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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24-07-09 阅读 148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6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4200高温作业分级

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T14440低温作业分级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常规作业场所,自然通风或照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其中密闭半密闭设备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地上有限空间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企业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2?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b)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易发生电器设备设施漏电触电事故;

c)作业空间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d)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和蒸汽、烟、尘等或存在缺氧或富氧环境,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e)作业场所位于地下时,受地质条件影响,存在冒顶、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

f)作业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或机械施工时,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g)作业场所位于交通道路上时,存在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h)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准备、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5.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安全许可,应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作业证》格式见附录A。

5.1.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应急预案制定指南见附录B。安全施工方案制定见附录C。

5.1.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见附录D。

5.1.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证》、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检测记录等文件经确认并存放在现场。

5.2?有限空间确认与标识

5.2.1企业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有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保持更新。

5.2.2对于需用钥匙、工具打开或有实物障碍的有限空间,应在进入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除上述外的有限空间,应设置足够数量且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等内容。

5.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

5.3.1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作业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5.3.2《作业证》应严格执行审批、发放、延期、取消、关闭等流程。

5.3.3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并经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方可关闭安全作业证。

5.4?进入前准备

5.4.1隔离

5.4.1.1进入有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5.4.1.2当进入与输送工艺介质管道相连接的密闭设备内作业时,应加盲板或拆除部分管道,防止系统内气体或液体等有害物质进入有限空间,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4.2清理、清洗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有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清空;

--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中和危害物;

--置换。

5.4.3气体及有害物质检测

5.4.3.1气体及有害物质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有害物质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等;

b)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的有限空间,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

c)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应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d)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e)当取样人员在有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获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f)进入有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g)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或在有限空间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3.2气体及有害物质检测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若空气中含

氧量低于18%,应有报警信号。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的规定;

b)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c)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情形发生,有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5%(体积);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体积)。

同时还应考虑用于作业的设备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挥发性气体。

d)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作业前30分钟,应对有限空间内氧含量和有害物质浓度采样,经分析合格且办理《作业证》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如作业中断,再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重新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5?安全与防护

5.5.1?监护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5.5.2温度

5.5.2.1有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当有限空间内正常作业温度为高温或低温时,应当采用安全的方法,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有限空间内部环境温度为常温。

5.5.2.2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进行有效温度、湿度调节的场所,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限和个体防护必须符合GB/T4200、GB/T14440、GB3869等规范的要求。

5.5.3通风

5.5.3.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5.3.2可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管道送风前,应确保风源清洁,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5.5.3.3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5.5.3.4有限空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有毒有害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排风口。

5.5.3.5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佩戴软管面具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管被挤压;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5.5.4有限空间内设备

对有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有限空间。

5.5.5防坠落、防滑跌

有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有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5.5.6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佩戴。

5.5.7静电防护

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有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5.5.8人员、工具和材料清点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材料。作业结束后应再次核查和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材料,以防作业人员、作业工具和使用剩余的材料遗留在作业现场。

5.6?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5.6.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在潮湿环境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5.6.2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有限空间,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3836.1中的有关规定。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5.6.3进入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金属容器的有限空间时,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灯具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5.6.3.1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灯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照明灯具的带电部位不准外露。

5.6.3.2照明灯具使用的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设置在有限空间之外,不得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5.6.3.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6.4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

5.6.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5.7?机械设备安全

按照DB37/T1080-2011《封闭场所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8?区域警戒与消防

按照DB37/T1080-2011《封闭场所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9?其它要求

5.9.1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9.2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5.9.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前不得饮酒和服用禁用药物(如扑尔敏等嗜睡药物)。

5.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9.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5.9.6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和应急用品。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监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5.9.7进行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同时,应符合AQ3025-2008的有关规定,为作业者提供必需的高处作业安全条件。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品,作业现场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等。

5.9.8进行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在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同时,应符合AQ3022-2008的规定,为作业者提供必需的动火作业安全条件。对于使用电焊、电钻、砂轮等用电类动火作业应符合5.6相关要求;对于气焊、气割类等增加泄漏源的动火作业时,气瓶宜置于有限空间外部,视通风口所处空间的通风情况,气瓶应处于通风口的下风侧,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气体检测需待动火作业设施和器具布置到位后方可按5.4.3进行;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宜采用强制通风和连续监测。

5.9.9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需由双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撤离作业场所。

6?安全管理

6.1?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1.1企业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度应至少明确下列内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要求;作业人员健康查体要求;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要求;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因素检测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及要求等。

