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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2024-07-09 阅读 8318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修理人员

二、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标准

1、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间隔距离以5米为标准。

2、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倾倒措施施。

3、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晒措施。

三、氧气乙炔瓶现场使用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2、检查气管和接头、氧气表、减压阀应紧固牢靠,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及氧气乙炔瓶。

3、检查工作场地10米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4、检查乙炔瓶是否安装乙炔回火防止器,若无此装置,严禁使用。

5、检查氧气乙炔瓶与焊割炬的距离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况,是否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间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气乙炔现场操作程序

1、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或其他人等。

2、点火时,先稍微开启氧气调节阀,再开启乙炔调节阀,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

3、灭火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割炬。

4、作业完成后,必须熄灭割炬,关闭气瓶阀门,排出减压阀内压力,放出气管中余气,灭绝余火后,收好气管,整理氧气乙炔设备,将设备、工具放在指定地点,清理现场后,离开作业场地。

五、安全装置

1、乙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减压阀,氧气瓶必须配有安全阀。

2、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装置规定2个月为更新周期,输气软管规定3个月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发现损坏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将氧气乙炔瓶靠近热源电闸箱,严禁放置于一切电线下方。

2、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放置于强太阳光下暴晒,室外作业时,应放在操作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3、当气瓶阀易烧塞或其他部门因漏气而着火时,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止进一步危险,如发生乙炔瓶回火时,应迅速关闭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阀,停止供氧,严禁使用弯曲软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气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如确实需要倾倒或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移动时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

5、切割装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然后用压缩空气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气管冻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

篇2: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基本要求

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3.14空瓶写上标记或放置在空瓶区域,牢固堆放在一边,不得妨碍任何通道和造成某些隐患。

3.15天然气万一发生泄漏会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入内,消除泄漏后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再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

3.16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集中送气站内。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篇3:乙炔氧气使用储存管理规定

1乙炔、氧气的使用

1.1进行乙炔、氧气焊割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1.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爆晒。

1.3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

1.4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渣。

1.5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6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8米以上距离。

1.7乙炔瓶上应装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1.8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1.9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1.10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1.11在接受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过期或未经过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12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发货单位。

1.13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1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1.1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1.16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1.17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18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2乙炔瓶、氧气瓶储存:

2.1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应该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发出火花。

2.2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以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烟。

2.3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4氧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在同一仓库内。

2.5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

2.6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必须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取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良好。

3乙炔瓶、氧气瓶的搬运:

3.1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3.2运输气瓶时应做好防止互相撞击的措施。

3.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3.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3.5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3.6用汽车敞车运输气瓶时,应用帆布遮盖,以防止烈日爆晒。

3.7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许运输。

3.8运送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3.9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