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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2024-07-09 阅读 7607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与本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生产厂区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

1.2?各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安全教育培训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标准和中国石化、油田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制度。

1.3?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4?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换)证及复审培训、HSE兼职教师培训、各单位科级以上人员的HSE取(换)证培训,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1.5?油田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风险识别、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任职和作业。本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安全教育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培训资料应存档3年;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书面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1.7?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各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1.8?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1.9?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10?凡在油田内部和外部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包括生产、技术、经营、党务等)、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包括新员工)都必须开设HSE培训内容,并作为培训的第一课。

?2?职责与分工

2.1?安全环保处职责

2.1.1?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油田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1.2?根据安全工作部署和生产实际,协同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度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纳入油田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2.1.3?负责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参与新进企业人员的油田层面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做好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2.1.4?负责监督管理、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H2S防护、全员HSE的培训取证、换证(复审)培训与考核及备案工作。

2.1.5?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

2.2?人力资源处职责

2.2.1?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提出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

2.2.2?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组织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资格取证工作。

2.2.3?会同安全环保处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协助业务(技术)部门做好井控、急救、消防取证培训与考核。

2.2.4?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新进企业技能操作人员油田层面入厂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2.2.5?负责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

2.3?钻井工程处职责

2.3.1?按照国家、行业和油田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的持证范围和取证情况;

?2.3.2?对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井控培训工作及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3.3?制定油田石油工程板块单位井控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人力资源处。

?2.4?油气技术管理部职责

?2.4.1?按照国家、行业和油田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油田油(气)生产单位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的持证范围和取证情况;

?2.4.2?对油田油(气)生产等单位井控培训工作及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4.3?制定油田油(气)生产单位井控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人力资源处。

?2.5?局党委组织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局处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科长和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纳入油田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新进油田大学毕业生油田层面入厂教育组织与实施。

2.6?卫生处负责现场急救取证培训及考核。

2.7?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负责境外人员(含外籍雇员)的培训与考核,负责甲方要求的取证培训与考核,对国际项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取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消防支队负责消防取证培训及考核。

2.9?油田机关各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安全环保处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

2.10?培训中心职责

2.10.1?根据油田人力资源处下达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临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油田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每月底上报安全培训总结;

2.10.2?及时为培训合格人员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

2.11?油田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2.11.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油田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11.2?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将纳入油田HSE日常考核;

2.11.3?负责做好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和HSE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2.11.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并建立台帐。台帐内容按照《中国石化安全台帐管理规定》要求规范记录。

2.12?基层单位(区、队、车间、站、库)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2.12.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油田、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切合实际的基层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2.12.2?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2.12.3?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2.12.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管理内容

3.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1.1?主要负责人是指油田及油田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和油田所属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官;三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三级单位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员;四级单位(区、队、车间、站、库)行政主要领导。

3.1.2?物探、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管具、井下作业、采油(气)、炼油、油气储运、油(气)田建设、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经油田HSE委员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3.1.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1.3.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3.1.3.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1.3.3?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3.1.3.4?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3.1.3.5?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3.1.3.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3.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1.3.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1.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1.4.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3.1.4.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1.4.3?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

?3.1.4.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3.1.4.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3.1.4.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4.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1.4.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1.5油田重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油田所属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1.6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3.1.6.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3.1.6.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1.6.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1.6.4?典型事故案例;

3.1.6.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3.2.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包括:

3.2.1.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包含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防暴电器作业。

3.2.1.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包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3.2.1.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厂内机动车作业等);

3.2.1.4?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含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2.1.5?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包含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3.2.1.6?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包含作业司钻、钻井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3.2.1.7?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包含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3.2.1.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3.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2.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3.2.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需复审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前,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发证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内容包括:

3.2.4.1?县级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3.2.4.2?违章作业记录情况;

3.2.4.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培训;

3.2.4.4?本作业安全知识考试。

3.2.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6?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3.2.7?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2.8?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取证、复审和换证等培训。

3.3?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3.3.1?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3.2.1.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油田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1.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3.2.1.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及防范措施、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3.2.1.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3.3.2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厂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取得《HSE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3.3.3?一级(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由油田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厂级安全教育可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培训中心在入厂教育中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3.3.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3.3.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3.3.3.4?油田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3.3.3.5?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相关知识;

3.3.3.6?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3.4二级(车间级)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由基层单位(区、队、车间、站、库)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4.1?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3.3.4.2?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3.3.4.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3.4.4?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3.4.5?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3.3.4.6?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3.4.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3.4.8?有关事故案例;

3.3.4.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3.5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少于16学时,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3.3.5.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3.5.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3.5.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3.5.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3.6?员工厂际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12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3.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专门培训。相关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3.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照中原油田《安全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3.4?HSE培训

3.4.1?油田的HSE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HSE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各单位科级以上人员的HSE取换证培训,由油田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4.2?HSE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3.4.2.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4.2.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标准;

?3.4.2.3?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3.4.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

3.4.3?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各单位HSE培训考核实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HSE上岗证》。

3.4.4?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及时办理《HSE上岗证》。

3.4.5?《HSE上岗证》有效期为3年,各单位须提前一个月组织进行换证培训。

3.5?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3.5.1?油田所属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基层单位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

3.5.2?班组安全活动每季度7-10天;部门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3.5.3?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5.4?油田领导在进行关键要害部位检查时每季度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二级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领导每月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3.5.5?安全部门应联系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3.5.6?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

3.3.6.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

3.3.6.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3.6.3?结合事故通报和《班组安全》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3.3.6.4?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3.3.6.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表演。

3.3.6.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3.3.6.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进行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3.3.6?其他安全活动。

3.6?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3.6.1?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3.6.2?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教育答卷并保存。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3.6.2.1?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特点。

3.6.2.2?进入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2.3?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

3.6.2.4?典型事故案例。

3.6.3?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基层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3.6.3.1?车间危险部位(主要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及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3.6.3.2?车间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各种伤害能量)的性质及防护处理注意事项。

3.6.3.3?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6.3.4?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3.6.3.5?生产装置的安全消防、气防卫生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3.6.3.6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3.6.4?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各单位接待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要安排专人陪同外来参观人员。

4?奖惩

4.1?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油田及所属单位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4.2?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油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年度考核。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油田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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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油田建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内机动车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火工器材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杂物,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不按规定搭设和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使用未经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未经设计计算和批准,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严禁冒名顶替代签或未到现场就确认各种作业、工程票证,违者解除劳动合同,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严禁将施工项目转包给没有资质或无证人员进行施工,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篇3: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严重性是指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四条?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安全工作方案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改变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但以下方面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

(一)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

(二)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

第五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六条?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八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十一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负责人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四条?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四章?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八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第十九条?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采用风险矩阵法。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

第二十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D。

第二十一条?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全面有效地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五章?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二十三条?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票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现场监控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七章?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七条?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十八条?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E。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