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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6657

1、目的

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及个体防护、防毒器具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科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个体防护准备选用规范》。

3.8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车间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设置的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1)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2安全设施的设置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和安装应符合以下标准:

1)宜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3维修与检验

4.3.1各种安全装置按管理分工,应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

4.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4各种安全装置禁止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4.3.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科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7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装置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4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4.4.1根据作业性质,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鞋、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

4.4.2根据操作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种类)、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是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的依据,严禁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4.3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4.4.4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4.5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4.4.6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7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使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4.4.8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4.9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4.4.10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4.4.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5事故柜使用规定

4.5.1?事故柜应置于醒目、易取和环境适宜的地方,发生事故时可迅速取用防护器材。

4.5.2?车间事故柜只准存放应急救援物质,定置存放。

4.5.3?车间事故柜只准事故状态下抢救人员、处理事故用,平时任何人严禁动用。

4.5.4?事故状态下动用事故柜内防护器材后应及时查封。

4.5.5?事故柜应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两个班长要一同在场查看事故柜,如发现打开应及时查明原因、清点物质,每班保证事故柜清洁。

4.5.6?动用事故柜防护器材前后,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或安全工程师,否则由此而造成事故状态下因缺少防护器材而发生的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班班长负责。

4.5.7?车间建立健全事故柜管理台账,真实记录事故柜内存放物资的管理情况。

4.5.8?安全部与车间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事故柜的防护器材,确保其完好可靠。

4.6管理分工

4.6.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4.6.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车间负责管理。

4.6.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

4.6.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4.6.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6、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安全设施定置管理图

安全设施专人负责台帐

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

篇2:CNG汽车装置安装管理制度

1、安装管理的内容

CNG安装涉及到安全性、车辆动力性和环保、经济性等问题,从技术的角度对CNG安装提出规范和要求,使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安装的安全、经济。

2、安装前

2.1、进行车辆技术状况的鉴定,确定是否符合安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2、对符合改装的车辆确定安装方案,与客户签订CNG安装协议。

2.3、制定安装确认书,办理安装手续,车辆进安装车位。

2.4、提出安装作业指导书。

2.5、根据作业指导书和安装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

2.6、开具安装工单,对各工序工种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依据工单领取CNG装置及安装需要的配件材料。

3、安装作业

3.1、检验待安装CNG装置及其他相关装置配件完好,符合安装用条件。

3.2、依据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作业。

3.3、每个安装工序完成后,安装人员应在作业指导书中的本工序上签名,交下道工序。过程检验工序、重要控制点要由质量检验员签字。

3.4、安装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保证工程师,由质量保证工程师做出安装处理方案。

4、完工检验

4.1、依据CNG安装相关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规程进行验收,包括安全性、动力性、环保性的指标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试车运行。

4.2、检验工序由质量检验员执行。并在检验合格证上签字。开具出厂合格证。凭出厂检验合格证,由售后服务部门人员建立安装车辆档案。

4.2、下列零部件因质量问题的包修时间为三个月,里程1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均不三包):高压电磁阀、电动汽油泵、汽油电磁阀、转换开关、压力显示器、压力传感器、橡胶制品、塑弯管、铝纸管。

4.3、混合器、减压器、手动阀、管接头等壳体及未作说明的零部件,其三包期限按半年或2万公里执行。

5、不予三包的规定

5.1、无三包维修手册的车辆或车辆牌照号、气瓶、燃气装置、与二包维修手册内容不相符者,无改车单位及检验员签章的车辆。

5.2、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到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保养。

5.3、不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操作、调整、保养、修理出现的问题。

5.4、在三包期间内用户未经服务站同意,自行解体,修理燃气装置,更换燃气装置零件等出现的问题。

5.5、未经本厂同意用户自行改装、改型等造成的损失。

5.6、超出三包时间或里程的零部件。

5.7、因发动机、电瓶、电器系统或其它原因而引起的汽车故障,致使燃气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

5.8、因燃气含水量、含尘量超标而造成燃气装置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

5.9、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而继续使用,引起的燃气装置,继发性故障和损坏。

5.10、由于维修燃气装置造成的间接损失,(如租车费,误工费,营业损失费,拖车费等)不在三包范围内。

5.11、因不可抗拒力(如火灾、水淹、塌方等)造成的损坏。

5.1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及未经燃气汽车驾驶培训的驾驶员,造成的事故。

篇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

3、责任者:生产部、设备科、安环科。

4、程序:

4.1开车

4.1.1生产装置开车前,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1.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于完好状态。

4.1.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1.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

4.1.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1.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1.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4.2停车

4.2.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4.2.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2.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2.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2.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