6.1.2企业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6.2?安全培训教育

6.2.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6.2.2企业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不得少于附录D的要求。

6.3?职责要求

6.3.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6.3.1.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6.3.1.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3.1.3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6.3.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6.3.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6.3.2监护人员的职责。

6.3.2.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3.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6.3.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6.3.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6.3.3作业人员的职责

6.3.3.1应在做好安全准备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3.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3.3.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6.3.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3.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6.3.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3.4审批人员的职责

6.3.4.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3.4.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6.3.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应急救援

6.4.1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6.4.2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

6.4.3在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并确保有效。

6.4.4作业现场时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4.5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6.4.6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6.4.7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7?《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7.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7.3?《作业证》应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7.4?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5?《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式样)

单位:编号:

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栏?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有限空间名称:检修作业内容:有限空间主要介质: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负责人:?

年?月?日作业单位负责项目栏?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负责人:年?月?日采样

分析?分析

项目?有毒有

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分析标准?取样

时间?取样

部位?分析人分析

数据?审批意见:

?

批准人:?年?月?日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制定指南

?

B.1?救援组或外部救援服务评估

在成立救援组或寻求外部救援之前,评估分为以下两种:

初始评估:确定潜在的救援组或外部救援是否经过足够的培训,是否有足够的装备,是否能在装置内进行有效的救援,以及是否能及时应急响应。

表现评估:衡量救援组或外部救援在演习期间的表现。

B.2?应急预案

可以事先做好一份书面应急预案,但应针对本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作进一步完善。书面的预案应当优先考虑实施非进入救援的可能性。在编制预案时,应考虑以下关键要素:

a)准确地辨识空间的危害,比如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内部结构等;

b)报警装置和详细的信息沟通途径,包括监护人使用什么沟通工具,或最近的报警按钮;

c)用于救援的装备应在进入口(点)或位于其附近,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到位且所有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d)在进入前,把应急预案的副本交给救援组;

e)确定救援的方法时,要考虑危险的特性、任何要避免的要素和救援组可能面临的任何特殊危害;

f)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辨识并且改正在程序、装备、培训或资源方面存在的不足。应确保参加此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救援人员都进行过救援演习或者在作业前再进行一次针对性演习;

g)救援人员的选择至关重要,应要选择合格的救援人员,包括救援人员对救援方法、急救技能的掌握等均须经过评估,因此,应当在平时就有所准备,经常开展此类培训。

?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方案编制指南

?

编制的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C.1?施工项目名称

C.2?施工单位名称

C.3?施工项目概况

说明施工项目位置、施工目的、施工内容等。

C.4?施工步骤

说明为完成施工内容应采取的施工先后顺序。

C.5?施工期限

说明施工起始时间及预计完成时间。

C.6?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

C.7?安全防范措施

应包括施工前安全准备、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及应急保障条件等。

C.8?施工方案其他信息

说明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并注明相应日期。

?

?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

?

D.1?作业批准人

作业批准人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a)职责;

b)进入原则的应用;

c)进入准备工作;

d)危害因素评估(如化学、机械、热量、气体、坠落和任何其他特殊危害);

e)监测装备、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确定与使用;

h)进入和进入许可证终止的程序;

i)撤离误进入人员的方法;

j)移交进入行动职责的方法;

k)保持进入行动符合进入许可证条件的方法;

l)评估、验证外部救援方法;

m)救援程序。

D.2?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a)职责;

b)危害因素评估(如化学、机械、热量、气体、坠落和任何其他特殊危害);

c)危害隔离和验证的程序;

d)进入准备;

e)危害表现的形式、征兆(或症状)和后果;

f)终止进入的条件;

g)个人防护装备的确定与使用;

h)进入装备的使用(如测试、监测、通风、通讯、照明、坠落预防、障碍物清除、进入方法和救援装备);

i)与监护人双向沟通的方法;

j)终止、撤离时机的选择与确定(即监护人命令作业人员撤离时、发现有暴露危险的征兆或症状时、或觉察有受禁止的条件时、或发出撤离报警时)。

D.3?作业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a)职责;

b)危害因素评估(如化学、机械、热量、气体、坠落和任何其他特殊危害);

c)人员受到危害影响时的行为表现;

d)终止进入的条件;

e)随时掌握作业人员数量的正确方法;

f)辨别作业人员的方法;

g)监督空间内外活动和提醒作业人员的方法;

h)监督作业人员及提醒其撤离的方法;

