑”现象时,应握稳方向,逐渐降低车速。
3)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不可迎着来车方向到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
4)车辆在高速公路意外撞击护栏的瞬间,应稳住方向,适当修正,切勿猛打转向盘,迅速向相反方向转向躲避。
篇2:厂内场车辆通行及装卸货管理规定
一、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目标,为加强车间内场车辆进出装卸货管理,避免各种车辆随意进出、停放。为维护好公司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职工人身生命安全,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部门:
公司经营、生产、盾构项目组等职能部门及其他外来单位。
三、原则
1、以车间作业为主,合理安排装卸货。
2、进入车间的车辆,须遵照车间规定,走各定置的安全通道,并控制车速在20km/h以下,遵守制造车间相关人员的指挥。
3、所有车辆未经允许进入车间,车间调度员有权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进入车间车辆需配合物品装卸的,相关部门应提前半天以上告知制造车间装卸货信息,以便车间做好事先计划安排或及时装卸货物。
4、对于中小零部件,原则上由本部门人员完成装卸货。
5、参与卸货的作业人员应及时了解卸货位置,禁止货物乱摆乱放。
6、车间调度人员结合生产计划和生产节点,及时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四、管理规定
1、车辆停放及人员管理规定
1.1进厂机动车辆(轿车、商务车、面包车等载人车辆)严禁进出车间,须按照公司规定停放于车间外指定场所(特殊情况除外)。
1.2车上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装卸货车辆进出仓库按照生产管理室相关规定执行。
2.1进入仓库装卸货车辆,在车间调度人员的指挥下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必须先鸣喇叭一次并打开车头灯,按照车间规定的安全通道行驶。
2.2进出仓库装卸货车辆,应填好《生产管理室车辆进出车间通知单》,并在车辆到达前半天以上通知车间调度人员,原则上由生产管理室自行装卸货。
2.3装卸货车辆的物品需要8T臂吊、行车或铲车配合时,须提前填好《8T臂吊、行车或铲车配合申请表》及进出库清单(标明重量),到车间调度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在车间引导下进出车间。
2.4遇如下情况,车间配合生产管理室卸货的作业人员可拒绝协助卸货:
(1)物品表面有明显的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隐患;
(2)装卸货车辆不听指挥;
(3)因与车间正在进行的工作有冲突时。
3、大件物品车间装卸货车辆管理规定
3.1所有装卸在车间的车辆,须按照2.2及2.3的管理规定,先办理好相关手续。
3.2原则上,所有车辆应在车间人员的指引下,从车间北门或东北门进出车间,特殊情况下,从东南门进出车间并在南边消防通道装卸货的车辆,司机或生产管理室的相关人员应协助拉好警戒线并摆上“临时占用通道”警示牌。
3.3若遇管理规定2.4的情况,车间作业人员可拒绝装卸货。
4、制造车间工装、工具、辅料及承运托架等物品卸货管理规定
4.1送货单位应与车间主管技术员办理好相应手续,手续不全者禁止进入车间。
4.2车间主管技术员确认后通知调度人员或起重作业人员,按照3.2的管理规定装卸货。
五、其他部门及外来单位的车载物品的装卸货流程,请参照上述情况执行。
篇3:高速公路通行特别规定
1.车辆行驶速度: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公里/小时)
小型载客汽车
其他机动车
摩托车
120
100
80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最低车速(公里/小时)
(最)左侧车道
中间(两条)车道
右侧车道
同方向有2条车道
100
60
同方向有3条车道
110
90
60
同方向有4条以上车道
110
90
60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安全行驶距离:
车速(公里/小时)
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的距离(米)
超过100
100以上
低于100
不得少于50
车距确认:规定车速100(公里/小时)时
车间距确认路段起点
0米
危险车间距
50米
安全距离
100米以上
正常超车时,的车速(公里/小时)
两车横向间的左右距离(米)
100
1.5米以上
70
1.2米以上
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在减速行驶的同时应适当加大横向安全间距
3.安全行驶、驶入与驶出高速公路
1)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制动、在车道内停车、倒车、掉头、逆行、穿越供紧急使用的中心隔离带缺口,以免发生危险。
2)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3)除因停车驶入或驶出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停车。
4)严禁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
5)驶入高速公路应根据指路标志确定目的地的行驶方向,一旦驶错方向,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6)驶离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注意出口标志:如果因疏忽已驶过出口,此时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7)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8)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
9)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制动减速。
10)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1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停车时,驾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车辆右后侧护栏以外路边。
驶入高速公路:
1)匝道行驶:
2)加速车道行驶:
3)驶入行车道:
流程:
1)入匝道后,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转向盘,并将车速控制在限速标志限定的时速以下一般是:30km/h。
2)在进入合流三角地带之前打开左转向灯。
3)通过内外后视镜或直接目视观察主车道上的车流动态
4)车辆充分加速达到主车道规定车速,尽快将车速提高到60km/h以上
5)再次观察主车道上车流动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果断平稳地转入主车道行驶,汇入行车道时,转向盘的操作不要过急、过猛。
6)关掉转向灯(因转向盘转角不大,前轮自动回正能力较小,应养成手动回正的习惯)
驶离高速公路:
1)驶离高速公路行车道:
2)减速车道的行驶:
3)经匝道过渡驶离高速公路
流程:
1)见到2km预告标志牌后,不要再超车。
2)见到1km预告标志牌后,严禁超车。
3)驶过500预告标志牌后,打开右转向灯,做好进入减速车道的准备
4)见到出口标志牌后,平稳地转动转向盘进入减速车道
5)进入减速车道后,关掉转向灯,在到达分流点三角地带之前,将车速降到40km/h。
6)注意其他车辆突然驶向出口匝道。
7)入匝道后,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转向盘,并将车速控制在限速标志限定的时速以下。
8)不得未经减速车道减速,直接进入匝道。
4.高速公路上遇大风、雾、雨、雪、、沙尘、冰雹或路面结冰时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车
能见度
车速
安全距离
雾灯
近光灯
示廓灯
前后位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
小于200米
60km/h以下
10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小于100米
40km/h以下
5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开
小于50米
20km/h以下
50米以上
开
开
开
开
开
能见度小于50米、浓雾、特大雾从最近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5.超车
1)尽可能采用大的曲线半径变更车道超车。
2)不得随意驶入爬坡车道:轿车及其他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车道驶入低速车爬坡道。
6.紧急停车带和路肩:
1)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
2)遇意外情况必须停车时,严禁在行车道停车。应迅速逐渐向右变更车道。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紧急停车时,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防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4)驾乘人员应尽快从右侧离开车辆,迅速转移至车辆后侧护栏以外路边等候救援,不可留在车内。
5)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00米至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7.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1)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现前方有人或动物突然横穿时,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应果断采取过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不可迅速采取紧急制动或迅速向左或右转弯。
2)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避免“水滑”而造成危险,要降低车速行驶,发生“水滑”现象时,应握稳方向,逐渐降低车速。
3)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不可迎着来车方向到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
4)车辆在高速公路意外撞击护栏的瞬间,应稳住方向,适当修正,切勿猛打转向盘,迅速向相反方向转向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