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车队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队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09 阅读 5547

第一条协助车辆管理组组长管理所有生产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第二条组织本组员工开展有关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技能的培训学习,严格要求本组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三条根据生产用车要求,合理安排车辆维护检修,及时调整,全面完成任务。

第四条负责所有车辆日检记录填写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准确的向组长汇报车辆运行情况。

第五条生产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抛锚或肇事,要及时向组长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救援。

第六条因车辆检修安排不合理或因检修不到位而影响生产车辆正常使用,应负主要责任。

篇2: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驾驶员是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小车队队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证出车安全。小车队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第2条严格执行出车规定,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3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保障行车安全。

第4条严格执行值班规定,不准出现脱岗现象。

第5条及时向队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6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驾驶员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值班规定执行不严,出现脱岗的;

(二)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影响出车的;

(三)不遵章驾驶,出现违章的;

(四)车辆运行日志记录不规范的。

第8条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按要求出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不遵章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篇3: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队长是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事务秘书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小车队队长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2条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格按要求派车。

第3条负责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严禁出现停班、空岗和疲劳驾驶。

第4条定期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5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队长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教育不到位,出现违章的;

(二)因管理不严,出现空岗或脱岗的。

第7条未组织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8条未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9条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按办公室要求派车或私自出车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