i)撤离程序的启动时机和实施;

j)救援联络方法;

k)救援过程中的职责;

l)预防、劝阻误进入人员的方法,通知作业人员已有误进入人员的方法;

m)交接的时间和内容;

n)其他注意事项,如不做职责之外的其他工作。

D.4?检测人员

参与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评估的人员,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a)辨识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包括危害特性和预警点的设置);

b)采样过程中的危害、预防措施,包括从有限空间内取样的适当方法和开始取样的许可条件;

c)测试仪器的选择、使用方法及适用范围;

d)采样点的确定及数量;

e)采样的代表性(如氧、易燃性、毒性或生物危害);

f)确认采样设备的状态并满足样品的体积要求;

g)辨别样品是否存在其他危害种类和仪表误差;

h)遇到异常结果时采取的措施;

i)取样结果确认;

j)在许可证上附取样结果。

D.5?救援人员

救援人员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a)与作业人员相同的培训;

b)救援责任;

c)在进入施救时可能面临的危害(如化学,机械,热量,大气,坠落和任何其他特殊危害);

d)危害隔离及验证的程序;

e)危害因素表现的形式、征兆(或症状)和后果;

f)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g)进入和救援装备的使用(如测试、监测、通风、通讯、照明、坠落预防、清障、进入方法和救援装备);

h)联络方式;

i)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其他基本急救技能。

篇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2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

GB/T-20**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2-2007

AQ3025-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公司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经对现场处理,并取得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第十一条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立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

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

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监护人要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安排,要熟悉受限空间情况。

5.2.3监护人在作业期要坚守岗位,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5.2.4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5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6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范,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4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审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5.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附表A。

6.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6.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6.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当受

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5《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留存、第

二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安全监察部存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篇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针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2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a.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b.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c.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烟、尘等,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d.存在缺氧或富氧、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作业前准备

5.1.1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5.1.2对有限空间作业应确认无许可和许可性识别。

5.1.3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5.1.4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录A),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1.5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5.1.6应选用合格、有效的气体和测爆仪等检测设备。

5.1.7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5.1.8检测人员应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针对作业危害因素制定检测方案和检测应急措施。

5.2作业安全与卫生

5.2.1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等。

5.2.2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和GBZ2.2规定。

5.2.3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罐、管道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5.2.4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规定。

5.3通风换气

5.3.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机械通风。

5.3.2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5.3.3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5.3.4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3.5经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应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才能排入大气,保证进入大气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5.4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5.4.1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3836.1中的有关规定。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5.4.2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5.4.3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

5.4.4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行灯的变压器不准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5.4.5?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5.4.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4.7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

5.5机械设备安全

5.5.1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5.5.2机械设备上的局部照明均应使用安全电压。

5.5.3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

5.5.4设备上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和GB4053.4标准要求。

5.6区域警戒与消防

5.6.1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6.2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其设置应符合GB50016,GB2893和GB2894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应符合GBZ158中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6.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5.5.4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按GB50140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并有检查记录。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5.5.5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的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有限空间作业。

5.5.6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隔离保护应符合GB9448中的有关规定。

5.7?其它要求

5.7.1?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7.2?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5.7.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7.4?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6安全管理

6.1企业应指定相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6.2安全责任

6.2.1企业应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a.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b.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d.作业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e.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明知违法有拒绝的责任;

f.作业监护人员负有做好现场监护的责任。

6.2.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a.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b.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c.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6.2.3作业负责人职责:

a.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b.确认作业者、监护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c.定时与安全监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d.在作业期间不得自行离开负责岗位。

6.2.4作业监护人员职责:

a.具有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b.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不得进入作业空间。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

c.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令作业者撤离有限空间,情况紧急应呼叫应急救援并报告施工负责人:

1)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3)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6.2.5作业人员的职责:

a.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c.应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d.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

6.2.6有限空间作业发包与承包责任:

a.企业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需要发包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b.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发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c.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共同遵守本标准要求。

6.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3.1应建立如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b.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c.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d.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e.检测制度。

6.3.2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6.4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6.4.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6.4.2企业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a.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

b.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c.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6.5应急救援

6.5.1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6.5.2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a.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包括:

1)启动程序,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协调;

2)应急处置措施、医疗救助、应急人员防护;

3)现场检测与评估;

4)信息发布。

b.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

c.善后处置措施齐全。

6.5.3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更新:

a.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与演练;

b.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

6.5.4作业现场时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5.5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7事故管理

7.1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7.2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